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ingqizhu 于 2009-10-4 23:17 发表 
有一个比较亲近的朋友,结婚17年了,有一个16岁的女儿,3个月前突然听说离婚了,是女方提出的,听了很震惊,得知原因是因为钱和男方不顾家.离婚后的一个礼拜,男方很想复婚,可是女方不想.再过一个月,男方女方都有复婚的心思 ...
离婚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双方须慎重决定;
之前:
尽管在法律上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但事实上,离婚还涉及子女、年老父母的情感承受问题。事先为什么不征求他们的意见?尤其孩子已经16岁了,有独立思考和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了,为什么不听听她的想法?
之后:
离婚后,各自均有愿意复婚或者拒绝复婚的权利。男方不愿意复婚,也无可指责,他马上再去找另外一个女人也是合理合法的,生理需要嘛。
一方真的想复婚,最好不要一下子直接和对方谈。先可以暗示,可以通过子女、对方父母曲线救国,打亲情牌。对方有同样想法了,再摊牌。
一味指责他另有新欢,结果更加不乐观。另结新欢,并非说他不顾以前17年感情。在男人身上,生理需要和感情是两码事。按照两性谈情说爱的一般规律,上床时间和双方感情成反比,床上得越快,感情越淡。估计这男人和新欢不会长久的。
对于男人马上另结新欢的感情承受,是这位离异后后悔女士必需考虑清楚的问题。一旦希望复婚且男方也愿意复婚,女方必须先过好这道心里门槛,绝不能在复婚后就此事再耿耿于怀,没有这一心理准备,最好先不要考虑复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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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上海一粟 于 2009-10-5 15: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