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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维妈妈 于 2007-10-8 13:46 发表 
千零,你说的太对了.
他是前者,我是后者.买书从不觉得浪费.
嘿嘿,我LG也这样的。我原来也觉得不习惯,也有分歧的时候,但我现在想通了。我觉得吧,人有自己的兴趣总归是件好事,能让人自己觉得开心呀。就好比我们爱书的人,看书的时候就浑身舒服愉悦,而他们是在吃的时候享受这种感觉,要剥夺别人的享受也是件不道德的事情,所以,应该让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享受,而且这个和个人喜好也不妨碍,无需去讨好他人勉为其难么。比如,每次去PP家吃饭对我都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我达不到我PP希望看到的那种喂猪方式的饭量呗,后来我想通了,我就吃鸟食那么一点又怎么样了,我吃的少又怎么样了,我不爱被喂成猪又怎么样了。我昨天继续吃了一点鸟食,我才不为别人的喜好难为自己呢。所以说,夫妻其实也是两个独立的人,没必要因为结婚了就觉得应该什么事情都保持统一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