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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 蜜月遇车祸新娘瘫痪一年后丈夫提出离婚ZT [打印本页]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2:31     标题: 蜜月遇车祸新娘瘫痪一年后丈夫提出离婚ZT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坐在轮椅上的李莹心碎无语。在她结婚一周年之际,她被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曾经的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在经过蜜月旅行那场车祸后,全都化为乌有。


  日前,上海市徐汇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李莹与屠国俊的离婚诉讼案。面对这一涉及伦理的官司,承办法官很慎重,给了李莹的丈夫10天时间,希望他再认真考虑一下,不要轻易作出离婚的决定。

  蜜月遭遇车祸丈夫曾温情

  2005年5月29日下午,云南

丽江牦牛坪,一辆小面包车载着六七位旅客开上了颠簸的山路。上海游客李莹与新婚丈夫屠国俊正在这辆车上,享受着蜜月之旅。旅途奔波后的劳累,使屠国俊昏昏欲睡。

  突然,一声巨响把屠国俊震醒,眼前一片黑暗,周围的乘客在呼喊呻吟,他拼命喊着妻子的名字,可李莹没有任何回应。原来,为了躲避一辆下山的汽车,面包车司机急速拐弯,巨大的离心力使面包车滚下了75米高的山坡。

  当地抢救人员把全车受伤乘客抢救出来,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时,李莹仍旧处于休克状态,呼吸也很困难。骨外科主治医师带来了李莹的诊断结果:颈椎、胸椎、肋骨等多处骨折,很可能高位截瘫,必须尽快动手术。

  听到这消息,屠国俊脑子里一片空白。

  随后李莹和屠国俊就被送往上海救治,当时现场目击者表示,屠国俊除了按照医护人员指示在楼上楼下奔波外,始终一言不发。亲友们试着去安慰屠国俊,他却摘下眼镜,独自一人躲到了角落里。望着屠国俊的背影,他的一位哥哥说:“今天,他的压力真的很大。”

  经过抢救,李莹度过了危险期,但她却不得不接受高位截瘫的现实,胸部以下没有任何知觉。

  “我要照顾你一辈子,小莹。”丈夫在病床前这句温情的话,曾经给李莹带来莫大的安慰,甚至是她活下去的主要支撑。谁料,短短一年时间,物是人非,丈夫提出离婚,李莹的心都要碎了。

  新婚一年丈夫反目闹离婚

  庭审结束后,屠国俊迅速离开法院。事后记者拨打他的手机,谈及此事,他表示:“不想多说。”随即挂断了电话。

  李莹非常痛苦:“我到现在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会变成这个样子?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李莹和屠国俊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认识的,恋爱两年后,屠国俊向李莹求婚。“我们恋爱的时候曾被当作经典范本在朋友中间谈起,当时他送花到单位,惹来无数羡慕。而求婚的时候,他更是从很远的地方运来一只冰箱,里面放满了玫瑰。”回想以前,李莹的语气依然幸福甜蜜。

  但是,在屠国俊的诉状中却写道:“结婚前双方就因为各类家庭问题矛盾不断,感情不好。结婚后,由于没有婚房,只能住在小莹父母家。发生

车祸后,我尽心尽力地照顾小莹,但是她和她家人却对我挑衅、不满,并多次在公共场所和我的单位辱骂我,攻击我,给我造成了社会压力,只能从单位辞职,丢了工作。是小莹伤害了我们的夫妻感情,我们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

  “两人婚前感情不好,不是事实。”小莹流着泪说:“如果他不爱我,又怎么会和我结婚?又为什么选择在我生日的时候领结婚证?”

