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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加薪后的困惑

回复 1#YIYANG妈 的帖子

这个是不允许的。除非把2K签成培训费之类,约定服务期三年,才可以要求服务期不满走人赔偿剩余服务期。但这个培训费其实也不太能站住脚,因为得要提供了培训,否则员工可以不认的。
你们老板有点盲目的就同意了,其实可以跟个人谈的,承诺他三年后能得到什么,比给他加又担心走人要好的多。人走人留不光只是工资本身的问题,还有公司是不是有吸引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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