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0个人次参与评价】

想从地狱回人间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qq2288 at 2005-5-17 01:36 PM:
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我不太主张轻易地原谅这样的错误,但也不主张轻易地离婚,更何况,你们还有孩子,撇开那女人的事,你能说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了吗?你和俊俊妈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可以动手找证据,但不管怎样 ...
同意你的看法,不是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嘛,LZ妈妈现在处于讲到这件事情就很激动无法和LG正常沟通的状态,还不如给双方一点时间,毕竟离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对宝宝的影响一定是不可磨灭的,花半年的时间和一辈子比起来当然是值得的。.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