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patwang
(......)
发表于 2006-5-21 03:21
显示全部帖子
回复 #9 睿琪妈 的帖子
原創這篇文章的媽媽我認識. 每間餐廳都是她帶著小孩一家一家開發出來的. 我想, 寫個<轉貼>對原創者是禮貌也是尊重. 有這麼好的訊息分享給媽媽們知道當然是好事. 只是樓主寫的第一句話讓人覺得這好像是樓主自己寫的文章. 我才會覺得...#^%&@(.. ps. 而且樓主的動作真是快! 才剛寫好post沒多久的文章, 馬上就在這看到了, 呵 !
至於樓主說的第七個是自己打出來的. 但是, 第七個的starbucks事實上是原文章之後有其它媽媽回覆的...
反正 ~~ 大家多提出好餐廳才是重要的!!
Omalley's就不建議去了. 除了薯條好吃外, 其它的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