  在李莹的家人看来,屠国俊提出离婚的原因之一是他有了外遇。去年9月,小莹从康复医院回家,发现丈夫经常出差加班,很少在家里陪伴、照顾自己。有一天,小莹上网发现丈夫与一位女子的聊天记录,觉得丈夫有了外遇。“聊天内容是赤裸裸的,普通人都能看出来他们关系不一般。”

  一天夜里,小莹的家人甚至在小莹家附近的宾馆里堵住了他和那个女子。但屠国俊予以否认,只说自己当时喝醉了,什么事情也回忆不起来。

  法院面临伦理官司

  在遭遇不幸后,社会各方面向李莹伸出援助之手。她拿出一份屠国俊列出的清单,表明共收到捐款11万元,这还不包括她的单位同事的捐款。“我出事后,家里的财产都由他保管,每笔捐款也都是由他经手。但是,我的治疗费用大多由我母亲负担,屠国俊只支付了小部分。剩余的捐款到哪儿去了?”

  屠国俊却表示,所有的钱都用于小莹的治疗,包括他的工资4万余元也已经归还朋友垫付的医疗费,目前只剩下4000余元生活开支。当李莹的代理律师要求他拿出费用支出的凭证时,他却无语。

  今年1月,屠国俊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期间只是给李莹汇去了4000元。之后,他提出离婚诉讼。

  李莹告诉记者,她每个月的医药费就要三四千元,而她爸爸身体不好也需治疗,家里很需要这笔捐款。

  庭审过程中,法官也希望屠国俊再三考虑:“她伤成这样,是不是你们还有和好的可能?”法官再三追问,但屠国俊只是回答,“我坚持要求离婚。”

  在庭审最后,李莹表示“对屠国俊还是有感情的”。她的代理律师认为,两人感情尚未破裂,是意外因素导致婚姻出现问题。

  李莹的父亲告诉记者:“小莹不愿离婚,因为她还爱着屠先生。因为爱,她在家人的反对下,坚持结婚。因为爱,她仍愿意和屠国俊在一起。”

  李家坦言,曾经和女婿“摊牌”,表示如果两年内,小莹没有恢复健康,到时候就主动离婚,“没想到一年还不到他就先提出了离婚。”

  李莹的亲友都表示不能接受屠国俊的负心,认为他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但也有人认为屠国俊没什么错,谁都有选择幸福生活的权利。

大家谈谈看法.
作者: 华南虎    时间: 2006-8-7 12:46

我最希望的情况是:小莹主动提出离婚,而他的丈夫还是愿意照顾她一辈子,我想只要一方能够妥协,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去,人生本来就已经很苦恼了,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悲阿!.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3:17

太不幸了。

现在的婚姻,能够经得起像这样变故的考验吗?.
作者: 源源妈    时间: 2006-8-7 13:22

昨天看到新闻透视了,那个LG一直回避,不肯面对镜头,女的则是哭诉为什么不给她两年的机会,偶倒是替她不值,这样的LG还要他看嘛?早点看清楚也好.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3:23     标题: 回复 #4 源源妈 的帖子

她为什么还要两年啊?两年会有变化吗?.
作者: 大音无声    时间: 2006-8-7 13:28

昨晚电视里放了,法院未判决离婚。看上去两人都很幼稚,而双方家庭对此插手很多产生很多摩擦。在如今这么现实的社会里,他们的爱情发生大概最多就只是电光一闪吧.
作者: pigamy    时间: 2006-8-7 13:29

离婚很正常,但应该把钱留下,给女方继续治疗,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原则。.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3:32     标题: 回复 #4 源源妈 的帖子

怎样的LG啊,我倒是觉得女方应该放手,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要来干嘛?把人家拖死?.
作者: 凯普    时间: 2006-8-7 13:34     标题: 回复 #8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女的应该找自己的幸福.
作者: cindy    时间: 2006-8-7 13:34

引用:
原帖由 华南虎 于 2006-8-7 12:46 发表
我最希望的情况是:小莹主动提出离婚,而他的丈夫还是愿意照顾她一辈子,我想只要一方能够妥协,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去,人生本来就已经很苦恼了,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悲阿!
我也希望这样!.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3:36     标题: 回复 #7 pigamy 的帖子

同意,女方应该理解男方,不能让人家守活寡啊,那么年轻;男方应该在经济上对得起女方,钱就留给她吧。.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3:38

