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蓝精灵妈妈 于 2009-6-10 10:43 发表 
看楼主的描述,事实上你已经失去了这个男人,失去了这个婚姻。放手吧!即使你再爱他。
不要吵的天翻地覆,不要用尽心机谋他的财产,真的,这种终日在生意场上你死我活的人,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反而让他觉得你面目 ...
同意。
没准下一个男人更好呢?
楼主请原谅我的直接,你的EQ好低啊!你早就该为自己打算的,因为一开始你的婚姻就是“包办”,应该在当初就能预知生活会因此问题而变得困难重重啊!
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私房钱,这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