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和你在一起
(稍息!)
发表于 2010-5-3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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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算护短
有几个妈妈肯在这里承认自己的孩子“有点小气,有点倔,有时爱撒谎”?
又有几个2年级的孩子能在犯错之后主动认错?
孩子的问题在这个年龄应该是有一定共性的,老师用这样粗暴的方式实施“教育”才该受批评。
孤立某个孩子,在集体中羞辱他,决不是教育工作者应该有的行为。
我认为孩子犯的错误,远远没有这个身为教育工作者的成年人严重。
我是妈妈的话,会在家里跟孩子客观回顾整和分析整个事件。
和孩子一起分析孩子做得不对的地方和老师做得不对的地方。
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要求孩子改正。
并答应孩子和老师谈,请老师改善他/她做得不妥的地方。
让孩子认识到父母是公正的、理解他的,孩子才会有依靠,不会觉得“生不如死”。
让孩子感到父母是有力的、而不是袒护他的,父母在孩子心目中才会有威信,你们的教育才会有效。
老师那边,我觉得家长应该好好谈一次,不用回避。
老师在这件事情上的处理已经超出可以容忍的限度,违背职业准则了。
家长应该指出老师的不当,并且要求老师改进教育方式。
家长应该首先承认孩子确实有错误,就像楼住在帖子已开始所讲的那样,并表明希望通过家校配合逐步改掉孩子身上的问题。同时明确地指出,家长不认同也不能容忍教师对孩子采取的“教育”方式,要求老师改善。
我建议家长保留在网上和老师交流的纪录及和老师“谈”的纪录。
在正当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请校方或教育局介入。
这个老师会这样对待楼主的孩子,也会这样粗暴对待其他孩子。
应该让老师知道他/她的行为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