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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更新 我要离婚?+后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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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虎之家 于 2008-4-21 12:27 发表 \"\"
LZ我不知道你们的具体情况,但是我知道在上海有些人家,在婚礼还没有举行就已经就房子如何安排问题和儿子达成默契,只是一切的一切都是瞒着媳妇一个人而已。等婚礼举行好,孩子生好了,就是一切摊牌的时候了。
是的,而且相当不少。我把这种现象定义为——骗婚。

前不久新闻里还提及,说现在签遗嘱的很多,比如儿子结婚前签遗嘱把自己所有财产给父母,二婚的男人再婚前签遗嘱,把自己财产包括房产统统给父母和前一次婚姻的孩子。其实,这种做法没什么原则性错误,但问题是,你们把那个即将和你结婚的女人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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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涵宝宝的妈妈 于 2008-4-23 08:54 发表 \"\"
  
这种都是说不准的。现在没啥事体,看看都好,万一将来有啥事体,统统拿出来刚全部是缺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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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LZ应该仔细回想一下婚前你LG对你做过什么承诺没有。用他当初的承诺和现在的实际情况来比较,如果有较大的出入,就和你LG澄清,看他的反应。

我觉得楼上很多妈妈讨论的生活方式问题,都不是问题的重心。婚前如果说的花好稻好,婚后翻脸不认的,这都不属于生活方式和谁住等等问题,而属于欺骗不欺骗问题。先确认问题的性质再说。所要进行的处理就是对欺骗问题的处理(如果存在欺骗问题)。也许有些女人就这样,你欺骗我了,我想想算了,日子还可以照样过下去,怨妇还可以照样到处吐吐苦水,那也没啥问题。

LZ先弄清楚:你LG欺骗你了么?如果没有,那是你作。如果欺骗了,那就是,你怎么对待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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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陪嫁么,是因为女人不工作呀,所以陪嫁过来给男家,也算是对此后男家要养着女人的感谢,男家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作媳妇的大多数都是有工作的,自己都可以养着自己的,陪嫁有没有是多还是少女方自己做主,小家有事情就应该夫妻双方商量着办,没有谁欠着谁的。作为女人,自己应该想想,没这个男人你会饿死伐?!作为男人,也应该想想,没有我这个女人会饿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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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担当的男人,谈什么尊重。

所以,LZ好好回想一下,婚前你LG有承诺你将来过2人世界或者3人世界伐?或者,婚前男方家里是不是承诺过这个房子是给你们小夫妻两的?如果人家没有作任何承诺,那就是你自己想当然了,所以你现在也没啥办法;如果人家承诺过的,没做到,可以作为欺骗处理,但你应该参考上面有MM说的,是不是现在不买房是客观经济条件因素造成的,如果是,那就请你和你LG共甘苦,这也是一个妻子应该作的;如果不是客观原因,你再看看是不是LG有诚意,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有一种情况你才应该生气:婚前有承诺婚后反悔,无客观因素且没有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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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alox 于 2008-4-24 15:42 发表 \"\"

支持这个贴的意思。

我要说的是,就不尊重而言,在这个例子中,女方更甚!
女方以尊重为理由要求必须另买房,可笑。
确实还有一层意思,正如lz暗示,男方家庭言论给小家可能带来不利一样,女方家庭对女方很可 ...
不好意思,虽然你支持我的贴,但我还是要明确,这个CASE里,我支持的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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