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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商务] 这样的发票可以作废重开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每天好心情    时间: 2009-11-19 14:56     标题: 这样的发票可以作废重开吗?

小规模纳税人,客户的资金已到帐,发票也是按汇款单位名称开的,但客户要求重新开发票,发票的抬头是另外一家公司。请教大家,这样的情况可以吗?先谢了!.
作者: October    时间: 2009-11-19 16:53

不可以.
作者: jess    时间: 2009-11-19 17:01

让对方出具双方是同一公司的证明,敲两个公司的公章
可以做账.
作者: joanna25_3    时间: 2009-11-19 17:07

可以!要求你重新开票的公司,让他们出具一张证明,盖公章,说明他们的款项由付款的公司负责支付,与你公司无关。.
作者: 每天好心情    时间: 2009-11-19 22:40

谢谢大家的回复和指导!还是旺网上老师多!

[ 本帖最后由 每天好心情 于 2009-11-20 10: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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