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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毕飞宇 平原 [打印本页]

作者: 乐乐乐    时间: 2009-12-31 14:09     标题: 毕飞宇 平原

谁有毕飞宇的平原啊,求.
作者: 乐乐乐    时间: 2009-12-31 14:09     标题: 第一章

第一章
 麦子黄了,大地再也不像大地了,它得到了鼓舞,精气神一下子提升上来了。在田垄与田垄之间,在村落与村落之间,在风车与风车、槐树与槐树之间,绵延不断的麦田与六月的阳光交相辉映,到处洋溢的都是刺眼的金光。太阳在天上,但六月的麦田更像太阳,密密匝匝的麦芒宛如千丝万缕的阳光。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灿烂,壮丽而又辉煌。这是苏北的大地,没有高的山,深的水,它平平整整,一望无际,同时也就一览无余。麦田里没有风,有的只是一阵又一阵的热浪。热浪有些香,这厚实的、宽阔的芬芳是泥土的召唤,该开镰了。是的,麦子黄了,该开镰了。
  庄稼人望着金色的大地,张开嘴,眯起眼睛,喜在心头。再怎么说,麦子黄了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场景。经过漫长的、同时又是青黄不接的守候之后,庄稼人闻到了新麦的香味,心里头自然会长出麦芒来。别看麦子们长在地里,它们终究要变成苋子、馒头、疙瘩或面条,放在家家户户的饭桌上,变成庄稼人的一日三餐,变成庄稼人的婚丧嫁娶,一句话,变成庄稼人的日子。是日子就不光是喜上心头,还一定有与之相匹配的苦头。说起苦,人们时常会想起一句老话: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其实这句话不是庄稼人说的,想一想就不像。说这句话的一定是城里人,少说也是镇子里的人。他们吃饱了肚子,站在柜台旁边或剃头店的屋檐下面,少不了说一两句牙疼的话。牙疼的话说白了也就是瞎话。和庄稼人的割麦子、插秧比较起来,撑船算什么,打铁算什么,磨豆腐又算得了什么。麦子香在地里,可终究是在地里。它们不可能像跳蚤那样,一蹦多高,碰巧又落到你们家的饭桌上。你得把它们割下来。你得经过你的手,一棵一棵地,把浩浩荡荡的麦子割下来。庄稼人一手薅住麦子,一手拿着镰刀,他们的动作从右往左,一把,一把,又一把。等你把这个动作重复了十几遍,你才能向前挪动一小步。人们常用一步一个脚印来夸奖一个人的踏实,对于割麦子的庄稼人来说,跨出去一步不知道要留下多少个脚印。这其实不要紧,庄稼人有的是耐心。但是,光有耐心没有用,最要紧的,是你必须弯下你的腰。这一来就要了命了。用不了一个上午,你的腰就直不起来了。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当你抬起头来,沿着麦田的平面向远方眺望的时候,无边的金色跳荡在你的面前,灼热的阳光燃烧在你的面前,它们在召唤,它们还是无底的深渊。这哪里是劳作,这简直就是受刑。一受就是十多天。但是,这个刑你不能不受,你自己心甘情愿。你不情愿你的日子就过不下去。庄稼人只能眯着眼睛,张大了嘴巴,用胳膊支撑着膝盖,吃力地直起腰来,喘上几口气,再弯下腰去。你不能歇。你一天都不能歇,一个早晨的懒觉都不能睡。每天凌晨四点,甚至是三点,你就得咬咬牙,拾掇起散了架的身子骨,回到麦田,把昨天的刑具再拣起来,套回到自己的身上。并不是庄稼人贱,不知道体恤自己,不知道爱惜自己,不是的。庄稼人的日子其实早就被老天爷控制住了,这个老天爷就是“天时”。圣人孟老夫子都知道这个。他在几千年前就坐着一辆破牛车,四处宣讲“不误农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农时”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太阳和土地的关系,它们有时候离得远,有时候靠得近。到了近的时候,你就不能耽搁。你耽搁不起,太阳可不等你。麦收的季节你要是耽搁下来了,你就耽误了插秧。耽搁了插秧,你的日子就只剩下一半了,过不下去的。所以,庄稼人偷懒了可不叫偷懒,而叫“不识时务”,很重的一句话了,说白了就是不会过日子。都说庄稼人勤快,谁勤快?谁他妈的想勤快?谁他妈的愿意勤快?都是叫老天爷逼的。说到底,庄稼人的日子都被“天时”掐好了生辰八字。天时就是你的命,天时就是你的运。为了抢得“天时”,收好了麦子,庄稼人一口气都不能歇,马上就要插秧。插秧就更苦了。你的腰必须弯得更深。你的身子骨必须遭更大得罪。差不多就是上老虎凳了。所以说,一旦田里的麦子黄了,庄稼人望着浩瀚无边的金色,心里头其实复杂得很。喜归喜,到底也还有怕。这种怕深入骨髓,同时又无处躲藏。你只能梗着脖子,迎头而上。当然,谁也没有把它挂在嘴唇上。庄稼人说不出“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那样漂亮的话来。说了也是白说。老虎凳在那儿,你必须自己走过去,争先恐后地骑上它。
  不怕的人有没有?有。那就是一些后生。所谓愣头青,所谓初生的牛犊。端方就是其中的一个。端方是利用忙假的假期回到王家庄的,其实还是一个高中生,眼见得就要毕业了。端方在中堡镇念了两年的高中,并没有在书本上化太多的力气,而是把更多的时光耗在了石锁和石担子上。端方话不多,看上去不太活络,却在中堡镇交结了一些镇上的朋友,都是舞拳弄棒的内手。端方跟在他们的后头,其实是冲着那些石锁和石担子去的。虽说身子单薄,没什么肉,但端方天生就有一副开阔的骨头架子,关键是嘴泼,牙口壮,一顿饭能咽下七八个大馒头。高中两年,端方换了一个人,个子串上来不说,块头也大了一号,敦敦实实的,是个魁梧稳健的大男将了,随便一站就虎虎生风。端方带着他一身的好肉和一身的好力气回到了王家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床被褥、一只木箱子和两把镰刀。端方是知道的,忙假一完,一眨眼就是毕业考试。考过试,掖好毕业证书,他就是王家庄的社员,一个正式的壮劳力了。
  端方在镇子上拚了命地练身体有端方的理由。端方和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对,有时候还动到手脚。端方得把力气和体格先预备着,说不定哪一天就用得上。端方的父亲不是亲的,是他的继父。端方是作为“油瓶”随他的母亲“拖”到王家庄的。那一年他刚刚十四岁。由于发育得晚,端方又瘦又蔫,基本上还是个秧子。在此之前他不仅不是王家庄的人,甚至都不是兴化县的人。他被他的母亲寄养在大丰县,白驹镇,东潭村,他外婆的家里。那其实也不是端方的家。他的家应该在白驹镇的西潭村,他生父的尸骨至今在还沉睡在西潭村的泥土下面。端方寄养在外婆的家里,嘴上说是被外婆养着,真正养他的还是小舅舅。但是小舅舅成家了,小舅妈过门了,嘴上没说什么,端方到底碍着人家的手脚。母亲沈翠珍赶了一天的路,从王家庄来到了东潭村,领着端方四处磕头。先是给活人磕,磕完了再给死人磕。端方木头木脑的,从东潭村一直磕到西潭村,再从东潭村一直磕到兴化县的王家庄。端方一到王家庄就有爹了,姓王,王存粮。沈翠珍把端方领到王存粮的面前,叫他跪下,叫他喊爹。端方喊不出。跪在地上,不开口,不起来。最后还是王存粮的大女儿红粉把端方从地上拽起来了。红粉刚刚从地里回来,放下锄头,解开头上的红格子方巾,对端方说:“这是我弟弟吧,起来,起来吧。”端方第一次在王家庄开口喊人既不是喊爹,也不是喊妈,而是喊了红粉“姐姐”。母亲沈翠珍听在耳朵里,心里头涌上了无边的失望。
  继父王存粮其实是个不坏的男人,对沈翠珍好,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坏毛病。就是有一样,嗓子大,出手快。最要命的是,他管不住自己的手。王存粮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顶他的嘴,你要是顶嘴了,他的巴掌就跟你的回音似的,立即反弹过来了。有一次王存粮的巴掌终于掴到沈翠珍的脸上,端方正在厨房里烧火。他听到了天井里脆亮的耳光,他同时还听到了母亲的失声尖叫。端方走出来,绕着道逼近了他的继父,突然扑上去,一口咬住了王存粮的手腕。甲鱼一样,怎么甩都脱不开手。王存粮拽着端方,在天井里头四处找牛鞭。端方瞅准了机会,松开嘴,跑回了厨房。他从锅堂里抽出烧火钳,红彤彤的,几近透明。端方提着通红的烧火钳,对着继父的屁股就要戳。翠珍高叫了一声“端方”,声嘶力竭。端方立住了脚。翠珍指着天井里的井口,大声说:“儿,你要再上去一步,你妈就下去!”端方拿着烧火钳,就那么喘着气,定定地望着他的继父。王存粮直起身子,把流血的伤口送到嘴边,舔了两口,出去了。沈翠珍看见端方对着烧火钳吐了一口唾沫。烧火钳“嗞”了一声,唾沫没了,只在烧火钳上留下一个白色的斑点。翠珍走到端方的跟前,想抽他。鼻子却突然一阵酸。他看到了儿子的这分心了。端方到底不是他带大的,这么多年不在身边,多少有些生分。当妈妈的总归亏欠了他。这是心里的疙瘩,成了病。现在看起来亲骨肉就是亲骨肉,就算打断了骨头,到底连着筋。孩子大了,得了这孩子的济了。翠珍望着他的大儿子,泪水在眼眶里打漂,突然就是一声嚎啕。翠珍一把夺过端方手里的烧火钳,冲儿子说:“你拉屎把胆子拉掉了哇?啊?!”
 …….
作者: 乐乐乐    时间: 2009-12-31 14:20

