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婚姻] 这样的LG还要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3 14:28     标题: 这样的LG还要吗?

在这里潜水很久了. 来说一个故事:
某男和某女结婚二十年, 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 大约两年前, 男的在外保养了一个二十岁的外地女孩. 经常不回家吃饭. 连自己父母的事情都置止度外. LP哭过闹过. 没有任何结果. 只不过男人做的更隐秘而已. 女人和男人先在几乎没有任何交流, 天天是冷战. 男人仍然在外面包养着这个女孩. 隔三差五不回家睡觉. 找理由出去. 对小孩倒还是不错. 对LP 是没有任何的关心. 仿佛是生活在集体宿舍里一样.钱是各管各的. 女人能够忍到现在, 也完全是因为 有小孩在支撑着. 这样的LG 还要吗?.
作者: 澄汁妈妈    时间: 2009-11-13 14:30

不要  是我就不要.
作者: 土地婆婆    时间: 2009-11-13 14:31

要老公有两方面:

一个是情感方面的共同安慰,互相照顾;

第二个是金钱方面,共同努力创造美好生活。

这个老公看起来没有要的必要,不知主人公怎么想。.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9-11-13 14:36

钱是各管各的。---那就不要了,很多人家要是因为LP 还依赖于LG的钱, 既然这样那还要了干什么!.
作者: XGBB    时间: 2009-11-13 14:46

感情上,物质上都没有贡献,一点用场都派不上,这样的LG要了干嘛?.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3 14:47

还是为了小孩有一个完整的家庭.
作者: lindazhou    时间: 2009-11-13 15:17     标题: 回复 6#白雪 的帖子

这样的家算完整的吗?.
作者: pretty    时间: 2009-11-13 15:23

既然老婆知道的这么清楚了,还放任老公在外胡搞,那会更让老公看不起的。必须学会放手,让那个男的也到外面吃点苦,别以为外面彩旗飘飘,家里就一定红旗不倒.
作者: 小林的妈妈    时间: 2009-11-13 15:30

还有更离谱的男人,在外六年不回家,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全靠老婆照顾,还把家里的积蓄都骗走了。就这样,这个女的还苦苦撑了六年才想起要个说法。.
作者: onlyred    时间: 2009-11-13 15:35

不要!.
作者: 缘来是你1018    时间: 2009-11-13 16:58

老早好不要了..
作者: 珠珠MA    时间: 2009-11-13 17:12

迭种男人要了做啥?格种家庭氛围对小孩反而是种伤害。要晓得所谓一个完整的家,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更重要是心理上的.
作者: 闪电侠的妈妈    时间: 2009-11-13 17:28

按我说,就算不要,也没这么便当,搜集证据,离婚算他过失方,让他净身出户,每月还要付赡养费,看他怎样养那个外来妹。.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9-11-13 17:46

引用:
原帖由 白雪 于 2009-11-13 14:47 发表 \"\"
还是为了小孩有一个完整的家庭
这个家太完整了,有二妈和弟妹。这种老公要他干嘛!
是有人对老公的一切不管不顾的,但前提是确保老婆地位,金钱上烫平,对自己孩子的继承权不可动摇。以上三点这个老婆有享受到吗?难道等这个老公扶住墙壁小便时,服侍他吗?.
作者: 秋秋逸    时间: 2009-11-13 17:53

人滚蛋,钱留下.
作者: allanMM    时间: 2009-11-13 18:04

现在J男怎么这么多啊!!婚姻法是可以要改改了,对这种男人要严惩不贷!!!.
作者: 蓝色妈咪    时间: 2009-11-13 18:08

引用:
原帖由 秋秋逸 于 2009-11-13 17:53 发表 \"\"
人滚蛋,钱留下
严重同意,让他净身出户.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9-11-13 19:19     标题: 回复 1#白雪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3 19:40

是啊, 要是从自己的角度来说. 早就放弃了. 可是LG 到是很疼爱小孩子, 现在好难啊. 不知道该怎么做..
作者: 爱贝妈    时间: 2009-11-13 20:04     标题: 回复 13#闪电侠的妈妈 的帖子

过失方也不可能净身出户的,除非他自愿放弃财产,协议离婚。法院判的话只是对受害方做一定的补偿,很有限。.
作者: 爱贝妈    时间: 2009-11-13 20:08     标题: 回复 19#白雪 的帖子