虽然对女方发生的事情是一个悲剧,但是既然发生了,就应该理智面对,既然口口声声还爱着男方,就该放手,让心爱的男人重新找到幸福。说到这里,我对玛丽的投票贴(离婚的条件)里面生理疾病投票很少这点感到投票的人很虚伪,别砸我!.
作者: hh妈咪    时间: 2006-8-7 13:40

谁都有选择幸福生活的权利。

是的,但请先尽责任啊~~.
作者: 快乐小猪妈妈    时间: 2006-8-7 13:41

引用:
原帖由 亲亲奇奇 于 2006-8-7 13:36 发表
同意,女方应该理解男方,不能让人家守活寡啊,那么年轻;男方应该在经济上对得起女方,钱就留给她吧。
,.
作者: 冰冰妈    时间: 2006-8-7 13:41

引用:
原帖由 pigamy 于 2006-8-7 13:29 发表
离婚很正常,但应该把钱留下,给女方继续治疗,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原则。
同意楼上的观点,昨晚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就在想,现实生活中能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无论发生什么,都不离不弃的呀.凡人,大都会退却的吧.
但不应该在经济上有所侵犯,特别是病人的利益..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3:42     标题: 回复 #13 hh妈咪 的帖子

说明白点,尽什么责任?等女方完全康复吗?还是。。。。。。.
作者: towtow    时间: 2006-8-7 13:42

现在离婚率那么高,离婚已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了。不能因为女方瘫痪了男方提出离婚就觉得不正常,家务事本来就很难说清楚。不过钱一定要算清该留的一定要留下。

[ 本帖最后由 towtow 于 2006-8-7 13:45 编辑 ].
作者: chryssa    时间: 2006-8-7 13:43

再给两年, 她不会有什么变化, 而他的态度会更差, 心里的怨气会更重。但绝望如她,不容易做到象常人一样去选择坚强。

真的是一出悲剧,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比预想得还要差。

[ 本帖最后由 chryssa 于 2006-8-7 13:46 编辑 ].
作者: afra_song    时间: 2006-8-7 13:45     标题: 回复 #7 pigamy 的帖子

同意这种想法。对双方都好。.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3:45     标题: 回复 #12 淇淇爸爸 的帖子

不砸你。很正常的。老实说,我宁可先生出一百次轨;几十个红颜,也不希望他有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我希望他能够好好的。只要他好,婚姻有没有是其次。

但是,说到离婚,这个有时候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因为人不是动物,人还有道德。人会自责,会内疚,会因为自责和内疚而痛苦。不离婚不代表着自己不想,而是不能。道德的压力或者自我道德约束下使自己无法作出这个行为。

而道德这幅枷锁,不是所有人都能扛得起来的。看看这篇文章就知道了。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是那么的无情。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6-8-7 13:47 编辑 ].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3:48

相信最后离婚是必然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点放手,至少男方还会对女方心存感激和愧疚。如果最后本来相爱的两人互相怨恨而最终离婚,才是更大的悲剧!!!.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3:52     标题: 回复 #12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同意,其实不光是生理疾病,包括因为比如生理上的欲望,能力的差异而引起的离婚也不少呢,只是中国人不愿明说而已。我觉得性是婚姻和谐与否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3:52     标题: 回复 #21 淇淇爸爸 的帖子

我觉得女方觉得痛苦一定是她对对方如此绝情而感到痛心。自己认为无价的情感,原来这么脆弱。.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3:53     标题: 回复 #2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我看了电视新闻就觉得“舆论可以杀人”,这则新闻的播出,说的难听点简直可以毁了这个男人了。而且新闻内容一点都不客观,都是女方和娘家人的一面之词。.
作者: 快乐小猪妈妈    时间: 2006-8-7 13:54

引用:
原帖由 淇淇爸爸 于 2006-8-7 13:48 发表
相信最后离婚是必然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点放手,至少男方还会对女方心存感激和愧疚。如果最后本来相爱的两人互相怨恨而最终离婚,才是更大的悲剧!!!
事情真正轮到自己了,就不会这么简单了. 她在抓住命运的最后一根稻草,期望上天能够款待自己,出现奇迹,期待一切又能恢复到从前,车祸以前!.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3:56     标题: 回复 #24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对。很多人不选择离婚,因为自己明白提出离婚是和道德背道而驰的。我觉得选择和不选择背后的动机很多,很复杂。“虚伪”这两个字,你定论下得太早了点。赫赫。。。.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3:59

