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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个快递纠纷,请懂行的姐妹们指教。

国内的快递包括邮局的EMS都不是遵循必须本人签收这一点,即便是四大国际快递公司也不是必须交到本人手里的。实际收件人的电话一般用于地址有误无法投递等情况下联系收件人的。所以公司章签收可以认为是已签收。象美国等一些地方私人住宅递送时无人,东西就放在门口也被确认是已经送到。LZ以后要注意提醒门卫在收货时,一定要检查外包装情况,一般有破损之类的异状可以拒收或是在单子上写明详细的情况让快递员签字,并同时和快递公司联系。寄贵重物品最好办个保险,否则就算赔也赔不多。易碎物品一定要包装好,外包装无破损的情况下里面东西坏了也不赔的。象LZ这种情况去交涉的话基本没什么结果。特别是中间还有收发室代收一环,虽说你相信收发室,但这证明不了什么。建议别太费功夫,否则会更生气,就当破财消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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