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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交通运输业和装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的抵扣问题 请教

交通运输业和装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的抵扣问题 请教

我在一家国际物流做会计,公司注册在虹口区,今天听税务局专管员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装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尽量不要收进来,据说这类发票正在研究中,
目前还不能确定是否能抵扣营业税,如果到时研究下来不能抵扣的话,将按所开的发票全额征收营业税,而这个风险由企业自己承担。   举例如下:
我司应收客户的拖车费RMB3200,应付给货运代理公司RMB3000, 如果应付发票能抵扣,则3200-3000 的5% 即交10元的营业税;如应付的发票不能抵扣营业税,
则按3200的5% 即160元交营业税;

目前有2家长期合作单位的抬头 - 上海XX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在宝山区注册的)开来的发票是“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装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是宝山区税所领的税控发票,而在此之前的手写的因为已经替换成这类形式的发票后被取缔了;

请教各位有没有遇到类似问题,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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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侯豆豆妈 的帖子

只有路过的,没人遇到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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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Liudingdong2004 的帖子

这句 “货代企业的运输费除非是自己有运输车队的,否则你收到的运费发票都不可以做营业税的抵扣.”不太明白。

举例说,假如你们公司自己是有车队的,开出的这个发票抬头给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可以做营业税的抵扣,是这个意思吗?

换句话说,如果你们公司没有自己车队,开出的这类发票给我们公司的话,就不可以抵扣,而我们要交全额的营业税,
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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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荦荦妈妈 的帖子

之前手写的发票,车队开来的,不管是物流公司还是货代公司,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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