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和基督教正义观的核心是“正义必须是公正的”(justice must be impartial)。这一观点贯穿于希伯来圣经和新约全书。正如利未记19章15节所说:
“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
这正是法治理念的基础。法律不能专断。它必须是公平的,易行的,并为公民提供正当的程序。不偏不倚的观念(The idea of impartiality)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很容易丢失。它不同于裙带资本主义的实践,即偏袒富人和人脉广的人,也不同于当代“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的许多观点,即应该牺牲正义优待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