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公司的财务(兼办公室主任的角色吧)确认, 公司没有“三八”放假的说法, 心里着实有些郁闷。身在台资公司, 没有什么礼物本在预料之中,但没想到这半天假公司也堂而黄之的昧了!看看旺旺别的MM关于到底是否应该放假的说明,再看看自己的合同,是有放假(法定节假日)的权利的,问题是公司里十几个女同胞, 大家都不吭气, 我也不想做出头鸟!准备明天安安静静填一张休假单, 注清按照法定节假日休假半天, 直接交给HR,估计她也不好意思反驳(毕竟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大家说这样是否合适?(作为LB肯定会胸闷,可是如果不这么做, 就是我胸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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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和公司签的合同就快到期了,正准备争取提高薪资标准呢,这个公司离开家很近,工作环境也不错,当时就是冲着这两点才来的,收入的绝对值在业内不算高, 但是综合评价起来性价比还行吧(据说我的薪资在公司里已经算破格了,谁知道是骗人呢还是台资的薪资标准实在太低!)。我前几天和LB说,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但是工资得重新谈。我不清楚也不会刻意打听同事的收入, 但我知道目前社会上我们行业的平均标准, 希望他们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和去年的表现考虑适当提高我的待遇。LB当时就表示无法达到我所期望的要求,我请他再考虑考虑。不知道我这么一来,LB会不会更觉得我是个刺头?LG劝我不要太介意这半天的时间, 但是被欺压的感觉!终归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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