想起了以前看到的一则新闻,说的是男人瘫痪,男人要女人离婚再嫁,女方一直不肯,后来女人终于另外嫁了一个人,然后夫妻两人和女人的前夫生活在一起,照顾前夫,相比之下,多么温馨感人。.
作者: syucca    时间: 2006-8-7 14:00     标题: 现在的人很注重自己的生活质量的

包括自己生理上的需要,所以没有能力的一方还不如早放弃,以免事态恶化让自己更伤心,留一份美好回忆好了.
作者: why_moon_318    时间: 2006-8-7 14:02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why_moon_318 于 2006-8-7 14:29 编辑 ].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02     标题: 回复 #27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女人和男人在生理上是不同的。。。.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02     标题: 回复 #26 玫瑰玛丽 的帖子

我觉得用词很恰当,各种统计数据告诉我们,生理上的原因在离婚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而你的投票贴只有1%,难道旺旺上都是圣人?蒙面投票都不敢说真话,难道还不虚伪?.
作者: afra_song    时间: 2006-8-7 14:03     标题: 回复 #27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好象以前看到过的。刚才也想说来着。

这是最理想的。但是,会这么理智的双方,毕竟少啊。

再说一句,男的身体不行,女的不嫁照顾男的现象好像多些;反之,就少了。可以这么说,女的更容易忍辱负重,考虑家人和对方多些,而男的则考虑自己多些。.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4:04     标题: 回复 #27 淇淇爸爸 的帖子

你说的这对夫妻可能婚龄有十来年了吧。

我觉得要求一年的婚姻来扛这个变故确实不太公平。.
作者: syucca    时间: 2006-8-7 14:06     标题: 现在的人很注重自己的生活质量的

包括自己生理上的需要,所以没有能力的一方还不如早放弃,以免事态恶化让自己更伤心,留一份美好回忆好了.
作者: 宝宝妈咪    时间: 2006-8-7 14:07

现在的人都太现实了,RPWT,特别是男人。
我觉得这件事情反过来,如果是男人残废一辈子,女人是不一定会离婚的。.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4:08     标题: 回复 #31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对。30楼说得对。你还要统计女方因为男方生理缺陷提出离婚的比例。再加上一定的婚龄。要符合网网投票妈妈的年龄,学历背景和婚龄。有无子女等条件。

你说数据,那么就要严谨。样本要符合标准。.
作者: afra_song    时间: 2006-8-7 14:09     标题: 回复 #33 玫瑰玛丽 的帖子

是不公平。

对局外人来说,都会很明智的选择;但是对当事的女方来说,放弃婚姻就放弃了最后一线希望,所以不肯放弃。这种不肯放弃,应该说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同样,男的提出离婚,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10     标题: 回复 #35 宝宝妈咪 的帖子

男人也不一定会离婚的,就这两天有一个新闻,就是讲的一个男的照顾神经病妻子和老年痴呆症丈母娘的。不过这些都是极个别的现象。.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12     标题: 回复 #36 玫瑰玛丽 的帖子

婚龄长的,有子女的,相信选择离婚的比例会下降,但是1%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你说呢?.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14     标题: 回复 #31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因为生理原因而离婚的可能没参加投票吧,赫赫。或者说ww上的妈妈爸爸和另一半在生理上都很好,所以自己没经历,就没投票啦。不能说是虚伪啊。。。只是含蓄。.
作者: 亮亮妈妈    时间: 2006-8-7 14:14

这个男人忒无耻了。

他要离婚,我不反对。刚刚才结婚,新婚妻子就高位截瘫,要这个男的还跟她做夫妻,是不人道的。

我说他无耻,是他吞了钱。就算没有募捐的那些款项,双方做了一场夫妻,他仍然应该为女方尽点力,哪怕就是纯粹的经济补助。

我希望的结局是,双方友好分手,但是男方一直给女方经济上的扶持。.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4:16

