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aijunwei 于 2010-3-1 12:23 发表 老人再婚,要在结婚前做个财产公证,以免引起2家孩子的矛盾。其实有人照顾老人,挺好的事,老人身体健康是小辈的福气。
可老爷子说女方认为租房住会让她在朋友面前很没面子,所以一定得买房,
原帖由 风云舞儿 于 2010-3-1 20:20 发表 现在老的结婚也要房子,小的结婚也要房子,难怪房价一直只涨不跌呢。
原帖由 qiaqiamei 于 2010-3-1 13:07 发表 我们曾建议老爷子先租房子试着过过看(租好一点贵一点都没关系),毕竟这么多年的生活习惯和生活圈子要改变肯定会产生不少问题,如果的确能相处好再考虑买房等其他问题,可老爷子说女方认为租房住会让她在朋友面前很没面子 ...
原帖由 乖乖女的MM 于 2010-3-2 14:07 发表 最好是儿子买房子给他们住,产权是儿子的,似乎这样清爽些,否则以后有的扯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