先不考虑孩子,自己想离吗?对家庭的形式是不是还有依恋?如果心理上还不能独立,就再等等。想清楚再决定。.
作者: mentos    时间: 2009-11-13 20:08

不要.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3 20:26

是呀. 心里真是特别的纠结. 有时候对小孩脾气也不太好.  公公婆婆也心知肚明, 没有办法. 真担心这样下去, 自己要变成神经病了..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09-11-13 20:49

离了,孩子的财产总归是吃亏的,再婚再育,他以后的继承人会有很多。
但是,实在过不下去,吃亏的财产就当是给自己和孩子赎身吧,赎回你们的自由身,从此与他无关。
观点仅作参考。.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9-11-13 21:07

真有点老法女人,咳!一块馒头一块糕。.
作者: 爱贝妈    时间: 2009-11-13 21:10     标题: 回复 23#白雪 的帖子

不管是否离婚,他都已经对你没感情了,所以你也要把感情收回来。
先在心理上离开他,不爱他也就不再纠结,重新开始自己和孩子的生活。
之后在考虑是否离婚,那个时候应该很容易做决定了。.
作者: yan妈妈    时间: 2009-11-13 21:45

不要.
作者: rainnyyzhan    时间: 2009-11-13 21:58

引用:
原帖由 白雪 于 2009-11-13 19:40 发表 \"\"
是啊, 要是从自己的角度来说. 早就放弃了. 可是LG 到是很疼爱小孩子, 现在好难啊. 不知道该怎么做.
离婚了,lg就不疼爱小孩了?好像两件事不太搭界吧。反正孩子的爸爸,总是要允许他们在一起的啊。.
作者: 肖肖妈    时间: 2009-11-13 21:59

这样的男人要了干吗?女人生活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自己的心情很容易低落的,长期以往对健康不利,还不如一个人带孩子图个清净轻松。.
作者: sandyshang    时间: 2009-11-13 22:32

为了孩子再忍一忍,等孩子懂事了再离吧.
作者: 一一得一    时间: 2009-11-13 22:41     标题: 回复 19#白雪 的帖子

真的疼爱孩子,还会在外面包小三。LZ太好说话了,下最后通牒,要么离婚,告诉他,是他让小孩从小没有完整的家,小孩长大了就会知道爸爸是个怎样的人;要么那边彻底断了,回来从此安心过日子。.
作者: 棉絮    时间: 2009-11-14 08:12

被这种男人拖死不值得,与其这样痛苦的或者,还不如早日开始新的生活. 先把家里的财产先转移掉,然后跟那个死男人突然摊牌.打他个措手不及..
作者: 棉絮    时间: 2009-11-14 08:19

引用:
原帖由 一一得一 于 2009-11-13 22:41 发表 \"\"
真的疼爱孩子,还会在外面包小三。LZ太好说话了,下最后通牒,要么离婚,告诉他,是他让小孩从小没有完整的家,小孩长大了就会知道爸爸是个怎样的人;要么那边彻底断了,回来从此安心过日子。
别搞什么最后通牒之类的,那样等于通知只死男人转财产.LZ还是先把能拿到的先都拿到再说,男人有3良心已经被狗吃掉了.在他眼里,你顶多是他女儿的带薪保姆而已,你又何必为他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呢? 有时候我们这些七零后的也要学学人家九零后的思维方法: 我为什么要不爽啊?为什么受伤的是我啊? 换总角度看,处理的方式就会完全不同的..
作者: loveneverdies    时间: 2009-11-14 08:57

放弃吧,至少让孩子知道是非对错,这个世界,孩子尽早要自己面对的。.
作者: fangyuan    时间: 2009-11-14 09:02

不要 但要充分准备后再离 可以请教一下律师怎样做为好.
作者: blueleaf100    时间: 2009-11-14 13:51

自己也找一个,情感慰籍..
作者: 涵涵妈妈    时间: 2009-11-14 16:08

引用:
原帖由 小爱的妈妈 于 2009-11-13 17:46 发表 \"\"

这个家太完整了,有二妈和弟妹。这种老公要他干嘛!
是有人对老公的一切不管不顾的,但前提是确保老婆地位,金钱上烫平,对自己孩子的继承权不可动摇。以上三点这个老婆有享受到吗?难道等这个老公扶住墙壁小便时 ...
.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4 17:11

