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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请教对事故处理比较熟悉的BBMM

请教对事故处理比较熟悉的BBMM

今天车停在路边被一辆转弯的车碰擦,对方全责。警察来了以后拿出两张表格让我们各自填好,然后让我们约时间一起去船厂路定损 ,之后拿定损单去修,说是修理费用会从各自的交强险里出。
我有一点不明白,这样的话明年我的交强险会增加吗?我记得以前是1000元一下的责任一般是有全责方当场拿出现金 ,警察开了证明单以后对方可以凭单进他的保险,怎么现在规定了变了吗?而且我觉得这样对于像我这样的无责方岂不是很不利?
我怎么觉得这样的处理还不如我自己找小区物业开一张单车事故证明找警署敲章,然后自己直接去4S店进保修理更方便?请高人指点一下。

[ 本帖最后由 Sally妈妈 于 2008-12-24 19: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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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S两位的回答,有个问题,今天仔细看那张"事故责任单",发现上面没有写明责任方,只有甲方(填的是对方的名字),乙方(填的是我的名字),请问去定损时能说明得了对方是责任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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