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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请教——员工旷工合同解除问题

你们 有公司章程吗?
不管公司有多少人多小,定一个章程是必要的,万一遇上刁民可以有理有据
按照章程来吧
这样的情况可以视同单方面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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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13-5-14 09:58 发表
每个员工都有签过有关请假的规章制度的。
上面要求请假要提前1星期书面申请,连续旷工3日视为自动离职。
3日有点短啊
不过有章程就好了
你可以联系一下律师看看情况,一般这种样子你们赢的概率超大,保存好任何一次联系证据
一般快递文件的话用ems,短信的话,可以去营业厅拉详单,并让营业厅瞧上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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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13-5-14 10:07 发表
昨天去咨询了下,大致就是8楼的操作流程。
每个公司章程不一样
你走一下也行,但他离开到你执行不要拖延时间太长,否则法官会觉得里面有一个默认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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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13-5-14 10:23 发表
奇怪的事情一桩又一桩。
刚刚有个去年工作了40天走的员工{走的时候说我们和她没有签合同(走的原因是发觉她提供的资料都是假的,基本电脑都不会操作,应聘的文员)去劳动仲裁的。}
现在说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我帮她 ...
110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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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13-5-14 10:58 发表
顺便问下:
录音笔哪个牌子好点?

公司准备买录音笔了。
小公司,没有专门的人负责人事,现在感觉在员工问题的处理上,步步惊心啊。
一个不小心,就掉坑里了。
可以用,但最好用磁带机,省得日后举证麻烦(数码录音会哟切割嫌疑)另外录音前最好双方都来一句(现在开始录音,一下录音可用为呈堂证供),另外结束的时候让对方说一句,录音结束之类
否则你的单方面录音采信不采信,法官有很大自由,只能作为情感筹码,或者事件导向,不能成为证据的,重大事件的话还是小心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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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13-5-14 12:11 发表
哦。这样一说估计对方肯定什么也不肯说了。
所以来,你单方面的录音法官也只能听过算过,如果有实质性内容也只能增加一点导向,是否能成为证据,可能性不高的,因为对方可能会反驳说之前收到威胁或者利诱才那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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