1楼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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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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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zhoushe at 2005-7-19 02:04 PM:
有道理。现在无论什么行业,确实是论点多多。现在没办法,我的一个主要区分法则就是孩子是否喜欢,是否讨厌你想让他了解的东西。不逼他。呵呵,关键是逼他的话,我也不开心。 [/quote我本来和你想的是一样,不逼他。可]写字是必须的吧因为还有不到2个月就小学开学了,可是现在他对写铅笔字的那个憎恶,难道我要放弃让他练铅笔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