第十六章
  秋天的第一场雨特别地长,嘀嗒了四五天,大地一下子就被这场秋雨浇透了,浇凉了。凉下来的日子实在是好,爽啊,连喘气都特别地顺畅。返晴之后的天空一下子高了,清澈得像驴子的眼睛,傻傻的,仿佛很多情,其实什么也没有。万里无云。偶尔有一两片羽毛一样的云,它们挂在远处,静止不动。可以想见,高空没有一丝丝的风。再偶尔还有一群雁,它们在飞,不停地变换飞行的阵形,由“人”变成了“一”,又由“一”换回到“人”。它们并不匆忙,是早早地有了打算的样子,所以能按部就班。而王家庄的大地上就更加安逸了,巷子里铺满了稻草。连续几天的秋雨把家家产户的草垛都淋湿了,好不容易放晴,就必须把它们晒干,这一来整个王家庄都是金色的了。稻草在秋日的照耀下发出了特别的气味,有些香,还有些涩,王家庄就笼罩在这样的气味里。闻上去叫人懒。当然,那些鸡是开心的,它们低着头,在稻草上寻找一些剩余的稻谷,不用争,也不用抢,各自守着各自的地盘,这里啄一口,那里啄一口,自得其乐了。
  沈翠珍提着丫叉,一直在家门口的巷子里翻草。太阳挂在头顶上,但秋日里的太阳毕竟是秋日里的太阳,不那么坚决了,有了恍惚和马虎的意思,照在身上格外的爽朗。往常翻草这样的活计总是由红粉来做的,可红粉这丫头哪里还指望得上,不指望了。等把红粉嫁出去,沈翠珍想,真的要好好歇上几天了。今年的这一年不寻常,太不寻常了,什么事都赶上了,一件接着一件,就像是老天爷安排好了的一样。是个凶年哪。太不省心、太不顺遂了。最愁人的还是端方。自打麦收的时候起,沈翠珍就一直在张罗他的亲事,眼见得秋天都过来了,没有一点头绪。没头绪也就罢了,还闹出了三丫这一出。哎,作孽呀。别看端方的条件这样好,他和三丫这么一闹,往后的事还真是不好说了。还是先放一放吧,不能急。等三丫的事慢慢地淡了,再往下说。这会儿给他提亲,再有肚量的姑娘也不会答应的。
  沈翠珍一边翻草,一边想着端方,一抬头,却看见端方从家门口出来了,一手夹着草席、一手提着网兜,是要出门的样子。沈翠珍扶住了丫叉,望着端方手里的家当,有些不明就里,站在那里等。等端方走到跟前,沈翠珍把他叫住了,问:“这是做什么呀?往哪里去?”端方立住脚,瓮声瓮气地说:“我搬到河西去。”沈翠珍说:“搬到河西去做什么?”端方说:“我去养猪。”沈翠珍说:“你这是发的什么癔症?”端方不看他的母亲,也不理她了,兀自走人。沈翠珍喊了一声,说:“你给我站住!”端方就像是没有听见,脚底下拖了一长串的稻草。沈翠珍望着端方的背影,急了,硬是弄不明白端方究竟要干什么。他做什么不行,偏偏要去养猪。养猪当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终究不体面,主要是没有一个好的口彩。将来介绍对象的时候,人家问起来了,你们家儿子是干什么呀?养猪!怎么说得出口哇。沈翠珍一把丢下手里的丫叉,身边的老母鸡们一哄而起,吓得飞出去好几丈。她追上去,说:“端方!”可端方的身子已经在巷口拐弯了。
  端方来到河西,钻进了养猪场的茅草棚。就在老骆驼的对面,架起了一张木板床。老骆驼五十好几的人了,驼背,后背上拱起来好高的一大块,村子里的人都喊他“老骆驼”。老骆驼还有一个特点,一脸的雀斑,像洒满了菜籽,所以,有不少人也喊他“老菜籽”。其实“老骆驼”和“老菜籽”都不是什么好听的称呼。可老骆驼这个人有意思了,他是有忌讳的,他认可“老菜籽”,却不喜欢人家叫他“老骆驼”。也许正因为这样,大部分人就格外坚决地喊他“老骆驼”,反而不喊他“老菜籽”了。
  端方当然是一个例外,因为刚刚来,端方对老骆驼礼貌有加了,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老菜籽”。端方架好了床,铺上草席,躺下来,试了一下硬软,挺好,坐起来了,微笑着打量老骆驼。老骆驼蹲在地上,认认真真地吸着旱烟,一点也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也就是说,一点也看不出是欢迎端方还是不欢迎端方。说起来老骆驼这个人还挺不一般的,有家有口,是儿女双全的人,像他这样的人能在养猪场一呆二十年,其实不容易。当然了,老骆驼的老伴死得早,四十来岁就殁了。事实上,女儿出了嫁,儿子成了家,老骆驼就一直把养猪场当作自己的家,一心都扑在猪的身上。老骆驼和儿女们从来不走动,各自过各自的日子。这么多年了,他就一个人过。日子过得也蛮好,白天一个太阳,晚上一个月亮,白天三顿,夜里一觉,一五一十,挺顺当。好在老菜籽的腰板好,身子骨硬朗,和儿女们不来往,也没什么,不来往就是了。老骆驼还没到需要儿女们端屎端尿的那一步。只要有猪,老骆驼就能够自得其乐。想起来了,早些年老骆驼还做过全县的“养猪能手”呢。老骆驼和儿女们处不来,不等于他和猪就处不好。
  端方在养猪场住下来了。其实,端方来养猪,倒不是临时的决定,经过深思熟虑的。最根本的缘由是端方不想呆在王家庄。想走。可是,又能到哪里去呢,只能到养猪场了。自从三丫走了以后,端方在王家庄其实就呆不下去了。端方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人,面对许多问题,其实每一次都是拷问和审讯。王家庄的人有一个特点,尤其是那些长辈,他们热心,关切,好奇,总是喜欢问。追根挖底地问。你要是不把你的事情告诉别人呢,那就是你不厚道了。别人在关心你,抬举你,你必须回答。可端方实在没有那么多的东西可以回答,有些事情也是不好说的,怎么办呢,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躲开。可王家庄就是这么小的一块地方,你能往哪里躲?想来想去,端方想到了养猪场。养猪场是个好地方,虽说离村子不远,可好歹隔了一条河,最关键的是,四周都没有住户,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嘴巴了。猪是有嘴巴的,可猪的嘴巴只会拱地,不会拱人的心。这一来就省心了。端方来养猪还有更深的一层缘由,主要还是为了当兵。端方自己也知道,高中毕业这么长的时间了,在村子里却一直没有“表现”,这总是一个缺陷。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来到养猪场,脏活和苦活都干了,将来“政审”的时候总归是个便宜。好歹是一个亮点。反正离征兵的时间也不长了,就是再苦,再脏,熬过去也就完了。总之,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养猪场蛮小的,说是“场”,其实也就是三十来条猪。一大半是杂交的约克夏,剩下来统统是新淮黑猪。比较下来,端方喜爱的是那些白色的约克夏。约克夏体态相当的昂扬,正面看过去,前胸的那一片特别地开阔,剽悍,能够看得见它们的豪迈。比较下来新淮黑猪就龌龊多了,样子十分的猥琐。最要命的还是新淮猪的两只大耳朵,大得出奇,软塌塌的,耷拉在那儿,一步三晃荡。一旦静下来了,却遮住了眼睛,样子就有些怪,鬼鬼祟祟的。再看看约克夏的耳朵吧,小的,在阳光下面呈现出半透明的状态,一有风吹草动就支楞起来了,一闪一闪的,像马,像矫健的猫科动物。当然了,最大的区别还不在耳朵,在腹部。约克夏的腹部扁扁的,平平的,收着,多了几分的俊朗与威武。新淮猪呢,它们的肚子可不讲究了,特别的大,特别的松,脏兮兮的全是褶皱,仿佛一大堆的抹布。由于新淮猪的背部凹下去一大块,这一下更糟糕了,它的腹部一直挂到地面,一旦行动起来,双排扣的奶子就拖在地上,和屎尿搅拌在一块儿,邋遢得要了命。
  端方喜欢约克夏,那好吧,老骆驼和端方就做了简单的分工,所有的约克夏都归端方。两天没到,端方算是明白了,所谓养猪,就是给它吃。因为猪是人喂养的,它的习性和人也就有了几分的像,一天也要分成三顿。别小看了这一天三顿,麻烦大了。猪可不是人,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端着碗,充其量也就是两大碗。猪不是这样的,一门心思全在吃上头。到了吃的时候,它就像打仗,把它的嘴巴一股脑儿埋在猪食里,吞一口脑袋就要抖一下,再吞一口,再抖一下,然后,闭着眼睛慌乱地咀嚼。一顿就是一大桶。一天三顿,你就一担子一担子地往猪圈里挑吧。可麻烦的并不是猪的吃,而是猪的拉。猪这个东西拉起屎来实在是太放肆,什么时候想拉什么时候拉,想在什么地方拉就在什么地方拉,一拉就是一大堆。你要是不给它打扫,好嘛,它就在自己的屎尿里头睡,它才不管呢,还凉快呢。端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猪的脏,你刚刚给它打扫干净,他就给你摆摊子,东一摊,西一摊。端方便打,用手里的扁担揍它们,把它们揍得像马驹子,一蹦多高,又一蹦多高。老骆驼看见了,心疼了,说:“端方,可不兴这样。”话说得并不重。但是,意思全到了,有了情感的色彩。他对猪的爱惜可以说溢于言表了。端方不是不想偷懒,可实在是偷不起来,老骆驼的猪圈就在旁边,一比较,差距就出来了。老骆驼自己脏兮兮的,可他的猪圈则永远干干净净。扫完了,再用水冲,都可以摆酒席了,都可以作新房了。老骆驼还有老骆驼的理论,说养猪就如同小媳妇带孩子,会“喂”不算,把奶头子放进婴儿的嘴里,谁不会呢?关键是会“端”,会“把”。所以说,“傻媳妇会喂,巧媳妇会端”,就是这么一个道理。这么一来端方的劳动量就大了,刚刚挑过猪食,喂完了,还得再挑,挑水,冲猪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力量也是残酷的,老骆驼一声不响,硬是给端方树立了一个残酷的榜样。三四天下来,端方的肩膀肿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人不好伺候,猪就好伺候了?一样。有嘴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
