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源源妈
(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06-9-2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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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楼上的
关于一:旺爸不需要捐款,旺网上却在发起着相关募捐,这矛盾么?合理么?是不是对旺爸意见的不尊重?旺爸不需要捐款,那么您认为他需要,他将会向社会求助么?另外,有关善款的支出,您是怎么知道?您也不是发起人,有凭证么?有依据么?类似的款项支出,是在一个什么范围内通报的呢?具体的款项使用和监督情况,很遗憾目前还没有一个公开公示。
答复:请看楼上我的回帖。
关于二:这个,不需要什么连接,来自自称版主领导发言的109楼,原文如下:
III, 最后需要重申的几点
1,旺旺网是信息通道,交流平台,任何筹款、捐赠活动均非旺旺网组织
2,捐赠的妈妈对捐赠有任何疑问意见,旺旺网 和斑斑们可以帮助联络,转达, 但旺旺网和斑斑们不直接答疑。
3,捐赠是个人的自由意志决定,捐或不捐不是好或坏、对或错的问题
答复:此贴是亮亮妈妈发的,她不是版主,不代表版主或网站立场。
关于三:尽可能去规范地科学地做好善款的管理工作,从而能有制度有保障地最大化发扬善心善举。我想这就是此贴探讨的关键所在。这也就是要辛苦发起人了。还是那句话,募捐发起既然已经开始,相应的个体就已经承担了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至于违法不违法,也不是由某个自然人能说了算的,就算律师也没有权利能判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权归属人民法院。
答复:还是重复一句话,不要空谈,我想这也是LZ的想法吧,否则这个帖子讨论得有什么意思?
关于四:既然是审计和公证,就应该对于整个善款的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不是只针对部分款项支出。
答复:请参阅我在楼上的回帖,关于审计问题,费用怎么来?请给一个可操作的方案。
关于五:这个讨论的话语权,应该是公平的。话语权和捐款行为没有任何关联,如果必须捐了款才能有资格发言,那么捐款的意义和性质,就完全发生了变化。
答复:同意。
关于六:这个问题,参看关于三内提及的相关法律常识。
答复:参看关于三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