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全都属于艺术产业。在美国,平面设计从业人数在十年内成长十倍,美术人员是化学工程师人数的四倍。一九七○年以来,全美以写作为业的人增加了三成,作曲家和演奏家则增加了五成。大约有两百四十所美国大专院校成立了创意写作MFA学位。相较之下,二十年前只有区区二十二所。今日从事艺术、娱乐,和设计工作的美国人,要比律师、会计师,和稽核人员还要多。(从一家维吉尼亚州的新创公司,就可看出时代在变。当例行法律研究工作出走海外,法律工作者要如何自处?答案是加入法律动画〔Animators at Law〕这类高感性公司的行列。这家平面设计公司召募法律系毕业生,专门替一流律师事务所准备例证、影片,和解说图示等,协助他们说服陪审团。)
二○○二年,卡内基美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都市计划学者佛洛里德(Richard Florida)将三千八百万名美国人列入他所谓的「创意阶层」,并宣称这些人是经济成长关键。虽然佛洛里德对「创意」的定义广泛得有些诡异──他把会计师、保险理赔员、税务律师都归为「创意人员」──但此一阶层的扩张让人无法忽视。它占美国劳工人口的比例,和一九八○年相较成长了一倍,更是一个世纪前的十倍。类似的高感性工作潮流也在世界其他地区显现。英国分析师约翰.霍金斯(John Howkins)以较合理的「创意」定义──包含设计、艺术表演、研发和游乐器产业等──算出英国的创意产业年产值接近两千亿美元。霍金斯估计在十五年内,此一产业全球规模将达六.一兆美元左右,让高感性行业晋身全球最大经济动力之一。在此同时,伦敦商学院和约克郡水公司(Yorkshire Water Company)等单位都设立了常驻艺术家等职位。英国联合利华(Unilever)聘请画家、诗人,和漫画创作者来启发员工创意。北伦敦一个足球球会甚至请了一位常驻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