  因为每天要打扫猪圈,端方只好买了一只烟锅。猪圈里的气味实在是太冲了。点上烟,好歹能缓一缓。可纸烟端方是抽不起的,那就买一只烟锅吧。端方才二十岁出头,叼着烟锅,看上去老相了。然而,也只好这样了。加上不刮胡子,二十岁的端方一下子就老了十岁。
  白天里忙完了,到了晚上,端方就和老骆驼住在茅棚里了。端方发现,也许是和猪相处的时间太长了,老骆驼便有了一些猪的习性。比方说,喜欢呆在墙角。比方说,在他没事的时候,喉咙里总要弄出一些声音,平白无故的哼唧一声。尤其到了吸旱烟的光景,老骆驼先要蹲下来,把背脊靠在墙角上,然后,点上火,慢慢地吸。吸一口,“嗯”一声,再吸一口,再“嗯”一声。听上去很像猪。除了哼唧,老骆驼就不怎么说话。老骆驼是不爱说话的,这一点有点像顾先生了,也是一只闷葫芦。然而,端方错了。这一次端方错大了。老骆驼不是一只闷葫芦,他爱说,是个碎嘴,是个话篓子。哕嗦得能要人的命。前几天他不说话,是因为和端方不熟,也许还在暗地里考察端方。现在,四五天下来了,看见端方挺老实,老骆驼的情形说变就变,一下子打开了他的话闸子,没完了。
  端方,你听我说。老骆驼把马灯挂在了墙上,终于开口了。老骆驼说,这个猪啊,头绪多了,学问大了。老骆驼说,看上去它们都是猪,一样,其实呢,它不一样。各地的猪都不一样。江苏主要是新淮猪,黑色的,屁股上有一点白花纹,这是它的标志。上海呢,则是上海白。北京有北京黑。而山西就成了山西黑。浙江的却是浙江中白了。辽宁呢,辽宁有新金县的新金猪。新金猪是黑猪,可是,它的鼻尖、尾尖和四肢的下部都是白色,这一来我们就把它叫做“六白猪”。再向北,可就到哈尔滨了。哈尔滨的猪也是白色的,当然就叫哈白猪了。端方闭着眼睛,脑子里一下子就出现了一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图,幅员辽阔。这是猪的版图,是猪的历史地理。可老骆驼并没有局限于中国,在猪的话题下,他开始放眼世界了。老骆驼说,端方你可不知道,其实外国人也养猪。丹麦,知道的吧,它就有兰德瑞斯白猪。我们猪圈里的约克夏,它的老祖先其实在英国,后来呢,英国人把它带到了澳大利亚,再后来,它不远万里,来到了中国。美国人也养猪,最著名的有两个品种,杜洛克,汉普夏。还有比利时的皮特兰。还有加拿大的拉康比。多了。端方睁开眼,坐了起来,望着对面的老骆驼,盯住了他。这个人他不认识了,这个人是谁呀?端方以为这个养猪的老头连一个字都不识的,居然是个学问家呢。还一嘴一个丹麦,一嘴一个澳大利亚。这些外国的国名从老骆驼的嘴里冒出来,太吓人了。像做梦。这个人是老骆驼么?老骆驼的身子靠在马灯的底下,在墙上蹭了几下痒,诡秘地笑了。老骆驼小声说:“我在县城里学过。”
  老骆驼在一九五七年到县城里学过养猪,那时候人民公社刚刚成立。话题扯到了一九五七年,老骆驼的话又多了。——那可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啊,老骆驼说,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两个大馒头,比拳头还要大,一个星期还可以吃一回猪肉。说起猪肉,老骆驼舔了舔嘴唇,话题又岔开了。——这猪呢,就是吃的。猪身上每一块地方都能吃,哪一块最好吃呢?端方你肯定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小母猪屁股后头的,那个,尾巴下面的,那个,知道了吧,哎,就是那个。最好吃。我知道你没有吃过。可我吃过。好吃啊,好吃。端方哪,别看我们天天养猪,我们反而吃不上猪肉。我已经四年没尝过猪肉的滋味了。
  老骆驼没有在猪肉的滋味上做过多的纠缠,他的话锋一转,扯到卖猪上去了。卖猪谁不会呢?把猪赶到镇上去,过了磅,收好钱,行了。可猪不是这样卖的。老骆驼说,卖猪可有讲究了。最大的讲究就是喂,也就是最后的十天。在最后的十天里,我可以让它一天增加四斤的肉。你信不信?老骆驼说,猪肉七毛三分钱一斤,四斤肉,三四一十二,四七二十八,一天就是两块九毛二,十天就是二十九块二!假如,我是说假如,十天以后我们要卖猪,第一天要干什么?老骆驼问,第一天我们要干什么?
  端方不知道。十分茫然地望着老骆驼。老骆驼自问自答了,得给它打虫子。老骆驼说,用一片敌百虫,掺在猪食里,让猪吃下去,虫子就没了。打完了虫子,让猪歇一天。第三天,我们就要给它洗胃。洗胃其实很简单,先给它吃大苏打,到了第五天,再给它吃小苏打,这一来猪的胃就洗干净了。为什么要给猪洗胃呢?是为了让猪有一个好胃口。让它吃。胃一干净,猪就像发了疯,拚了命地吃。吃多少,长多少。猪就是这样一个好东西,吃什么它都可以变成肉。现在,最关键的地方来了。吃什么?吃什么呢?
  端方,还是我来告诉你。要把米糠,麦麸,玉米粉,青饲料放在一起,用水泡起来,这些都要提前预备好的。好好地沤,好好地晒,让它们发酵。一发酵就有酒香了。到了添饲料的时候,再加上一把韭菜,猪就特别地爱吃。特别地爱吃。你想啊,一发酵就有酒精了,猪一吃就睡。其实是醉了。醒了再吃,吃了再醉,醉了再睡,睡了再醒,醒了还吃,吃了还醉,醉了还睡,睡了还醒,醒了又接着吃嘛。醉生梦死是最长肉的,十天的工夫,那就是四十斤的肉。端方,要得富,先养猪。如果我们的祖国猪和人一样多,那我们的祖国将有多少肉?十天之内,国家必定富强。
  端方对老骆驼佩服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假的。老骆驼就是猪状元。在这样的一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老骆驼不声不响的,悄悄地变成了猪状元。要不是来到养猪场,端方再也没有料到王家庄还有这样的人物。老骆驼不简单呢。
  “老菜籽,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呢?”
  “把猪当人。”老骆驼说。
  但端方对老骆驼的崇敬没有能够持续下去,端方受不了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每一个夜晚,端方差不多都是在老骆驼的说话声中睡着的。老骆驼一开口就是猪,最后闭口的还是猪。只是猪,永远是猪,没有别的。端方以为老骆驼会用一两个晚上把猪讲完,然后,说点别的。老骆驼没有。在猪这个话题下面,老骆驼刹不住车了。猪是广博的,深邃的,永远也没有讲完的时候。总之,一到了晚上,端方就觉得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猪圈里,他成了猪学生,而老骆驼则成了猪老师。猪不再是猪,猪是一门课,是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和化学,永远也没有讲完的那一天。猪居然还会生病,真是奇了。它会消化不良。它会便秘。它还得肺炎。猪还容易脱肛。猪很容易风湿。猪也会流产。月子坐不好就会得产后疯,那就很危险了。你看看,老骆驼说得没错,这哪里是猪,简直就是人哪。
  猪的故事还真的来了。老骆驼所饲养的一只小母猪终于不吃食了。这头小小的黑色的母猪是老骆驼的心肝宝贝,老骆驼说,它特别的“标致”。今年开春的时候兽医本来想把它和别的猪一起“洗”了的,老骆驼没舍得。所谓“洗”,说白了就是“骟”,只不过公猪才说成“骟”,而母猪则要说成“洗”。老骆驼没有“洗”它,这会儿这只娇滴滴的小母猪到底来情况了,它不吃,不喝,文静了,妩媚得像一个待嫁的新娘,从此陷入了无边的思恋。幸亏它的前腿太短,要不然,它一定会用它的前腿托住下巴,做出此恨悠悠的样子来。到了第二天的上午,这个可怜的新娘到底把持不住了,露出了荡妇的本来面目。它再也不顾了体面,开始喊,拚了命地喊。尖锐的、却又是磅礴的情欲像一把刀,在它的体内搅动,血淋淋地疼痛。可怜的小荡妇被情欲折磨得死去活来,身后的“那个”也红肿了。可别的猪都是“骟”过的,或“洗”过的,所以,它们并不知道它的情况。它们不知道它们的朋友有多难受,一个一今都冷漠得很,只顾了吃,只顾了睡,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哪怕趴在它的身后给它一点安慰也好哇,它们就是没有。端方望着小母猪,因为没有经验,手足无措了,只好问老骆驼,“怎么办呢?”老骆驼并不慌,任凭小母猪声嘶力竭,就是不理它。直到第三天的上午,老骆驼才把小母猪打发上了船。这时的小母猪差不多已经是精疲力尽,还想喊,没有力气了。只剩下娇喘微微,而一双眼睛也已是欲开还闭。它深深地思念着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心上人。老骆驼顺手给了端方两块钱,说:“你带它到中堡镇去一趟吧。日她的娘,给人家睡,还要给人家钱,日他的娘!”
  中堡镇,多么的开阔,多么的壮观。由于它面临着蜈蚣湖,面对着阔大的水面,这一来它就有了一个整体的视角,生出了全景式的纵横,先声夺人了。它青色的、浩浩荡荡的屋顶现在就铺排在端方的跟前,青砖和细瓦是多么的缜密,严丝合缝,丝丝人扣,正是这样的丝丝人扣构成了一幅巍峨的景象,规范而又参差。中堡镇太古老了,每一座瓦房都有了上百年或几百年的历史,很旧了。但是,旧归旧,有来头。旧得大气,敦实,有底子,俏丽而又恢宏,真的称得上气象万千,是烟波浩淼的气派。偶尔也有几处新砌的房屋,那个很好辨认了,一律是绛红色。那些有限的、近乎破败的绛红虽然局促,可是,在一大片的青砖灰瓦的中间,凭空添出了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思,成了点缀,有了乱中取胜的迹象,突然勃发出了不讲道理的生机。中堡镇其实并不是很大,只是一个小小的镇子,然而,对于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端方来说,它太大、太豪华了,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城市,足以激发起端方的自豪与自卑。说自豪,是因为端方好歹在这里生活过两年,多少有些瓜葛;说自卑,端方毕竟不是中堡镇的人哪。对中堡镇,端方的心里有爱恨交加的两种心迹。真是矛盾了。说起来端方高中毕业也才仅仅几个月,换句话说,端方离开中堡镇也不过刚刚几个月,可是,端方毕竟是一个乡下人,他的告别其实就是永诀。因而,端方的回归是激动的,怅然的,心绪难平的,有了难以表达和归纳的复杂。恍如隔世。
