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锁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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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3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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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LZ的情况,大致跟我差不多吧,关键看你怎么想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晚上,我就突然想通了,做不到相敬如宾,那就做“相敬如冰”吧,还有什么好追求的呢,女儿喜欢她爸爸,这样就够了,而且我现在尽量不吵架了,已经没有心情去吵架了,女儿说过:“吵架的妈妈是坏妈妈。”我不希望在女儿眼里成为一个坏妈妈。
从女儿出生满3个月起,我跟LG就分房了,是他主动要求分开住的。所以,如果现在要我跟他再睡在同一张床上,对我对他都很别扭,不如分房的好,他有自由的空间,可以跟其他女人聊天到深夜,前段时间我为此跟他吵,现在想想真的没有必要,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是吗?
对于婚姻,我不追求爱情,也不追求性,我跟lg唯一的目标就是把女儿养大,到她大学毕业,就完成任务了,那时再要分开,我想女儿也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