谢谢楼上的各位妈妈! 二十年的感情到最后只剩下了钱, 真是觉得悲哀. 说实话, 我一个人的收入养养孩子足够了. 经济上是完全不用依赖他的.  自己纠结的原因大概是放不下自己二十年的付出吧. 在不惑之年充分领悟到了人性的本质, 也不算太晚吧.  只是心里觉得好痛..
作者: 6996    时间: 2009-11-14 17:59     标题: 回复 8#pretty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塞翁失马    时间: 2009-11-14 19:14     标题: 回复 38#白雪 的帖子

抱抱,不要太难过,都会过去的.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4 21:08

好羡慕楼上姐妹的决断. 白天看到小孩天真烂漫的笑脸, 心里有万般无奈. 晚上一个人孤枕难眠, 心里又有无限的痛恨. 几乎每天都是这样度过. 也不想让父母为自己的事情操心..
作者: semain    时间: 2009-11-14 21:30

不要.
作者: zmin28    时间: 2009-11-14 21:39

考虑孩子才应该离婚呢。 .
作者: 小wenwen妈    时间: 2009-11-14 22:29

从理性上选择不要,从感性上还是要lz自己拿主意.
作者: longmother    时间: 2009-11-14 23:28

似乎找不到要的理由诶..
作者: 家有仙女    时间: 2009-11-15 06:10

引用:
原帖由 白雪 于 2009-11-14 17:11 发表 \"\"
谢谢楼上的各位妈妈! 二十年的感情到最后只剩下了钱, 真是觉得悲哀. 说实话, 我一个人的收入养养孩子足够了. 经济上是完全不用依赖他的.  自己纠结的原因大概是放不下自己二十年的付出吧. 在不惑之年充分领悟到了人性 ...
太依赖不是自己的感情没有用,感情这东西是好东西,但不是自己的东西再好也是没有价值的,你能理解吗?放了他,就是放了自己,女人,要学会理性,要学会坚强.坚强并不意味不能吃亏,坚强是凭自己过好生活..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9-11-15 13:37

叫个则男宁起西!.
作者: sandy_chu1974    时间: 2009-11-15 15:17

坚决不能要,叫这个男人净身出门,自己趁年轻找个好的吧。.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5 18:12     标题: 回复 46#家有仙女 的帖子

说得真好.  在自己容颜不再的不惑之年之年, 遭受背叛之痛, 只有坚强了, 为自己和孩子.  其实离或不离, 已经无所谓了, 二十年的风风雨雨, 尚且不敌一个二十岁的外地XS, 我已经心灰意冷, 下一个男人又如何呢? 只有自己内心的强大才能抵御这一切. 有句话说得好: 中国男人背叛是传统,伪善是面目,自私是血液,阴谋是骨头。。。.
作者: 傻妮子    时间: 2009-11-15 18:17

祝福楼主!.
作者: 宝贝洲洲    时间: 2009-11-15 20:47

我想说还是不要了.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这个女的最后和老公还是分手了,他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他说没想到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过也很好,心情也好很多,人也开朗了.所以想劝你,放手了,也许这样,你会发现很多新的美好的事物,你会开心的.祝福你!.
作者: sunnytan    时间: 2009-11-16 08:01

如果小孩同意的话,那就不要LG了,如果小孩不同意,那就合伙过日子呗,反正中国凑合型家庭多了,再多个也没什么,苦了LP了.......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6 09:25

小孩才刚10岁, 觉得父母之间不太对劲. 也曾经问过, 你们怎么不说话的呀? 可怎么忍心对天真的孩子说这一切呢? 孩子当然是希望爸爸妈妈都陪他一块长大的呀. 况且, LG对孩子还是可以的.这也是让LP为难的地方..
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16 09:45     标题: 回复 53#白雪 的帖子

照说, 你们结婚20年孩子10岁的话, 你lg应该很喜欢孩子啊,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儿啊.
作者: 小春妈    时间: 2009-11-16 10:37

孩子早晚要知道的,还不如客观的告诉他,看看孩子的选择。.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6 11:34

做妈妈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任何的伤害, 很担心这样的话会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伤害. 自己则是尽量给孩子一个乐观的态度. 可是就象蜗居里的经典台词:我做不到在他回来的时候笑脸相对,我实在笑不出来.两个人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各干各的事情.