  给小母猪配种并不费事。交了钱其实就完事了。配种站的小伙子手脚很麻利,端方帮着他,把小母猪抬到架子上去了。所有的种猪都骚动起来。小母猪的叫声和气味刺激了它们,它们把自己的前腿架在了围栏上,马一样立起了身子,大声地嚎叫。仿佛在说:“让我来,让我来!”一头公猪到底得到了机会,它流淌着口水,一路狂奔过来。由于体重太大,惯性太大,这条种猪在小母猪的身后没有收住身子,四条腿一起撑在了地上,滑出去好远。泥土都刨开了,留下了深深的爪印,这才刹住了车。老公猪火急火燎,回过身来一跃而起,趴在了小母猪的背脊上。在配种站小伙子的辅助之下,它找到了目标。长长地叹息了一声。这下好了。安稳了。可它的安稳是假的,虽然庞大的身躯是静止的,架在那里,可看得出,它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火一样的热情,一点也不懈怠。它趴在小母猪的背脊上,夹紧了屁股,连尾巴都收得紧紧的,末端却又是翘着的,像一尊雕塑。可它到底不是雕塑,浑身的肌肉还是活的,在颤动。它在努力。吃奶的力气都用上来了。端方正对着公猪,蹲下身子,点上了烟锅,眯上眼睛,慢慢地抽,慢慢地看。足足花了两袋烟的工夫,种猪下来了。一下来就改变了态度,神态安详得很,澹泊的样子,有了与世无争的气度与胸怀。就是近乎虚脱,步履也松懈了,十分缓慢地返回了猪圈。端方收好烟锅,帮着把小母猪从架子上抬下来,抬下来的小母猪同样安静了,有些害羞,是那种心安理得的害羞。因为了却了心愿,安稳得近乎没心没肺。端方把小母猪赶回到船上,小母猪卧在那里,下巴枕着自己的两条前腿,是幸福的时光。它在追忆似水年华。
  端方本打算立即就返回的,犹豫了半天,还是把小舢板划到中堡中学的门口,上岸了。端方挑了一块高地,站在一棵树的旁边,远远地眺望起自己的母校,远远地眺望自己的教室。这是多么熟悉的场景,可是,端方是一个局外人了。所有的东西都和他没关系了,永远没关系了。教室里坐满了学生,端方能够看见讲台上的老师,他们在指手划脚。一切都是安安静静的。只有操场是一个例外。操场上有一节体育课,同学们在打篮球。有些喧哗,偶尔有一两声尖叫会传过来。端方的心情突然坏了,坏在哪里呢?也说不出什么来。端方的心情就是坏了。端方原打算回自己的母校看一看的,和自己的老师们说上一两句话的。端方放弃了,连大门都没有进,掉头就走。心情彻底地坏了。欲哭,就是无泪。
  端方离开了母校,开始在大街上逛。说起来端方实在是喜欢逛街的,几个人,或一个人,这些都不要紧。端方就喜欢在大街上走走,什么心思也不想,东张张,西望望,这样的感受很好了。当年读书的时候端方经常就是这样的。好在中堡镇也就是一条街,所有的店铺都在这条大街上,一家连着一家。几个月过去了,大街的两侧一点都没有变,店铺是那样,陈设是那样,次序是那样,柜台后面的那些人的脸是那样,连表情都还是那样。各人都在自己的老位置上呆着。这也是镇子里的特点了,安稳,一成不变。城里的人都是螺丝钉,呆在那里,永远也不会生锈。乡下人就不同了,今天挑粪,明天除草,后天罱泥,一天一个样。这就是差距了。这条街端方不知道逛过多少遍了,马路上每一块石板端方都是那样的熟悉,可端方的感觉今天就是不一样,越逛越是知道,自己是乡下的一个庄稼人。端方的心情越逛越坏了。
  端方来到了鞋匠铺子的门口,脑袋里“咣哨”一声,突然想起来了,这不是房成富的鞋匠铺子么?房成富,这个差一点成了三丫丈夫的男人,正低着头,给一双松紧口的鞋子上鞋楦。他的秃了顶的脑袋正对着端方,油光闪亮。仿佛是得到了什么特别的暗示,房成富抬起头来了,他的眼睛也抬起来了,犹犹豫豫地,缓缓慢慢地,抬起来了。房成富的目光经过端方的脚、膝盖、腹部、胸脯,一直看到端方的眼睛,端方刚想离开,来不及了。说时迟,那时快。端方的目光和房成富的目光就这样接上了。双方都是一愣,迅雷不及掩耳。这样的不期而遇对双方来说都是不设防的,又仿佛是准备了多年的,有一种刺骨的内涵,不是当事人就永远也不能理解的那种刺骨。两个差一点就娶了三丫的男人就这么望着。嘴巴也张开了。因为三丫,他们曾经是那样的近,同样是因为三丫,他们现在又是那样的远。可两个男人的表情反而是一样的,呆若木鸡。就那么相互打量。其实是想结束,就是结束不了。他们是仇人,这是一定的,可又有点像兄弟,还有点像连襟。古怪。说不出来的。不能往深处想的。也不敢想。更不敢说了。每一个字都是多余的,危险的,一触即发的。两个男人一老一少,一高一低,就那么打量。都有些不易察觉的喘息。最后还是房成富首先把目光避开了,同时低下了脑袋。房成富低下脑袋之后再也没有抬起来。端方想离开,立即就离开,却反而钉在了地上,像活埋了一样。已经埋到膝盖了,两只脚都迈不出去。端方最后是从石板路上把自己的双脚拔出来的,是的,是拔出来的。往前走。脑海里全是风。东西南北风。是旋风。
  事实上,端方一个人在大街上并没有走多远,被人叫住了。是赵洁,端方的同班同学赵洁。端方正恍惚着,并没有看见赵洁,可赵洁却看见端方了。她大吼了一声,说:“这不是老同学吗?”声音大得要炸开来,一条街都听见了。端方吓了一跳,心思却没有来得及收回来,看上去就特别的傻,愣愣的,和赵洁的热情洋溢一点也不相称。赵洁望着端方,兴高采烈地说:“你怎么都这样啦?”端方眨巴着眼睛,不知道自己的“都这样”究竟是怎样。只是望着赵洁,很冷的样子。赵洁对这样的相逢特别的高兴,甚至是亢奋。可端方的神态提醒了她,自己的热情似乎过了头了。不就是老同学见面么?怎么这样一惊一乍,还不至于这样的没斤没两。赵洁当即收敛了自己,客客气气问:“可要买点什么?”这句话提醒了端方了。端方这才注意到赵洁不是站在大街上,而是站在商店里,是站在柜台的里口。赵洁的身后是一排镜子橱窗,镜子橱窗里摞了一些饼干、金刚脐、云片糕。端方望着镜子,呆住了。他盯着镜子,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相信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自己。头发相当乱,相当长,一脸的油,胡子拉碴,还叼着一杆烟锅,歪在嘴边,彻头彻尾的一个老农。“都这样”了。端方十分勉强地笑起来,再看赵洁,赵洁比几个月前胖了,人就显得更白,一张脸像一轮满月,皮肤也就比以前更光洁,一句话,她更漂亮了。再加上那件水红色的的确良衬衣,完全是城里的小女人了。几个月之前两个人还同时坐在一间教室里的,现在呢,差距出来了。差距拉大了,就像柜台的宽度那样长。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端方说:“挺好的。”这句话四面不靠了,端方自己也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端方听到了自己的语气,是那种泄了气、过了景、毫无用处的长辈才有的语气。赵洁再一次笑起来,说:“可要买点什么?”端方抬起脚,把烟锅敲干净,想缓和一下气氛,笑笑,“这是你们城里人吃的,我哪里买得起。”出于自尊,端方说这句话的时候故意用了玩笑的口吻,其实倒也是一句大实话。他买不起的。他的口袋里只有两毛钱,小母猪配一次种一块八,剩下来的那两毛钱也不是他自己的。他其实是身无分文的。赵洁停当了一会儿,突然从柜台的下面抽出一张纸,包了六只金刚脐,一种面做的点心,城里人也有叫“老虎爪”的。赵洁十分麻利地包起来,用红绳子捆好了,递到了端方的手上。端方刚刚说过“买不起”,在这样的时候接受这样的一份礼物,尴尬了。就觉得自己在变着法子讨要,脸没地方放了。端方说:“这做什么?”赵洁热切地说:“老同学难得见一面,我送你的。”端方多自尊的一个人,庄重起来,说:“不能。”赵洁说:“拿着。”端方说:“不能。”赵洁说:“拿着。”端方眨巴了几下眼睛,想狠狠心把它买下来。脑子里迅速地算了一笔账,钱不够哇。要是赵洁包的是四个,他也就买了,现在是六个,不行的。端方笑着用手推开了,说:“真的不能!”赵洁都有点生气了,嗓子也大了,说:“拿着呀!婆婆妈妈的,大街上推推搡搡的算什么?难看不难看!”端方向四周看了看,四周围都是人。看他们呢。端方最终还是妥协了,伸出双手,捧了过来。心里头却惭愧得不知道怎样才好,脸都憋红了,嘴里不停地说:“这是怎么说的。这事情闹的。”赵洁说:“拿着吧,下次上来的时候到这边说说话。”端方连着“唉”了四五声,人一下子矮下去了。一寸一寸地矮下去了。端方算是把自己看清楚了,人家赵洁是怎么说的?下次“上来”的时候到这边说说话。“上来”,就好像他端方一直生活在矮处,是在猪圈里。可人家赵洁也没有说错,待会儿他回家,可不就是“下”乡么?人家赵洁说得一点也没错。端方呆不住了,匆匆道了谢,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小舢板。一上船就用力地划。一口气划出去一里多路,端方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了。停下来了。端方拿起礼包,细细地端详,又回过头去看了一眼中堡镇,中堡镇还是那样的开阔,那样的壮观。但端方的自尊心被赵洁捅了,乡下人就是这样,自尊心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捅着,要流血的。端方其实是知道的,人家赵洁是好意。可这才是最叫人伤心的地方。端方举起礼包,用力砸向了水面。刚刚举到一半,到底舍不得。收了手。打开来,一股香味扑面而来。端方尝了尝好吃。馋了。咬了一大口,又咬了一大口。嘴里头顿时就塞满了。噎住了。眼泪也出来了,在眼眶里漂。端方想,不该读高中的,不该读。不该到镇上来的,不该来。端方站起身子,把嘴里的东西咽了进去,把眼眶里的东西也咽了进去,暗暗地发了毒誓,一定要当兵。一定要当兵!到大地方去,到更大的地方去。“上”去,再“上”去。船那头的小母猪一定闻到了什么好闻的气味了,支起了脑袋,对着端方虎视眈眈。端方满腔的怒火终于找到对象了,操你的妈的,要不是把你的×送到镇上来给人家操,何至于这样?他放下金刚脐,跨到小舢板的那端,对着小骚货的脸就是一个大嘴巴。端方多大的力气,小母猪被他抽得嗷嗷叫。“操你妈!”端方气急败坏,“我要操你的妈!”
