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三顺
(没有心情就是好心情)
发表于 2009-11-2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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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回去,不是才出虎口,又回虎窝吗?那你离婚的意图达到了吗?不如抓紧找些女孩子合租的,分摊下来费用也不多;如果当时裁定下来你付子女的抚养费过多,可以申请变更吧?根据你未分得财产和现在实际收入减少,申请减少支付子女抚养费,虽然动子女抚养费的脑筋有点说不过去,但相信你有能力时会更多地付出给子女的,先渡过这段再说。
不清楚当初楼主什么情况下离婚的,好像当初考虑不周,以后做事要考虑合理性哦。起码大致格局要摆布清楚。实在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