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婚姻]
朋友这个情况还能再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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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琪宝贝
时间:
2010-4-9 13:51
标题:
朋友这个情况还能再生吗?
朋友离异,女儿归她,现的男友也是离异,也有一个女儿,不过是前妻抚养,如果两人结婚,朋友还能再生一个吗?注:朋友是独生女儿,男友有兄弟姐妹。.
作者:
奶宝妈咪
时间:
2010-4-9 14:44
应该不能生吧,更何况2人都有生育史呢!一方未生育过的,都不一定能行。
为啥一定要再生呢?二婚稳定率本来就不高,何必再让一个新生命遭罪呢?(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作者:
冰城来的男孩子
时间:
2010-4-9 15:11
一方未生育过的,一定能行。.
作者:
可爱的懒羊羊
时间:
2010-4-9 16:11
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生的,要是都生育过,就难说了.
作者:
安琪宝贝
时间:
2010-4-9 20:07
标题:
回复 2#奶宝妈咪 的帖子
两人感情很好的,所以想共同拥有一个孩子。.
作者:
飞鸿踏雪
时间:
2010-4-10 07:33
按规定好像是不能生的,如果他们的孩子都判给了对方,好像可以的.
作者:
dtdtdtdt
时间:
2010-4-10 12:20
能生的,现在没人管的
不过这么做对之前的2个孩子伤害蛮大的.
作者:
jeccy
时间:
2010-4-11 21:53
真敢赌啊,再婚还要生?.
作者:
晶珠玛米
时间:
2010-4-11 22:13
视情况而定。
[
本帖最后由 晶珠玛米 于 2010-4-12 11:16 编辑
].
作者:
kouaihei
时间:
2010-4-12 10:04
是不能生的.
作者:
晶珠玛米
时间:
2010-4-12 11:15
我没写清楚,上海市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中: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
如果都是城市户口:是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才可以生。.
作者:
宇毛妈妈
时间:
2010-4-12 11:49
引用:
原帖由
安琪宝贝
于 2010-4-9 20:07 发表
两人感情很好的,所以想共同拥有一个孩子。
她和她前夫恋爱时感情就不好吗?.
作者:
安琪宝贝
时间:
2010-4-12 12:43
标题:
回复 11#晶珠玛米 的帖子
谢谢,这样的话,好像不符户规定的。.
作者:
紫云英
时间:
2010-4-12 13:06
标题:
回复 12#宇毛妈妈 的帖子
同意你的意见。
再养一个,就要负担3个小孩,就算金钱上没有问题,感情上也不可能保持一样。
男方有兄弟姐妹,大概还想再生个男孩吧。
.
作者:
annie-MM
时间:
2010-4-12 13:08
不要生了吧.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10-4-12 16:24
双方都生育过,不管孩子判给谁,都不能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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