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桐桐mm
(......)
发表于 2009-6-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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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看了一下这个帖子,忍不住上来说几句了。
lz还是应该争取自己的权利的,房子等财产当然不能放弃。如果你同情你的丈夫,那么在你从法律上得到你应该得到的以后,在赠送给他也是可以的,但意义绝对不同了。
至于孩子,既然不原意放弃,就应该尽最大努力争取。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同样地,你也可以教育孩子等他爸老了,再孝敬他的。在这样的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真难说说会有健康快乐的人格。
既然协议很难达成一致,那么就到法院诉讼。一审不判,就二审(要在一审判决之日起15天内提上诉进行二审,别错过期限)。如果二审还是不判离婚,那就隔6个月后再次提出诉讼,一般法院第二次会判离婚的。
不管这段婚姻是基于什么基础达成的,现在为了孩子,该属于自己的还是要争取的。日后等那男人老了,你再补偿也不为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