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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

都什么年代了,用老眼光看世界,说不定到我们孩子婚育的年代流行同居时代了,根本就不需要为房子啦 嫁妆啦 彩礼啦搞不清爽了. 看着好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手,谁都不需要为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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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只美美羊 于 2009-3-17 09:59 发表 \"\"
看了半天,越来越晕,算得太精和拿钱砸人,我都
小两口自己的事,是他们的家务事,谈不上那家吃亏占便宜,只要他们自己没意见就行了,做父母的,说破嘴皮,预先设定都没用。
现在讲这些都在瞎起劲.只要媳妇能让儿子高兴,没什么好计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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