  依照一般的情形,端方应该在天黑之后回来,哪有进了镇不好好逛逛的道理呢。可是,端方在镇上呆不住,下午三四点钟,端方就回到养猪场了。离茅棚还有好大的一段距离,端方意外地发现茅棚的门是紧闭着的。这就奇怪了。茅棚的门从来都不关,夜里睡觉的时候往往都不关,更何况又是大白天呢。端方蹑起手脚,轻轻来到了门口,听了听,里面传出了细微和鬼祟的声音。不放心了。端方把脑袋靠在门板上,透过门缝,朝里头看。茅棚里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只是一会儿,端方的眼睛就适应过来了。刚一适应过来端方就吓得半死,老骆驼半裸着身子,弓着背脊,正跪在地上。他的前面是一只更小的小母猪。老骆驼紧紧地抓着小母猪的后腿,用他的胯部顶着小黑猪的屁股,张大了嘴巴,痛苦地、有力地、有节奏地往小母猪的身体里拱。端方一下子就明白了,顿时就想起了配种站的情况种种。端方不敢出气,怕了,可以说魂飞魄散。端方趴在地上,不敢弄出一丁点的动静,爬走了。一边爬还一边回头,别留下什么痕迹来。不能让老骆驼知道。说什么也不能让老骆驼知道。老骆驼要是知道了,说不准会出人命的。端方重新回到小舢板,大声地叫喊,大声地呵斥小母猪,做出刚刚靠岸的假象。把这一切都做停当了,端方骑在猪圈的栏杆上,点起了烟锅。
  过了一会儿老骆驼走来了,一脸的疲惫,眼角都耷拉下来了。老骆驼嗄着嗓子,问:“回来啦?”端方不愿意再看老骆驼的眼睛,说:“回来了。”老骆驼说:“怎么不在镇上玩玩?”端方“嗨”了一声,说:“玩了两年了,没什么玩头。”
  “配上啦?”
  “配上了。”
  端方这么说着话,回头望了望猪圈里的小母猪,心里头想,这个小新娘子和老骆驼也有什么关系的吧。这么一想端方就觉得心口拧起来了,像被什么人握在了手里,使劲地搓。端方想起来了,老骆驼说过,“把猪当人”。现在看起来他说这句话是真心的。只是弄反了。他不是把猪当人,而是拿自己当了猪。老骆驼不是人。真不是人。而自己呆在这里,迟早有一天也不是人。端方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心酸,是相当凶蛮、相当霸道的心酸。由不得端方自己。端方顺势在围墙上躺下来,闭上了眼睛,说:“划了一天的船,累了。”老骆驼说:“要不回棚子里歇会儿?”端方没有作答,就那样躺在那儿,两条腿分别挂在围墙的两侧,样子非常的古怪。什么也不像。好像是睡着了。
  第十七章
  不能呆在养猪场了,再也不能呆了。这样会妨碍了老骆驼,会让老骆驼嫉恨的。可端方还不能离开。端方可不是一个糊涂的人,这个时候离开养猪场,难免要给人留下一个怕苦怕脏的坏印象,将来“政审”的时候会麻烦的。那就呆着吧。但端方再也不养猪了,他不想看它们,尤其是那些母猪。一看到它们端方就觉得它们都怀着孕,不是猪,是人。端方没有解释,总之,他不喂猪了。好在老骆驼倒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他和过去一样,把所有的活计都揽过去了,十头猪是喂,二十头猪也是喂,多跑几趟罢了。
  端方什么都不做,彻底闲下来了。开始的那几天还觉得讨了便宜,接下来闹心了。养猪场太寂寞了,实在是太寂寞了。端方有太多的空闲,太多的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打发了。时间是个什么东西呢?它是谁发明的呢?那些无穷无尽的年、月、日,它们在围剿端方。时间是汪洋的大海,前面不是岸,回头也不是岸。这个汪洋的大海里没有水,它是空的。它比天空还要空,笼罩在你的头顶,却又是实实在在的那种空,需要你去填补它,用你的一生,用你的每一天去填补它。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为什么是二十四个小时,它太多余、太漫长了。这是谁弄的?是谁把它捣鼓出来的?真他妈的混账了。端方不需要那么多的时间,可时间就是在这里,在等着他,守候着他,纠缠着他,和他没完没了。除了睡觉,端方能做的事情也只有吃饭、拉屎和撒尿了,和一头猪也差不多。顶多再放三四个屁。可放屁又不需要专门的时间。如此算下来,端方每天都有七八个小时的空余,难熬了。端方被时间“泡”松了,“泡”软了,几近窒息。端方失去了动作能力,失去了想象,失去了愿望。端方是被动的,在时间面前,他“被”活着。这是怎样的人生呢,端方嫌它长。端方突然就想起了混世魔王来了,端方承认,混世魔王了不起,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这么多年了,人家硬是靠着一把口琴把日子吹到了今天,一板三眼的,一天也没有耽搁。如果说,时间是一座山,那混世魔王只能是当代的愚公。唯一不同的是,他永远也感动不了上帝。
  做点什么呢?
  是啊,做点什么呢。端方伤脑筋了。他的手脚痒了,骨头缝里也痒了,做点什么呢?大白天的,端方一直躺在床上,终于躺不住了。那就到水里去吧。端方来到了河边,跳进了水里。他开始扎猛子。一个猛子扎到了河的对岸,一个猛子再扎到对岸的对岸。一个猛子扎到了对岸的对岸的对岸,再一个猛子扎到了对岸的对岸的对岸的对岸。这是一个游戏,因为无聊,有趣了。但归根结底还是无聊了。端方就在水中抚摸自己,他在替另外的一个人在抚摸自己。慢慢地,有感觉了,他在水中勃起了。这样的感觉很好,谁也不会发现的。端方放心了,胆子也大了,动作越来越投入,越来越放肆。他勃起得特别的好,充分,硬,是那种无聊的,没有结果的,却又是蛊惑人心的硬。硬是一个问题,诱人了,可以解决,却难以解决。你看着办。不过端方相信,这个问题最终一定会得到解决。一下不行两下,两下不行三下,三下不行四下。总之,可以的。端方的手紧紧地握住了自己,把自己的手握成了一个动人的圈。细微的波浪从端方的身边荡漾出去了,向四周扩散。波浪越来越大,它狂放了。虽然有限,却是惊涛骇浪。惊涛骇浪反过来激励了端方。没有风。无风三尺浪。端方开始提速。速度是多么的迷人,在速度当中,端方心花怒放。是的,心花怒放。心花怒放不需要理由。心花怒放就是心花怒放的理由,心花怒放还是心花怒放的进程,它在时间的外面。时间不是爹,它是孙子。端方的身体一下子长满了羽毛,有了飞的迹象,有了飞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有了死的迹象,有了死的可能性。死就死了吧,死就死了吧,死就死了吧!端方的手松开了,在水中,端方一下就射了出去。他找到了节奏。他被节奏抓住了。节奏推搡着他。他心甘情愿。他什么也没有射中,却射中了水。谢天谢地。它准确无误地把水射中了。端方再也没有想到他把一条河操了,其实也就是把大地给操了。这是一个震撼人心的结果,出其不意。端方一个激灵,在打颤,在打冷颤。浑身的羽毛一下子脱落光了,只剩下鸡皮疙瘩。端方满身都是鸡皮疙瘩,却心满意足。他漂浮在水面上,笑了。这是他一生当中最了不起的业绩。
  可端方终于找到可以做的事情了。他找来了两块石头,借来了铁锤,钢錾,熬了几个通宵,做成了一副石担子。石头并不大,六十五斤一块,一副石担子也才一百三十来斤。轻是轻了点,总比没有的好。有了石担子端方的日子好打发了,他一天两练。早一次,晚一次。但主要的那一次还是在傍晚。一到了下午,端方来精神了,光着背脊,虎虎上阵。毕竟在中堡镇练过两年,端方并不蛮干。他把所要训练的内容分成了若干组,每一组都有不同的动作,推、拉、提、举、蹲,安排得很科学了。比起养猪来,练石担子不知道要多费多大的劲,可是,端方舍得在石担子上花力气。锻炼和干活的感觉不一样的,干活的累是抽筋扒皮的累,很耗人了,不容易恢复;锻炼则不同,累归累,却累得舒坦,有种说不出的通畅,练完了,冲个澡,喝点水,马上就能够恢复过来,反而加倍的轻松。老骆驼看在眼里,很生气,可以说动了肝火了,晚上再也不和端方说一句话。你端方怕苦,怕累,怕脏,无所谓,有我老菜籽给你顶着。可你把喂猪的力气省下来干了什么呢?玩石头。你什么意思?作践人了嘛。那么大的石头也是玩的?玩也就玩了,你举上去又放下来,放下来又举上去,这算是哪一出?折腾。端方你这是瞎折腾。你是怕饭在肚子里变不成屎了。
  端方的石担子很快吸引了一群人,一拨又一拨的。他们在放工的路上顺道来到了养猪场,直接走到端方的石担子面前,想试试。可哪里举得动呢。举石担子表面上考验的是力气,其实也不完全是,它讲究技巧,还有协调性。就说提杠这个动作吧,你得蹲下去,把重心降下来,同时迅速地翻手腕,这才能够成功。王家庄的人哪里懂这些,提杠的时候不仅不知道下蹲,还一个劲地踮脚尖,这一来身体的重心比石担子还要高,你八辈子也提不上来。
  这一天的下午来看热闹的人多了,他们一个一个试过了,没有一个成功。大伙儿起哄了,把端方请了出来。端方有了炫耀的心思,心里想,那就玩给大伙儿.
作者: 乐乐乐    时间: 2009-12-31 14:24

