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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有这样一份离婚协议(真实),您会怎么想?(终结)

[quote]原帖由 lzlrbbhklnxzd 于 2009-5-27 11:32 发表 \"\"
不论怎么样
这个妈妈不是一般的懦弱,就算自己不要,为什么不给孩子多争取呢
把房子改孩子名字干嘛,有用吗?人家整天带孩子,哪天随便就哄骗到手了这点说的对,尤其有了继母,房子还能是你孩子的??所以说改不改成孩子,等于零。
直接把财产的一般挣到手带孩子走人就行了,现在抚养权不是随便能争得的,要评估双方的经济能力的,我的意思孩子抢不到就算了,自己的利益不要放弃,与这样的男人有何谈感情的??整天要听他老爸老妈的,自己条件好了,将来多关心孩子也成为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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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3#千零 的帖子

朋友,现实点好哇?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不是你想说要孩子就要得到孩子滴,除非是哺乳期另说,现在法院都是看双方的经济实力来断定的,更何况女方连上海的落脚点都没有呢?? ,就算真开恩给她了,她也不想孩子回到外地受教育吧,至少她在上海还无法立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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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9-5-27 14:43 发表 \"\"
糊涂了,到底是她不要,还是男方不给。
如果说女方没过错,就是和这个男人过不下去了,要离,难道她就不知道她现在没离婚的实力么。急了出家门,什么都不要,也什么都不争取,既不为自己争取也不为孩子争取,而且自 ...
同是女人,碰到这样的事情,确实替她着急,所以你的愤愤不平或者打抱不平,俺也理解,只是我点击了她所有的发言,看下来好像是她无法与这个男人生活下去了,估计平时的隐忍也很多很多,你想外来妹,结婚前花好稻好,结婚后嘛,大多过得都不如意的,很多公婆都不真正把你当人看,有个把老公疼爱,算额头高得了,所以当时俺姐妹2人,有人介绍上海人(没有诋毁上海人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不要盲目高攀或者下嫁,否则就没有话语权,更何况很多门当户对的,后面婚变的也不少),顾及到这点,所以现在无论从物质还是精神都是非常非常的富足了,当然经济也是随后发展而来的,所谓家和万事兴嘛。

[ 本帖最后由 奶宝妈咪 于 2009-5-27 16: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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