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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商务]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算法 [打印本页]

作者: taotaotlp    时间: 2013-5-29 18:17     标题: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算法

公司因业务调整,原公司岗位成本会计一职(入职时间12年2月1日),现已无工作可做.考虑到是签了3年合同,现公司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这样算的:提前通知1个月,工作到6月底工资另外结算.以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并按工作年限1.5个月补偿.该员工提出,我司应遵守劳动法87条,以双倍来算,即补偿3个月的.我从未听说过劳动关系解除,要双倍补偿,但据该员工说,他咨询律师朋友,说是公司适用此条?麻烦请各位解说下,哪种算法对啊?.
作者: jess    时间: 2013-5-30 11:19

违法解除合同才是双倍.
作者: taotaotlp    时间: 2013-5-30 12:11

也就是协商赔偿金额多少的问题了.谢谢.
作者: 落叶小唱    时间: 2013-5-30 15:51

应是三个月工资,按规定是公司先调整到相应工作岗位,如果没有岗位或不想换岗位,应三个月支付。。。。.
作者: miyuma    时间: 2013-5-30 19:08

请问这个赔偿金要个税缴纳吗?.
作者: 云宝宝妈妈    时间: 2013-6-3 10:29

要申报缴税的,但是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可以免征的.
以下可以参考: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一次性补偿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 yang0503    时间: 2013-6-3 13:54     标题: 回复 1楼taotaotlp 的帖子

我觉得补偿3个月的工资不算太过分。.
作者: 雪球妈    时间: 2013-6-3 17:43

合同未到期应该协商解决,这个员工要求的一点也不过分,如果仲裁也可 以得到以上补偿。.
作者: 5月多多妈    时间: 2013-6-4 13:49

引用:
原帖由 taotaotlp 于 2013-5-29 18:17 发表
公司因业务调整,原公司岗位成本会计一职(入职时间12年2月1日),现已无工作可做.考虑到是签了3年合同,现公司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这样算的:提前通知1个月,工作到6月底工资另外结算.以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
想问一下你们的成本会计找到工作了吗?如没有可以发简历给我,我们公司需要一个成本会计。.
作者: jess    时间: 2013-6-7 13:50

怎么处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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