毫不惊讶,毕飞宇会在《玉米》之后写出《平原》。他说:“我感兴趣的1976年这一个年份,那是一个焦虑之年,真空之年,坚硬之年,同时也是一个柔软之年,看不见方向和目标,可是,许多事情已经有了征兆,但还是看不见。1976年是我的一个洋葱,我要把它剥开,直到两手空空。”他将《平原》的故事概括成了:“1976年的故事,一个高中毕业之后回到乡村的回乡青年,一个乡村小知识分子,他特殊的家庭,他渴望离开的愿望,他的无聊,他的无助,他的无耻。”
  
  故事缩略  

  1  

  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灿烂。这是苏北的大地,平平整整,一望无际。麦子黄了,该开镰了。庄稼人望着金色的大地,喜在心头。  

  端方在中堡镇念了两年高中,变成了一个魁梧稳健的大男人,带着他一身的好肉和一身的好力气回到了王家庄。日子久了,端方在村里百无聊赖,就常常晃荡到合作医疗所,找赤脚医生王兴隆玩。王兴隆隔壁住着一位从南京过来的知青,绰号混世魔王,整天吊儿浪当的,端方慢慢也与他熟悉了。兴隆建议端方去当兵,两人很是投机。一天,兴隆打开柜子,神秘地拿出一只盐水瓶递给端方:“喝一口。”端方接过来,打开,是汽水。这太意外了。兴隆自豪地说:“自己做的。其实很简单,先把水烧开,等它凉了,放好柠檬酸,再配上苏打就行了。”以后,端方隔三岔五地享受到兴隆用盐水瓶自制的汽水。  

  孔素贞的儿子红旗,一大把岁数了还讨不到老婆。闺女三丫年纪不小了,到现在也没有婆家,其实三丫早已有了自己的心事,她暗暗地喜欢上了端方。这天傍晚,网子水淋淋地从外头回到家,慌里慌张地说:“大棒子淹死了。”大棒子是佩全的侄子,佩全是王家庄出名的邪头。端方说:“是你喊他下河的还是他喊你下河的?”网子说:“我喊他的。”端方捏住网子耳朵,悄悄关照了几句。  

