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亮亮妈妈
(TIN ANNIVERSARY)
发表于 2004-11-1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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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发了律师函,肯定已经打草惊蛇了。先了解一下对方的实际经济情况,有无可执行的财产。如果确实有,那么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只好另求他法,除非你公司只是要一张判决书以便公司财务做坏账处理。
另外,客户在外地,好好看看合同,想办法把管辖权弄到上海法院,否则保全和最终执行会受到影响。
至于管理层变动对公司的主体资格是不影响的。
律师费各个律师事务所有所不同,律师也会提出不同的方案供你选择。就象lilian说的,可以是按标的的百分比,也可以风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