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同事提起他的堂弟才30不到的年龄,因为胃出血去金山的某三甲医院就医后大概只有一周的时间居然变成病危了。今天上班居然得到消息说人已经没了,可怜家里还有个刚2岁多的小孩。
据说他堂弟从小就有血小板减少的症状,去该医院就医后,医生就一味给输血和输丙种球蛋白,根本没有考虑用药是否过量,也没有给治胃出血,后来可能是输血量太大,淤血进入了脑子(具体原因看样子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才能知道了,不过这种鉴定的公正性也是只有天知道了)。
入院的时候是小夫妻两个人走进去的,现在居然就这么没了。。。
家里人现在准备和医院打官司,可是人死已经无法复生了,何况这种官司家属的胜算好像也不大,医疗机构往往都是互相包庇。。。
实在是令人气愤啊,本来是治病救人的工作现在为什么都变成了“杀人凶手”,太可怕了吧,难道看病就医特别是住院就一定也要走后门才可以把你当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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