  不一会,佩全和大棒子的爹榆木疙瘩抱着大棒子的尸体闯进了端方家门口。佩全高声说:“死人了!网子喊他下河的!”端方堵在门口,吼道:“网子!”网子走过来,端方当众掴了网子一个大嘴巴:“是不是你喊大棒子下河的?”网子说不是。端方就说:“佩全,你都听见了?”佩全对着端方的脸上就是一拳。端方鼻孔里两条血热腾腾地冲了下来。端方不还手,说:“佩全,我知道我打不过你。你打。”端方扒掉上衣,佩全好一顿拳打脚踢,端方脸上和胸前都红成了一片,血淋淋的,一张脸也变形了。佩全对榆木疙瘩说:“把大棒子放到他们家堂屋里去!”榆木疙瘩抱着大棒子的尸体直往门口挤,端方伸开两条胳膊,死死地撑在门口。天慢慢地黑了,僵持到最后,佩全他们没了力气,只好抱着大棒子的尸体回去了。  

  第二天,在村里几个老人的主持下,大棒子下葬了,事情终于了结。在处理此次事件的过程中,端方显示出了一个男人的力量。  

  2  

  这天下午,端方正呆在合作医疗所,吴蔓玲过来了。吴蔓玲和“混世魔王”一样,也是南京来的知青,可现在人家已经是王家庄的支部书记了。端方恭恭敬敬地说:“吴支书。”吴蔓玲说:“端方,不喊吴大姐,还无支书有支书的呢。”吴蔓玲走后,兴隆说:“端方,想当兵的话,你可要对吴支书好一点。要是人家不松口,你当什么兵?你的命就在她嘴里。”  

  吴蔓玲是1974年当上王家庄支部书记的。她是这一带有名的铁姑娘。当了支书后,吴蔓玲就住在大队部的西厢房里,个人婚事一直没顾上。混世魔王呢,刚来王家庄时还是挺活泼的一个小伙子,积极,肯干。可也就是一两年的光景,他这匹活蹦乱跳的小马驹变成了一头最懒的驴,做什么都磨叽。到了1976年,王家庄的知青就剩下吴蔓玲和混世魔王两人了。混世魔王是走不掉,吴蔓玲是不想走。吴蔓玲当上支部书记不久,兴化县中堡公社的砖瓦厂招工,混世魔王提出要去那里当工人,吴蔓玲坚决不同意。这次致命的打击,让混世魔王看清了一个基本事实:吴蔓玲舍不得放他走。他必须作为吴蔓玲的陪衬生活在王家庄。  

  孔素贞母女又吵架了,因为三丫把一个提亲的人又给回了。三丫决定赌一把,她大白天把端方拦在了合作医疗所的大门口:“晚上我在河西等你。”端方惊得目瞪口呆。当晚,端方偷偷来到河西。三丫果然现身了,她扑进了端方怀抱。端方把嘴唇摁在了三丫的嘴唇上。第二天晚上,端方和三丫悄悄潜入王家庄小学的教室。眼下正是暑假,学校里空旷得很。他们开始亲嘴了。三丫听到了端方吃力的喘息。端方一把扯开三丫的裤子,压在了三丫身上。  

  沈翠珍坚决不同意儿子和三丫好。孔素贞就对女儿说:“三丫,听我一句话,不要和端方好。”三丫没头没脑地说:“来不及了。我已经是他的人了。”孔素贞怒上心头,心一横,决定尽快把三丫嫁出去!她对女婿的要求是不挑不拣,是个男的就行。四天后,中堡镇上的瘸腿皮匠房成富上门相亲了,孔素贞当场拍板,把女儿嫁给这个委琐的鳏夫。  

  三丫在家里服毒了,是“敌敌畏”。她被送到合作医疗所急救。整个王家庄沸腾起来,合作医疗所的小屋被围得密不透风。兴隆先用肥皂水给三丫洗胃,三丫狂呕不止。端方闻讯赶来,蹲在三丫身边,腾出手搭在三丫额头上。三丫一把抓住了端方的手。端方和兴隆决定把三丫送到镇上去。为了预防万一,兴隆抢先给三丫注射了阿托品,随后吊上了吊瓶,左右开弓:一瓶生理盐水,一瓶葡萄糖。其实三丫没有喝。一滴都没有。三丫这一次喝药是做给别人看的,最关键的是她要做给端方看。她要端方看见她的心,她要看看自己死到临头的时候端方会做些什么。  

  端方命令三丫的哥哥红旗扛来大橹,自己背上三丫,和兴隆匆忙上船了。上了船兴隆才想起来,生理盐水和葡萄糖都忘了带了,一路上还要用的。红旗很积极,说:“我去!”兴隆就让他去了。红旗把生理盐水和葡萄糖裹在怀里,跌跌撞撞回到船上。  

  端方和兴隆拼了命地摇橹。红旗则歪在船舱,仰着头,端详着桅杆上的吊瓶。三丫的不安就是在红旗换上吊瓶之后出现的。兴隆并没有在意。三丫突然动了几下,似乎是不好意思打搅端方和兴隆,又安稳了。后来三丫轻声说:“端方。”等端方听见的时候,三丫的表情已经相当痛苦了,眉眼嘴角都变了形。端方一下子发现三丫的嘴唇乌紫了,嘴张得极大,拼了命地瞪眼睛,就是说不出话来。三丫的身子终于冷了。端方两只眼睛痴痴地停落在滴管上,顺着滴管,端方的目光爬了上去。端方突然把吊瓶从桅杆上取下来,看仔细了———是汽水!  

  3  

  1976年的秋天。秋收刚刚开始,吴蔓玲已经连续四天四夜没有好好睡觉了,混世魔王也跳出来上工了,一副革命加拼命的样子。其实混世魔王的举动有他的考虑。王家庄他实在是呆不下去了。他要走。无论如何他要当兵去。目标明确之后,混世魔王清晰地看见了拦在自己面前的两道门槛,第一道是吴蔓玲,第二道是群众。混世魔王决定,首先从第二道门槛开始跨起,他一定要扭转自己留给王家庄的恶劣印象。  

  这天,吴蔓玲提着镰刀来到端方所在的稻田和大家一起劳动。天暗了,天上的星星亮了。吴蔓玲宣布收工,并要端方和她一起走。吴蔓玲和端方顶着满天的星光往回走。端方一直想对吴蔓玲谈当兵的事,却又不好意思开口。他们俩在黑暗中走了一大段,各人是各人的心思。吴蔓玲停下脚步,咳嗽了一声说:“端方,三丫走了,你不要太难过。你还年轻,日子长呢。”端方说:“吴支书,不说这个了吧。”吴蔓玲突然伸出手在端方的胸前推了一把,说:“还叫吴支书,再这样撕嘴了!”吴蔓玲没有料到自己会这样———这样的举止,这样的语气,自己也吃了一惊。田野里一片宁静,夜色顿时妩媚起来。端方到底鼓足了勇气,说:“我今年想去当兵,还请吴支书高抬贵手。”  

  不久,端方来到河西,钻进了养猪场的茅草棚。端方来养猪,最根本的缘由是自己不想一辈子呆在王家庄,要当兵。端方知道,高中毕业这么长时间了,自己在村子里却一直没有“表现”。这样的节骨眼上来到养猪场,脏活和苦活都干了,将来“政审”的时候好歹是一个亮点。就这样,端方每天挑猪食,挑水,冲猪圈,在养猪场住下来了。  

  征兵的消息来了,端方兴冲冲地去告诉混世魔王。混世魔王脸色颓唐地说:“我都知道了,都找过吴支书了。她说,祖国需要保卫,但更需要建设。”混世魔王流泪了,端方也好一阵难过。混世魔王突然说:“端方,吴支书会不会放你一马?”因为忧伤,端方变得出奇地亢奋,他用豪迈的口气说:“不放?她要是不放,我就操了她。”其实他知道,自己也就是随口吹吹牛罢了。深夜一点多,混世魔王起床了,就那么坐在床沿,两条腿悬在半空慢慢地晃悠。混世魔王突然想到了吴蔓玲,一个念头蓦地升上心头:端方说得对,我就操了她,看我敢不敢!  

  吴蔓玲睡得正香,房门敲响了。吴蔓玲听出是混世魔王,披上棉袄下床开门。混世魔王裹着军大衣跨了进来。外面风太大,吴蔓玲只好把门闩上。转过身,却发现混世魔王只穿了一件光秃秃的军大衣,里头什么也没有。混世魔王大模大样地吹了灯,悄声说:“你喊吧支书,你把王家庄的人都喊过来。”吴蔓玲没有喊。她不敢喊。混世魔王放倒了吴蔓玲,一下子冲进她的体内。  

  4  

  今年征的是特种兵,最终分配给王家庄一个名额。刚接到通知,吴蔓玲在心里头就“内定”了,给端方。初步政审的时候吴蔓玲就想把混世魔王掐死。转一想,不能。刚刚被他强奸过,风声有没有漏出去,现在还不好说。吴蔓玲对混世魔王恨归恨,最主要的还是怕。作为一个村支书,作为一个姑娘家,她是有顾忌的。必须让混世魔王走。不能玉石俱焚。不久,混世魔王光荣参军,永远地离开了王家庄。  

  吴蔓玲发现自己真的爱上端方了。她鼓足勇气来到养猪场。站在端方面前,吴蔓玲禁不住要抖,嘴里有话说不出。还是端方开口了:“吴支书,你想说什么,我其实都知道。我已经不恨你了。”吴蔓玲惊道:“你,知道,我想,说什么?”端方笑了,笑得那样明白,那样傻,那样自信,那样谦和,就让你觉得欠了他。端方说:“吴支书,回去吧,这里太冷了。”客气了。吴蔓玲突然就想起混世魔王了。混世魔王做出了那样伤天害理的事,可终究给了吴蔓玲一次机会。可见端方连混世魔王都不如。这个人坏,太坏。他的心是铁打的。吴蔓玲再也顾不得自己是王家庄的支部书记了,一下子方寸大乱:“端方!我知道你的心,你怎么就不知道我的心!”  

