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浩然妈
(敬重世间一切生灵)
发表于 2006-6-1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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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啊,这个强制是需在有强制措施在后面支持的,劳动监察不管,仲裁中心不受理,法院更不要说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检查权(至少现在没有或者不用),上海市劳动执法部门对此事的态度是:原则上要求有能力的企业交纳,至于不交纳吗。。。。是没有下文滴。每年的工资总额审计也只要求你补交37%的社保部分,公积金是没有人管的。
当然公积金管理处是希望强制所有人都交,但。。。。。依偶看来,10年之内没希望的啦。偶做了10年的人事,公积金管理一直就是这样,社保是一年年严得可怕,想想国家把改制留下的退休人员都推给社会,靠企业交纳的社保金养老,就明白啦,房子的事,这几年根本就不要公积金去推动,在说,企业负担已经够重了,国家也不想杀鸡取卵,没了生财之道,所以不会在增加企业这方面的负担的。在在说,公积金全部进个人帐户,国家没什么利润的,所以所以没什么积极性你也要理解啦。
不过现在做人力资源的都会建议公司多多交纳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现在这是合理避税的方法,我从不担心国家强制交公积金,只担心会限制交金比例,不让多交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