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高兴
(......)
发表于 2005-7-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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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出面了,首先强调了他们不是“盘问”,而是“温和地交谈”,至于孩子受到惊吓,也可能是保姆说过什么,所以不能推断到警官询问不当,再说了,保姆当时没有立案。。。只不过“反映”情况。我们想想,也对啊,警察如果推卸责任,我们又没录音和书面证据的。。。这个暂且不论。
对于当天晚上我老公去警署,警官做出的结论,所长表示口头道歉,因为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推定可能是孩子拿了钱包交给家长,是非常草率的。。。这个也暂且不论。
从这2段文字里可以看出这个警察一定问过你的孩子且把孩子的话做为依据来推断你家拿过保姆的钱!
千万不要给保姆钱,有事就打110报警。如果经过几次报警之后,警方还不能处理,再将这件事情告诉警务监督,告诉他们这件事情派出所已经没有能力处理了。他们一定会重视的且会要求派出所做出对你们有利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