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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好"碰瓷"的问题

正确处理好"碰瓷"的问题

经请教高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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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能在地上打滚的,我肯定不送医院,以学过的急救知识,在现场自行抢救(法律
> 规定,司机要抢救,但未说明:必须送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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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警后保持现场,交警到场要我送伤员去医院时,我让交警拦车送(《交安
> 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
> 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向交警声明:“我没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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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警如让我“回家取钱”,我就出示“保险凭证”并例举《交安法实施条
> 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
> 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依
> 法拒绝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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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送到医院后,只救治、决不付钱,医院违反《交安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
> 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
> 治。”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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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不申请交警对事故调解。对方要钱,让他起诉,明知官司打下来肯定要
> 赔,也让他打官司,决不让他迅捷、轻松地拿钱后再去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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