我想,情感是化学的。不能用数据来衡量。有就是有,没就是没。至于情感的量,只有用妥协,牺牲,责任感等等来衡量了。有多有少。只能说,这对夫妻两个人的情感还没有多到具有牺牲精神。而情感,真的就是在点滴生活中形成的。我不是小看一二年婚龄的婚姻,共同走过十年和共同走过一年毕竟不同。而共同走过十年与不同的人,不同的经历也会不同。夫妻只有互相支持,相濡以沫,患难与共,历经考验,那么这样的情感才具有抵抗生活中动荡和不幸的生命力。.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16     标题: 回复 #40 亲亲奇奇 的帖子

呵呵,祝愿旺旺上的BBMM性福快乐!.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16     标题: 回复 #37 afra_song 的帖子

人都是自私的,何况才结婚1年的夫妻呢? 如果都能为对方想想,哪怕少自私那么一点点,就会好和好散了.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17     标题: 回复 #41 亮亮妈妈 的帖子

你先别愤怒,你怎么知道男方吞了钱?偏听则暗,兼听则明。.
作者: ANGELGAO22    时间: 2006-8-7 14:18

引用:
原帖由 华南虎 于 2006-8-7 12:46 发表
我最希望的情况是:小莹主动提出离婚,而他的丈夫还是愿意照顾她一辈子,我想只要一方能够妥协,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去,人生本来就已经很苦恼了,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悲阿!
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4:18     标题: 回复 #39 淇淇爸爸 的帖子

老实说,我写着一条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不能生育,性生活不和谐。没想到一方会瘫痪这样的问题。毕竟这个概率很低。我想,每个人对这条的理解也不同。.
作者: lily    时间: 2006-8-7 14:18

引用:
原帖由 淇淇爸爸 于 2006-8-7 14:12 发表
婚龄长的,有子女的,相信选择离婚的比例会下降,但是1%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你说呢?
也许参加投票的爸爸多了,比例就上去了.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21     标题: 回复 #47 玫瑰玛丽 的帖子

偶也是你的这个意思呀,没说要加上瘫痪这种情况,就是有关“性”的,我就是觉得比例低的不可思议。.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22     标题: 回复 #48 lily 的帖子

你的意思是BB需要性生活,MM可以克制不要性生活吗?嘿嘿,我又要说那两个字了。.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22     标题: 回复 #48 lily 的帖子

为了加强统计的正确性,我刚去那个帖子投了票,立马那条涨了0。06%,虽然我是妈妈,赫赫.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4:22     标题: 回复 #49 淇淇爸爸 的帖子

这个我觉得很正常。中国女人,如果已经有了一个小孩,那么不会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而离婚的。.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24     标题: 回复 #51 亲亲奇奇 的帖子

好样的!.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26

已经说了,男女生理上是不同的,男的有过夫妻生活,后来没有的话,通常是受不了的,女的却不一定,所以也是为什么说“男人用下半身思考”的原因。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呀。.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27     标题: 回复 #52 玫瑰玛丽 的帖子

那也不一定啊。。。.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28     标题: 回复 #54 亲亲奇奇 的帖子

外,你是不是狗儿妈妈?.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29     标题: 回复 #56 淇淇爸爸 的帖子

我穿上马甲,你怎么还认出我呀,我逃。。。.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4:30     标题: 回复 #55 亲亲奇奇 的帖子

嗯。我同意不一定。但是,我觉得比例不会高。至少我们这一辈。75年前的。.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30     标题: 回复 #57 亲亲奇奇 的帖子

你换什么马甲啊?.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33     标题: 回复 #59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偶有一天忍不住,在ww骂人了啊,又没交四眼小狗爸的作业,就吓得换了条马甲。没想到还是被你看出来了,偶承认偶是狗妈。.
作者: why_moon_318    时间: 2006-8-7 14:34

激烈的论战中,有意思。
只是希望两个可以和平的分手,不要加入太多的社会的压力。
那样下去,只会两败俱伤。.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4:35     标题: 回复 #58 玫瑰玛丽 的帖子

