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semary at 2005/3/30 22:18:
原谅不代表着不离婚. 碰到第二种是肯定要离婚的.但是至少你不鄙视他.第一种的话,根本就是道德伦丧.你会觉得他人"脏".
再说,心的出轨也有深有浅.象崇拜韩剧明星是不是心的出轨啦?
我是从不看琼瑶的.也没空看.
这第二种, 除非老婆自己觉得不如那第三者更值得LG爱, 否则为什么会原谅他.
琼瑶只是泛指啦, 也许说韩剧更"与时俱进"些, 不过我可不觉得迷韩剧明星是心的出轨, 大概是因为我还没迷到一定的程度, 呵呵....
千零的那句话厉害, 对LG的红粉知己会有很强的杀伤力.
劝楼主别和那女人见面了, 这种女人老吃老做, 什么话都说得出啊.....
[ Last edited by 元元妈咪 on 2005-3-31 at 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