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xuwenlei
(终于见到久违的太阳)
发表于 2007-3-1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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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教学的调整意见
关于本市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教学的调整意见
自2004年秋季本市小学起始年级试行新课程和新教材以来,本市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教学,在广大教师积极研究和努力实践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 在二期课程改革试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学校和教师违背一、二年级学生认知的规律,随意加课、频繁检测、拔高教学要求和增加学生作业量并要求家长陪读等违背语文教学要求的现象,增加了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业负担,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也影响了课程改革的推进。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现对小学一、二年级《语文(试用本)》共四册教材的教学内容作出调整。
一、调整内容及要求
调整教学要求,提出教学重点,删减部分课文和练习,适当减少识字量,强化拼音音节的拼读。
各学期具体教学调整要求及课时安排见附件。
1、课文要求。四册教材共删除14篇,其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删除9篇。四册教材中24篇带“*”课文供学生自主阅读、自主识字,不作其它要求。
2、识字写字要求。根据《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要求和现行教材的编写特点,结合《汉字常用字频表》与学生识字写字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识字量,明确要求学生抄、默写的词语。
3、汉语拼音要求。对学生汉语拼音音节拼读能力的培养,明确各阶段拼音教学的目标与要求,凸现汉语拼音的工具性。
4、练习要求。删减、调整练习,并删除教材中所有识字游戏部分。
二、评价要求
市、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本《调整意见》的要求对学校进行检查和指导,不得用各种名目繁多的质量监控手段考评学生,增加师生负担。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只进行期末考查。
三、培训及学校教学管理要求
各级培训部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和《调整意见》,积极探索和改进培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认真落实《课程标准》和《调整意见》的要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努力做到减负增效。
教学要求调整后,教学内容相应减少,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部分课时可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读读、说说、写写活动,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自主阅读、自主学习,也可让教师开展补缺补差。每周一节的语文拓展课供学生自主阅读,不得挪作基础型课程教学用。
附件:小学一、二年级语文课程调整方案(试行稿)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