这倒是的,比例不会高的,尤其是传统思想较重的女性。.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4:39     标题: 回复 #60 亲亲奇奇 的帖子

在哪里骂人了,什么帖子?偶想去看看。。。。.
作者: siyi妈妈    时间: 2006-8-7 14:40

为了各自的幸福,还是分手吧!残缺的婚姻,幸福度真的很低.有个和男友恋爱了8年的女友,在结婚不到2年时离婚了.虽然,男方在婚前早已了解并接受了女方因病而切除子宫的事实,但在真正的婚姻生活中,它还是成为了他们感情破裂的导火线..
作者: lily    时间: 2006-8-7 14:44

引用:
原帖由 淇淇爸爸 于 2006-8-7 14:22 发表
你的意思是BB需要性生活,MM可以克制不要性生活吗?嘿嘿,我又要说那两个字了。
都是匿名,这又什么好虚伪的,我想只是很多MM没有将这点放在最重要的位子。如果是我,如果两人感情真的很深的话,仅仅是应为性方面不合,我不会提出离婚,因为有更值得我珍惜的东西,毕竟性还可以有别的渠道释放。
但是像本案这样瘫痪的例子,除了性还有很多困难要去应对,最主要的是心理的扭曲,所以我还是比较同情这个丈夫,如果大家都不够成熟的话,还是早点分手,免得大家都遍体鳞伤。.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06-8-7 14:56

我也同事说了,客观上比较同情那个LP,但是我觉得她蛮自私的,既然自己已经这样了,为什么还要拖着曾经深爱过的人与自己一直受苦呢?分手就分手,还要加个期限,虚伪!.
作者: Toby    时间: 2006-8-7 15:02     标题: 回复 #31 淇淇爸爸 的帖子

所以男人永远是生理需要优先于感情需要. 换了那个男的摊上这种事, 他LP多半会不离不弃.  至少我敢不虚伪地说我不会离弃对方,相信很多MM 会和我有类似想法才会有了那样的投票比例..
作者: 爱畅儿    时间: 2006-8-7 15:09

如果钱真被男的吞了,那是他的不对。我又联想到也是上海发生的,新娘悔容案,那个新娘是被暗恋他老公的同事毁容的,好像后来只听到要求凶手赔偿精神损失,没有提到两人要离婚。试想想,她老公也够痛苦的,真不容易。这件事真不好评价。3号的青年报,1/4夫妇表示,如果可以再选择,将与另外一个人结婚,而这还是只在短短的3年婚期内。.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15     标题: 回复 #67 Toby 的帖子

你的意思是新婚一年,男的瘫痪了,女的多半不会离婚?.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19     标题: 回复 #67 Toby 的帖子

怪不得殷素素临死之前教育小张无忌“千万别相信女人的话,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作者: 阿瑶0422    时间: 2006-8-7 15:21     标题: 回复 #39 淇淇爸爸 的帖子

1%
估计大家还没遇见那种事.
统计,玩玩的,只代表现在状态.
太残酷的谁愿意想呀.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26     标题: 回复 #71 阿瑶0422 的帖子

难道婚外情大家都亲身经历过了?也不多吧,其实我说虚伪无非是投票人在涉及到道德方面的事情就“言不由衷”了,而婚外情,第三者之类的,她们觉得理所应当,振振有辞罢了,不必接受道德的拷问。.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28

