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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为了孩子上学,离婚夫妻要复婚

为了孩子上学,离婚夫妻要复婚

郑州小学新生过多 学校提高入学年龄
http://news.tom.com/2007-08-20/OI27/04781348.html

在中原区一所小学的招生报名点,两位家长带着儿子来报名。这一对父母现在已经离婚了,儿子被判给了父亲抚养。“不过孩子一直跟着我住,户口也在我那儿。按照就近分配,孩子可以到这所学校上学。”孩子的母亲孙女士说。

但中原区教体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双方离婚了,就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所以孩子上学应以父亲的实际居住地为主。

了解了相关政策后,孙女士和前夫想了一个办法:“那我们明天就去民政部门办理复婚手续。这样孩子就可以按母亲的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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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junhuayang2005 的帖子

不是为人父母者不严肃,而是政策太可笑.新闻吗,抓抓眼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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