很震撼, <<蜗居>>的台词:

你是我丈夫,我要的,不是你多么风光显要多么飞黄腾达,那是做给外人看的,我要的,是老了有个伴儿,孩子有个爸爸。可是我现在知道了,我这十几年是在给他人做嫁衣裳。我度过了苦尽,你却把甘来留给了别人。你说你一回来,我就给你张臭脸,是的,的确如此,因为我实在笑不出来…你还要我在回来的时候卑躬屈膝的乞求你,讨好你,承欢你,我做不到。我们俩,好聚好散,我不去指责你多么的无情无义气,多么的朝三暮四,多么的恩负义…活到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明白,男人都一个样儿,年轻的时候需要垫脚石,中年的时候需要强心剂,老年的时候需要拄拐棍儿,我活该自己做了垫脚石,没什么可抱怨的,但是请你不要在无情上加上卑鄙,把分裂家庭的责任还推卸到我的头上。不爱就是不爱了,不谈对错,不谈谁负了谁,但不要给自己贴上道德的标签!”.
作者: appleping25    时间: 2009-11-16 11:35

真不知道怎么说,一句话“悲哀”

造成今日这样的结果,妻子也有责任!!

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样子,所以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对老公、孩子多加关心和体贴!.
作者: 宝龙儿妈妈    时间: 2009-11-16 12:43

如果能够自己养活孩子的话.就带着孩子走吧.过自己的日子,别再让他找到。离不离都无所谓了,让他自己去面对所有该承担的一切。不要再纠结那个20年了。无法追回了.珍惜今后的岁月..
作者: 糖果妈咪    时间: 2009-11-16 13:38

坚决不要!
“越过了重重的心墙,有一整片蓝天”.
作者: kavin_gu    时间: 2009-11-16 14:01

你们的结局还是分手,10多岁的孩子,会明辨是非的。.
作者: 秋秋逸    时间: 2009-11-16 15:10

孩子会习惯一切的!相信自己的孩子,也不要继续委屈自己!.
作者: Tiger爸    时间: 2009-11-16 15:36

单亲家庭的孩子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的悲惨,那种没有感情的婚姻的家庭的孩子才是真正的可怜,离婚了并不意味着孩子就失去爸爸、妈妈。
没有必要拿孩子做借口,主要考虑的是一般而言女性离婚后不好嫁人而已。只有你自己能够过快乐幸福的生活,还能给孩子好的榜样。

[ 本帖最后由 Tiger爸 于 2009-11-16 15:39 编辑 ].
作者: 碧落赋中人    时间: 2009-11-16 16:0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6 16:21     标题: 回复 63#碧落赋中人 的帖子

以守为攻? 听不明白呀.  曾经全心全意的对待老公和孩子, 可是换来的是背叛.  不知道你说的守是什么? 攻是什么呢?.
作者: 碧落赋中人    时间: 2009-11-16 16:31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乖乖女的MM    时间: 2009-11-16 16:50

离了省心,不要让他过得这么舒坦,这个家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把他彻底拒之门外吧,孩子那里,找个时间和他好好聊聊吧,应该已经懂了。.
作者: 笑嘻嘻的圆圆    时间: 2009-11-16 17:22

不要。.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6 18:00

是呀. 出轨了死不承认, 我也已经懒得再去和他吵架. 该说的, 该做的. 我都做了. 在我刚发现的时候, 真是痛不欲生. 他只是保持沉默. 没有安慰, 没有道歉. 只有冷漠.  有时候还会说, 过不下去就不要过了.  我也回敬他, 不要过就不要过好了.  不过吵完他又没有下文了. 现在已经过了最难受的时候了. 不想再去揭穿他, 没有任何意义.  为了小孩, 自己坚强一, 以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 这辈子算是对男人死了心了..
作者: kecy    时间: 2009-11-16 21:04

乍一看题目还以为是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谓
仔细一看内容,原来这个男人就是一鸡屁股,要他做啥?.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9-11-16 21:51