其实这个“道德”准确的应该被称为“中国传统意义的道德”,在当代社会,我觉得理性,客观才是真正的道德。

[ 本帖最后由 淇淇爸爸 于 2006-8-7 15:30 编辑 ].
作者: liwen    时间: 2006-8-7 15:29

看完这个报道,真不由得感叹造化弄人!蜜月旅行成了人生之中最最黑暗最最惨痛的一刻,叫我唏嘘不已。
估计现在女的拉着男的不放,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死不放手。男的正当盛年,老婆却是半身瘫痪,一定郁闷无比。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显然他们已是形同陌路了。
在我看来,两个是一对自私鬼。夫妻一场,原是千百年的缘分,本应好好珍惜,现在却是相互伤害。男人看到女人遭受如此毁灭性的打击,理应给与女人加倍的关怀。如果要离婚,起码应当把所有的财产赠与女方,做的更好的化,以后女人的有生之年应由男方承担一定的赡养责任。而女人,身体业已残疾,如果强求男人守着自己,恐怕也太残忍了。如果真心的爱着对方,自然应当为对方打算,自动隐身。何况以一个女人的瘫痪之身,如何能留住才结婚不满一个月的男人?
现在男人是铁了心要离,不惜对簿公堂。 女人再如何款款深情地挽留,即使留尽了眼泪,相信男人也不会回头。其实到了这个地步,男女双方的心灵之间早已留下了难以逾越的鸿沟,再如何填补,这场婚姻也是名存实亡。
说他们是自私鬼,就是他们只为自己打算,既然因爱而结合,大难临头,为何不能相互体谅,宽容地为对方着想呢?其实在这里,已不仅仅是爱情的问题了,而是做人的问题了。.
作者: 阿瑶0422    时间: 2006-8-7 15:31

我觉的都自私.女家更自私点,什么爱的名义!
到那种地步了,她父母不会让她轻易放弃这经济支柱,多两年算两年.
.
作者: 阿瑶0422    时间: 2006-8-7 15:33     标题: 回复 #72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婚外情
没杀过猪总见过猪跑.
那时我们现在最容易遇见的情况而已.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34     标题: 回复 #75 阿瑶0422 的帖子

严重同意!.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36     标题: 回复 #76 阿瑶0422 的帖子

偶还是强调“道德”两个字,触及“道德”,即使蒙面,也要维护自己。

[ 本帖最后由 淇淇爸爸 于 2006-8-7 15:38 编辑 ].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37

这也说明中国现代社会“道德观”的教育有偏颇之处。.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5:40     标题: 回复 #73 淇淇爸爸 的帖子

理性,客观从来就不是道德。这是两个定义。这也是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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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道德定义:

道德(moral)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人不能离开群体而孤立地生活。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行动必须顾及别人或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否则就会引起纠纷或冲突。早在原始社会中,人们为了维护部落成员的共同利益,协调彼此的关系,就产生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调节各人行为的准则。遵守这些准则,便称之为善,就会受到舆论的赞许或使个人感到心安理得;否则,便称之为恶,就会受到众人的谴责或使个人感到内疚而力求改正。这些由舆论力量与人们的“良心”所支持的行为规范及其施行的总和,就是道德。

-----------------------------------

所以,很清楚。舆论和良心才是道德。理性,客观从来不是道德。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6-8-7 15:44 编辑 ].
作者: joyhong    时间: 2006-8-7 15:42

建议离婚。

换作我是这个男人,我也会选择离婚,可在经济上,最大程度的帮助她。.
作者: joyhong    时间: 2006-8-7 15:43     标题: 回复 #8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玛丽,有的时候,道德不是高尚的信念,是一种禁锢的枷锁,尤其对当事人来讲。.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44     标题: 回复 #8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不同意,我觉得这件事离婚就是有道德的,而且我反感社会上大肆宣传那种所谓的“不离不弃”,这种宣传,客观上强化了那种非理性的行为。也使理性行为受到很大的压力。.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5:46     标题: 回复 #8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道德标准是什么呢?社会文明程度的不同,会有不同的道德定义。

[ 本帖最后由 淇淇爸爸 于 2006-8-7 15:47 编辑 ].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5:46     标题: 回复 #82 joyhong 的帖子

我没有说赞成女方呀?也没有说道德高尚呀?只是说我投票贴里的问题呀。和本文章无关。.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5:49     标题: 回复 #84 淇淇爸爸 的帖子

上面贴里不是很清楚吗?