  吴蔓玲走了。端方坐在自己床上,心里头想,吴蔓玲是谁?中国共产党王家庄支部的书记。他端方是谁?一个养猪的小混混。吴蔓玲是一个能娶回家的女人么?不娶,可惜了。娶了,往后还有日子过么?那可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端方越想越害怕。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红旗急吼吼地冲进端方的小茅棚:“快!快!吴支书叫你!”端方和红旗还没有跑到大队部,远远地就听见吴蔓玲尖锐的叫声了。大队部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端方拨开人挤进屋内。几个村民居然把吴蔓玲摁在了地上。吴蔓玲披头散发,剧烈地挣扎着,地上有一些血,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吴蔓玲尖声喊道:“端方!”端方赶忙蹲下来说:“蔓玲,是我。”吴蔓玲当即就安静了,很委屈地告诉端方:“他咬我。”端方一时也听不明白,这个“他”究竟是谁。接下来吴蔓玲定定地望着端方笑了,是那种纯纯的笑容,是傻笑。端方喊道:“准备船!叫兴隆!送医院!”吴蔓玲突然就颤抖起来,然后跃起上身,两只胳膊搂住了端方,箍紧了,一口咬住了端方的脖子。“我逮住你了!”吴蔓玲含糊不清地说:“端方,我终于逮住你了!”  

  众说《平原》  

  李敬泽(评论家):毕飞宇从来不是什么浪漫田园的歌者,他永远注视着那些在“纪律”之下、在重重限定之下、在命里注定的逼仄中苦斗、梦想和受难的人。于是,“平原”成为苍天烈日下的庞大隐喻,在这辽阔的平原上,人的问题是如何走出去,行行复行行,周围的景色和逻辑是不变的,你会感到时间在流逝,生命在虚耗,行动全归徒劳,人的激情、意志、耐力和智慧的全部目标就是与平原战斗,求证行动的意义,从平原的囚禁中出逃。  

  汪政(评论家):端方不能说一点没有冲出乡村的理想,少年时的初恋,中堡镇的繁荣与现代气息和乡村生活的种种不幸使他发了疯地想参军,永远离开这个王家庄,他也曾试图以流行的方式来博取这一切,但是,他总是身不由己,不得要领,他既不能忍受养猪场的寂寞、单调和老骆驼人猪不辨的生活,又经受不住乡村暗夜生活的诱惑,更不能领略支书吴蔓玲同志式革命爱情的暗示。他一直徘徊在大、小传统之间。我一直认为这不仅是端方性格的悲剧,同时也是乡村文化人格的体现。  

  杨倩(书评人):平原是个极好的意象,也是一个极好的隐喻。当小说开篇时,毕飞宇大段大段慢节奏地描述苏北农村大地,很有张力地结合了金色的壮丽辉煌和灼热而残酷的生存挣扎。一下子,被时光磨损,被岁月略去的场景重又回到历史中来,一切在此发生的都将和真相与永恒有关。平原是一个打开的场域,在此活动的人物的生活将不再封闭为故事,每个生命都自己说话,演绎,或逝去或离开,是任何他人都无法干扰和左右的,那是绝对的真实。  

  《平原》毕飞宇著  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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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乐乐    时间: 2009-12-31 14:26

梗概

    端方高中毕业,回到了家乡王家庄。家乡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显得既熟悉又陌生。沉重得近乎残酷的农活给了他第一个下马威,但端方天生是个不服输的人,通过自虐式的劳作,他获得了乡亲们的喝彩。但青春期特有的骚动并没有因为身体的疲惫而消减,在收获的季节,端方找到了他的爱情,地主的女儿三丫成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

    三丫的出身使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轰轰烈烈的爱情之火很快被形形色色的闲言碎语浇灭了。三丫选择了死亡。被爱情抛弃的端方变成了一头真正意义上的独狼,他在王家庄天马行空,我行我素,在1976年的平原上成了一道独特的景观。知青出身的大队女支书吴蔓玲是一个几乎已没有性别意识的政治动物,但是端方身上独特的男人气息,却激发起了她内心蛰伏已久的女性情愫,她不可抑制地爱上了端方,但是此时的端方早已对爱情心如死灰,他只想利用吴蔓玲的权力达到参军从而离开王家庄的目的。

    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但很快,端方的计划暴露了,因而也就不出意料地破产了。稻子终于收割完了,端方还是那个端方,但吴蔓玲却再也不是那个吴蔓玲了……

    节选

    对于具体的当事人来说,死亡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在任何时候,面对它都是困难的。可是,如果你把空间放大一下,你马上就会释然了,正如王家庄的人们所说的那样,哪一天不死人呢?还是毛泽东主席说得好,他教导我们说:“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斯大林同志说得更好,他在谈论起阵亡的将士的时候说:“死亡就是一个统计数据。”一个数据,的确是这样。三丫死了,王家庄的乱葬冈多了一个坟包,别的就再也没有什么了。

    三丫的命不好,真的不好。活着的时候都那样了,不说它了。死了,照理说不该再有什么了。可她的丧事就是办得没有一点样子,连一点丧事的样子都没有,喜气洋洋的了。出殡的时辰是在下午,大伙儿挺悲痛的,一起围着三丫的尸体,念叨她的好。谁能想得到王家庄热闹起来了呢?三丫的尸体还没有入殓,王家庄的鸡、鸭、鹅、狗、猫、猪、马、骡、牛、羊、兔、驴、鼠一下子出动了,热闹了。其实是有征兆的,一大早就有了迹象,谁也没有留意罢了。大清早最早撒欢的是那些母鸡们,它们并没有下蛋,可它们像生了龙凤胎的女人,大呼小叫的,撒娇了。而那些公鸡就更可笑了,它们平白无故地拿自己当成了雄鹰,企图在蓝天与白云之间展翅翱翔。它们蠢笨的翅膀无比地卖力,想飞,又飞不高,就从地面跳到围墙上去,再从围墙跳到屋顶上去,再从屋顶跳到树梢上去。它们在树巅上,像巨大而陌生的鸟。鸡一飞狗就跳了,这个是不用说的。狗一跳,动静大了,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全部出动了。它们雄赳赳,一个个伸长了脖子,还挺起胸膛,用自己的嘴巴当武器,对着没有危险的前方慷慨赴死。它们没有仇恨,却义愤填膺,好像真理就在前方,等待它们去誓死效忠。它们飞腾、吼叫,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而那些家畜和牲口显然得到了鼓舞,到底撂开了蹄子,龇着牙,还咧嘴,一副情欲难耐的样子,像发情了,骚得不行。就渴望交配。可是,当它们挣脱了缰绳,一公一母相互打量的时候,愣住了,水汪汪的眼睛迷惘得要命。它们没有情欲。公的并没有勃起,而母的也没有红肿。怎么办呢?不知道了。只能叫,只能跳。活受罪了,是守着活寡的样子。

    三丫的尸体就是在这样乱糟糟的场景下面搬出了家门。所有的人都很纳闷,今天到底是怎么了的呢?没想到更大的事情还在后头——水里的鱼虾也折腾起来了。起初的水面还是好好的,平整如镜,偶尔也只是一两个水花。接下来却不一样了,水花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人们走到河边,吓了一大跳,岸边的水面全是鱼的嘴巴,白花花的,却又是黑乎乎的,一张一闭,仿佛水鬼在召唤。还有虾。它们青黑色的背脊一溜一溜地贴着水面,脑袋一律对着河岸,长长的须漂在那儿,密密麻麻,看得人都起鸡皮疙瘩。而许多大鱼居然飘上了水面,它们躺着了,白色的大肚子一闪一闪,已经失去了力量,失去了它们神秘、优雅而又雍容的姿态。——这可是鱼啊!有人就跳进了水中。榜样的示范作用彻底地体现出来了,更多的人跳进了水中。到了这个时候,不只是家禽、牲畜和水里的鱼虾疯了,人也疯了。消息很快就传递到送葬的队伍里来了,有人捞出了鱼,有人捞到了虾,用“捷报频传”来说一点也不为过。捷报传来,送葬的队伍一下子喧哗起来,热闹了,松了,眨眼的工夫就溜掉了一大半。到后来,差不多走光了。他们在哪里呢?在河里。这可是从天而降的外快,错过了那可不是傻×么。要知道这可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需分配,想捞多少就捞多少。谁也没有料到共产主义就这样实现了。(《平原》,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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