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huaqiong at 2005/8/4 13:12: 据说,婚前买的房子是个人的(不过存款好象经过8年就视做共同财产,婚后买的房子,不管产权证是几个人名字,都视为共同财产) LZ要有思想准备,为以防万一可以先趁分居的时候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父母. 孩子是一定要争取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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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哭 at 2005/8/4 13:29: 但察看了以前的帖子,好像说这样会弄巧成拙的,而且现在要是转让也要他签名才能转的,因为这是婚后买的,以前还以为自己有头脑买了房子,现在想想自己真叫傻啊。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敏妈 at 2005/8/5 08:51: 欠款官司要先打,等法院判决下来,真正离婚时再拿出来,不过千万别让你先生知道。 我有一个同事,就这样操作,离婚时,他先生都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