其实,在这篇文章里。只要看看旺网妈妈们的回复就知道舆论不在这对夫妻的任何一方。两个人都没有坚守舆论所认为的道德。所以,都得不到舆论和自己良心的支持。.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6-8-7 15:52     标题: 回复 #84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当然,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里。任何事物都是变化着的,这是宇宙真理。但是,事物的变化可能需要几百年。不是你一觉睡醒就变了的。我同意道德会进化,但是,道德不是你想让它“与时俱进”她就能进的。在中国,孔孟之道已经几千年了,不是那么容易被洗刷和改变的。

不过,我同意每个人的道德观不同。比如,有些人做了些错事就受到良心的谴责。而有些人麻木不仁。。。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6-8-7 15:54 编辑 ].
作者: lily    时间: 2006-8-7 15:53

同意玛丽的
其实道德是一种自然规律,你一辈子都无法摆脱它。,如果你不适应它,你就觉得是一种枷锁,如果你适应它,那就是心灵的安慰和支柱。.
作者: 阿瑶0422    时间: 2006-8-7 15:54

说实话,如果没有双方家长的参与(男方家长参与了吗??不知道),
他们那么年轻,应该还是有感情,有年轻人的热心和照顾的冲动的.起码未来的艰辛不可能这么早知道,所以我还是相信那男人能够做到的经济上力所能及的照顾对方的.起码让自己良心好过
不至于现在这样.
就是由于家长的参与,让整个事更世俗,更彼此有戒心
女方家长还要披上道德的外衣.
所以有点不吐不快..
作者: 海南妈妈    时间: 2006-8-7 16:00     标题: 蜜月遇车祸新娘瘫痪一年后丈夫提出离婚ZT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凯普    时间: 2006-8-7 16:05     标题: 回复 #24 淇淇爸爸 的帖子

恩!同意!有的时候女的真的爱lg应该放手,lg离开并不是对不起女方。现在这样只会加深双方的痛苦。.
作者: wangkui    时间: 2006-8-7 16:06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可也要设身处地为对方想想,这场悲剧就是两个人或两家人都想的是自己。.
作者: maomaofeng    时间: 2006-8-7 16:07

我觉得大家还是不要多评论这对小夫妻了。

这是一个悲剧,我们这些幸福的人们是无权评论人家的。

男方自私?女方自私?且不说,毕竟谁也不知晓个中曲折。
再者,说难听点,换作你我,无论是做女方还是男方,一定就比人家更高尚吗?且慢信誓旦旦吧!.
作者: 凯普    时间: 2006-8-7 16:11     标题: 回复 #62 亲亲奇奇 的帖子

这个也是为何中国的性满意率低的吓人。我支持你!.
作者: youyou妈    时间: 2006-8-7 16:29

昨天的新闻也看了。女家自述男方结婚前就住在女家(听上去意思是女方承担生活费用),结婚的房子也是女方的,现在出了事,男方应该承担经济重任。男方家长则觉得女家在结婚前就不够重视男家,婆婆来照顾新娘,让保姆睡床婆婆打地铺。这些锁碎的事情,讲来是乎都是小事,但是确实很伤感情的。而双方家长的态度,也影响着小夫妻两的心情及态度,在我看来,这场离婚案中,男女双方都挺可怜的。.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16:49     标题: 回复 #83 淇淇爸爸 的帖子

同意这样的离婚是道德的,比不离婚来得道德。但你也不要强调那个1%是虚伪啦,中国社会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延续,可能很多爸爸妈妈一辈子就只有对方一个,你让他们怎么才能知道啥是真正的性福? 没有比较,也许认为人人都是这么样的呢。 所以更不会想因不性福而离婚啦。.
作者: 欢欢妈咩    时间: 2006-8-7 17:11     标题: 回复 #11 亲亲奇奇 的帖子

tongyi.
作者: 凯普    时间: 2006-8-7 17:34     标题: 回复 #96 亲亲奇奇 的帖子

说的好!赞一个哈!(不是鼓励出轨吧).
作者: 淇淇爸爸    时间: 2006-8-7 19:55     标题: 回复 #96 亲亲奇奇 的帖子

嘿嘿,看来要多实践多体会啊。.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6-8-7 20:33     标题: 回复 #99 淇淇爸爸 的帖子

淇淇妈妈大棒伺候!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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