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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的问题

配偶之间的减名加名是可以不要加税的,(包括结婚加名、离婚减名)。如果是自家人(亲属)的买卖税是要加的,但是起算的房屋价格(总价)不是按照当初房屋的买入价格,是按照目前的市场评估价格,不过原来有名字的情况,如LZ类似的情况,起算的房屋起算的总价是可以协商的,各区的掌握尺度不同。在房屋抵押登记办法出台之后,房屋的权属和交易是以房产的登记为准,所以可以这么说“公证虽然有一定的效力,但在不动产的权属问题上是房产证上的登记效力最大。

建议:
1.哪怕要出钱,做工作,一定要把产权证上的权属明确。不要作赠与公证,如果赠与过户的手续费  更贵。你公公去世了,已经产生权属上的一点问题了,你公公的那部分房产要作为遗产分割的。
2.不要轻易的将小孩的名字、他人的名字写上去。
3.如果财产是夫妻双方的不要光写一人的名字。
4.有可能的话,把你家的房产证找出来去交易中心加个密码。(防止万一,不要以为房产证在就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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