实际上,你只是不甘心,不甘心20年的岁月以失败告终,不甘心你付出的感情他没有珍惜。最终,这种婚姻一定会结束的,你想想:你还愿意在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上再投资伐?成本肯定是收不回来了,现在唯一能做的是“止损”,要善待自己,关爱自己。整天忧心忡忡,憋屈,很影响身体健康的,如果身体垮了,怎么陪伴孩子长大成人呢?
孩子喜欢快乐的家庭,喜欢自信有活力的父母,只要你能走出悲哀,活得自信坚强,相信孩子也会为你高兴。.
作者: waiwaimeimei    时间: 2009-11-17 09:33     标题: 它已经不当自己是“LG”了 还留恋干什么

不要不要
痛打落水狗似的的扔掉这个东西.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7 09:42

它已经不当自己是“LG”了 还留恋干什么??
这句话说的好!.
作者: 宇毛妈妈    时间: 2009-11-17 09:50

LZ以为这是为了女儿的幸福吗?这只会给孩子产生错误的是非观和婚姻观,尤其是对女孩子。.
作者: Daxiaolin2004    时间: 2009-11-17 10:46

不要,因为毫无用途,在眼前晃悠得心烦,滚蛋了心里清爽。.
作者: xing妈妈    时间: 2009-11-17 13:07

尽快分手吧。
我好友刚从一段不幸的婚姻中走出来,她现在觉得好轻松。她说现在自己找房子等身累,但心情不累。以前是身不累,心累.
祝你早日有个好心情。.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09-11-17 13:57     标题: 回复 72#白雪 的帖子

拖掉的都是自己的时间。

前面已经在他身上浪费的时间是追不回来了,再继续浪费下去就极不明智了,早结束意味着新生活早一天开始(我是不喜欢纠洁不喜欢拖泥带水的)。

既然已经坠到了最低点,那还怕什么呢?难不成还要把地面砸个窟窿继续坠落?!.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7 15:17

楼上的各位妈妈都说得一针见血而且有道理. 冷静思考后, 不管结果是什么, 只要自己能够独立坚强, 都能够过去的. 只是太便宜了那个小三..
作者: 小猩猩    时间: 2009-11-17 16:31

转贴给彪悍的同事,她说,给老公喝安眠药,再用剪刀把它的下三路喀嚓剪掉 大不了关进去半年,太便宜他了。.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7 17:34     标题: 回复 78#小猩猩 的帖子

我现在承受的痛苦远大于这半年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 倒也不失为整治这些男人的好办法. 哈哈.
作者: rongwang    时间: 2009-11-17 17:36     标题: 回复 79#白雪 的帖子

不放手就要教育,而不是整治,要放手就没必要去整治了。.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9-11-17 19:05

不如放手, 这种臭男人留他干吗.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7 22:20

偶尔在网上看到这篇文章(12岁的孩子给父亲情人写信:请不要夺走我的幸福), 觉得很震撼, 转贴下: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eb941a0100gm7j.html?tj=1. .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9-11-17 22:31

引用:
原帖由 白雪 于 2009-11-17 15:17 发表 \"\"
楼上的各位妈妈都说得一针见血而且有道理. 冷静思考后, 不管结果是什么, 只要自己能够独立坚强, 都能够过去的. 只是太便宜了那个小三.
哪能叫便宜了三? 你老公就算和你离婚,也不一定会和三结婚。而且,这种垃圾股就让那个三举杠铃好了,侬快点割肉,减少将来损失。.
作者: 沪涵妈    时间: 2009-11-17 23:34

引用:
原帖由 白雪 于 2009-11-16 18:00 发表 \"\"
是呀. 出轨了死不承认, 我也已经懒得再去和他吵架. 该说的, 该做的. 我都做了. 在我刚发现的时候, 真是痛不欲生. 他只是保持沉默. 没有安慰, 没有道歉. 只有冷漠.  有时候还会说, 过不下去就不要过了.  我也回敬他,  ...
男人的好处有很多.
不要悲观,"好"男人是有的(对我好就可以了).回头想一想当初决定嫁给他时的动机(和他生活在一起生活幸福).现在不幸福了,不管是男是女都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了(不能违背生活的宗旨--幸福).
至于孩子,大人好了,孩子才会好.如果认为是一个不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生活的男人,但是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幸福(比自己一个人抚养要好),是为了孩子而维持这段婚姻,这是妈妈自愿为孩子付出的,那就做的释然.一个女人除了婚姻还有很多可以让自己幸福的.
当我结婚的时候,就对自己说嫁给任何自己想嫁的人都会幸福.当我决定要孩子时,不管以后发生什么自己一个人都能给孩子带来幸福.学会放手,这一点很重要.
原配的好处还是很多的,你应该还是了解他的人,就假设他外面有小三很坦然的和他分析一下利与弊.
有了孩子以后就更多的感悟,其实妈妈对孩子和妻子对老公是有很多共通点的.任何人不是你的唯一,你的付出不是都有回报的,都有好的结果,享受付出的过程就对了..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8 09:11

