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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竟然有这样的女人

难道因为狗咬了人,人就必须去咬狗吗?

其实LZ当时不管如何说声对不起,如果对方还骂,那么你可以不管她了,可惜的是LZ连起码都没有做到,可见LZ不是一 般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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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ris1118 于 2009-1-13 23:15 发表 \"\"
我想我说的很清楚了,不知道你们是从哪里看到我不想承担责任的。在这里说风凉话的请闭上嘴巴。
想问楼主最后你承担责任了吗?别人没有在来敲你的窗你就可以不赔了吗?还这么振振有词
另外这里不是一 言堂,既然发在这里,你就应该有准备,肯定会有不同的声音,何必这么激动?

[ 本帖最后由 澄汁妈妈 于 2009-1-14 1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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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tom119 的帖子

是呀,让人真的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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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夜色澜澜 于 2009-1-14 18:35 发表 \"\"
我觉得大家站在LZ的角度想想,LZ本来是想道歉的,那人先上来就十三点骂好了,是满气的,那好啊,就让警察来解决吧,我觉得无可厚非,以无理对无理,现在的社会不能太软弱,被人骂十三点还道歉,我是做不来的,既然这样就大家公对 ...
问题是最后没有解决,对私对公都没有处理,如果最后不道歉,对公处理了,甚至楼主也可以批评对方,可是她没有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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