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JUDY'S妈妈
(看得最远的地方)
发表于 2010-7-1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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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老人共居的问题上,我是顶LZ的。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追求生活的质量不同,当从温饱转向小康时,只要自己有能力,完全可以选择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人与人之间都能按常理和谐共处,说实话,那热恋过后不会存在离婚两字。
喜不喜欢与老人一起住,其实与孝顺与否无关。完全是一个人向往自由幸福生活的权利。只是,有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或房多,不用顾虑什么。但大多数大家庭还生活在基础阶段或出于无奈。
假如让家有女孩的父母选择,自己的女儿有条件不与公婆住在一起,相信大部分的父母都会说不。反之,家有男孩的,想与儿子媳妇住一起的应该比较多。我家是女孩,我坦诚地说,不希望她长大后与GP住一起,这与孝顺与否无关。子女孝顺自己父母是义务,孝顺对方父母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