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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过期贴

引用:
原帖由 里拉妈妈 于 2009-2-25 16:16 发表
能给卖废品的,为什么不能给老师?真的是爱书的话,就应该送给喜欢它的人,让它能够继续发挥作用。
支持,我觉得为什么不送给老师呢.可能人家一开始是喜爱书,但是LZ本来是卖废品的,一看到有人要,马上要按册收费,要是我会对LZ这个做法感到不舒服的,会觉得LZ也太会做生意了,自己这个时候买好象是充傻似的.
这和找到自己心爱的书籍,然后不惜代价买回来,是两码事.
说明一下,我也是爱书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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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ablestory 于 2009-2-26 15:56 发表
我本人非常喜欢你的提议,比较完美主义的处理方式.
上面还有一位妈妈也提出过以捐赠方式处理,听起来也很好.
但凡好的意见,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真正实行,则可能如履薄冰.
首先,我们只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成人高校,这 ...
还是不理解,多几本少几本,把挑剩下的再去卖好了,卖废品的价格能少多少,领导能知道吗?
不明白LZ为什么要说鄙视别人,读者这种杂志,充其量就是文化快餐,这跟值得收藏的书还是很有距离的.

[ 本帖最后由 爱多多 于 2009-2-26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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