谢谢沪涵妈, 说得真是太好了. ..
作者: 海带羊    时间: 2009-11-18 10:43

找私人侦探抓奸,拍照片,然后起诉离婚·。起码保障自己权益。.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8 20:49

不想走到那一步, 孩子以后也没有办法抬头的..
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18 20:56

离婚
孩子争取判给男的,但可以女的来照顾
这样,男的就不能生二胎.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8 21:12

女儿是我的一切, 我怎么舍得让女儿和一个二十岁的XS 生活在一起呢? 不想拿女儿当武器.
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18 21:34     标题: 回复 89#白雪 的帖子

不是说了吗,判给男方,可以女方来养的。
跟女儿说清楚,判给女方的话,财产全部都是三和他们孩子的了
就是让他们不能养,要养也要罚钱养,他的钱又给不到你,帮助他主动交给国家也好的.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8 22:17

象他们这种情况, 可以再要生孩子的..
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18 22:29

亲爱的,你是对的,我查了婚姻法,他们这样是可以生的
而且非法同居没有明确的刑罚,除非女的生孩子出来,可以告重婚.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9 10:03

心情也象这天一样, 阴冷阴冷的. 一件小事情就可以让自己的心情变得很糟糕. 仍然很"坚强"的在女儿面前表现自己坚强的一面, 给幼小的他一个乐观的妈妈. 这样的心情无疑也给工作的进展带了负面的影响. 真是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人的性格决定一切, 在我知道了这发生的一切以后, 再让我对他笑脸相迎, 温柔体贴, 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也许就象楼上各位妈妈说得一样, 放下吧. 放下自己二十年的付出, 执着. 至少心情能好一些. 觉得这个世界是很残酷的, 自私的. 可能是以前自己生活在象牙塔里吧..
作者: JOHN153    时间: 2009-11-19 12:38     标题: 回复 93#白雪 的帖子

我坚持了半年多,经历了众多事情后,想通了放手了!.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9 13:06

是呀, 婚姻是需要两个人用心经营的. 出轨了就意味着背叛, 而且是包养小三, 这样的婚姻已经没有必要了. 只有家庭形式还对孩子有些许的安慰.  不过当婚姻的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对双方已经没有任何的约束的时候,不是那么这个家庭形式也会很快的瓦解.  他不断的找借口出去和XS鬼混, 现在倒还不是明目张胆的, 还知道找个借口, 我想只不过是给自己在孩子面前留个面子罢了. 那么用不了多久, 这个家庭形式也会很快的瓦解. 结果就象楼上各位妈妈们说的一样, 是完全可以预测的. 唯一不能预测的是将要发生的这件事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
作者: 宝宝儿妈妈    时间: 2009-11-19 14:06

不要了,就当被狗咬一口!
好象说得有点粗鲁,别介意啊..
作者: hxwcj99    时间: 2009-11-19 17:40

不要。

就像炒股必须有止损点一样,已经亏损一大堆了,再不割肉只能越来越亏的多,还是趁早扔掉的好!.
作者: 小wenwen妈    时间: 2009-11-19 22:46

lz的女儿多大了?你们天天冷战小孩应该感觉得到的?如果小孩大了,不妨听听小孩的意见。.
作者: 白雪    时间: 2009-11-19 23:36

曾经侧面地很婉转地问过小孩子,小孩子当然是不希望父母分开了. 当然没有跟小孩说分开的原因..
作者: 桔子妈妈    时间: 2009-11-20 08:31

我觉得楼主还是找机会和孩子好好谈谈吧,这种事情回避不了的,与其让孩子自己发现,还不如你们好好沟通沟通啊。
告诉孩子你们都还爱她吧,不要让孩子怨恨,说起来容易,做到很难。
抱抱楼主,你真不容易!.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123.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