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小翠
(心情 )
发表于 2009-4-2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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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第1个:
① 外管所退工、停缴
②职介所录用、社保新开户缴金、公积金新开户
这2个步骤在同一个月里面办理。
这里要注意的是:居住证上的用工单位和办理录用缴金的单位要一致。
第2个问题:
落户的概念是指落到你们子公司的集体户口?以下我是按照 集体户口这思路理解的:
居住证时,4金由母公司缴。待户籍办理好后,如果用工的劳动合同还是由母公司签定的话,那就不需要转到子公司了,仍在母公司交。
如果由子公司重新签定了劳动合同,那需要重新录用、四金转移到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