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老姜
(热烈欢呼旺网五条杠委员会成立!)
发表于 2008-1-2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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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是夫妇的共同财产,是父母的生命延续。把保险受益人记在孩子的名下,本无可厚非。
2,与其说LZ是在吃孩子的“醋”,倒毋宁说LZ是在借题发挥,以发泄平日里对LG的不满。我无意夸大存在于你们之间的裂痕,但希望LZ要正视并重视它的存在。
3,我们现在听到的只是LZ的一面之辞,据此来判断整个事件的性质是有困难的。但请记住:一只碗不响,两只碗叮当。LZ不仅要记住自己对LG的好的地方,也要反思存在于自身的不足。
4,夫妻之间是“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家庭财政上要实行AA制。AA制是舶来品,在中国的家庭有可能水土不服,尚未尝试的要慎用,已经尝试的或许悔之晚矣。自然,这样的事,说到底还是各个家庭的“内政”,旁人无权多加评论。
5,我的话或许直截了当了一些,但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如有得罪,请多担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