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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怀孕9个月了想引产后续:9日剖腹手术 [打印本页]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11-8 16:20     标题: 怀孕9个月了想引产后续:9日剖腹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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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佳宁妈妈    时间: 2009-11-8 16:38

9个月,太残忍了,要不假离婚?.
作者: mix777    时间: 2009-11-8 17:00

九个月实在太残忍了 想想办法吧!对孩子太不公平了。.
作者: 小小雨点    时间: 2009-11-8 17:18

太残忍了吧,想个别的办法?.
作者: cindychen    时间: 2009-11-8 18:27

9个月了,马上就生了啊!要不去美国呢?比香港还便宜些呢。.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11-8 18:33

引用:
原帖由 佳宁妈妈 于 2009-11-8 16:38 发表
9个月,太残忍了,要不假离婚?
老公单位说假离婚也不行..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11-8 18:34

引用:
原帖由 cindychen 于 2009-11-8 18:27 发表
9个月了,马上就生了啊!要不去美国呢?比香港还便宜些呢。
恐怕签证拿不出来..
作者: cindychen    时间: 2009-11-8 18:40

引用:
原帖由 轩轩儿的妈 于 2009-11-8 18:34 发表

恐怕签证拿不出来.
也是啊,已经9个月了,签证预约也要时间的,再想想还有什么办法。。。.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09-11-8 18:43

工作可以再找,没什么了不起的,就当老公失业吧,要么,做做领导的工作,家里多去几次,说说情,同时再假离婚??

但是,如果,孩子引产,是否会后悔一辈子??

最主要夫妻思想要一致,做好吃苦的准备,但是,为了孩子一切都是值得的

留下来吧,9个月,都快生了,而且这时候生,和正常生是一样的,你会受不了的.
作者: 我爱丹丹    时间: 2009-11-8 18:57

9个月了,还想引产?太残酷了。作孽。.
作者: jocularjog    时间: 2009-11-8 19:16

未结是什么情况???

随便什么选择都好只要将来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9个月引产下来可能都是活生生的婴儿,已经足月了!.
作者: TOM妈    时间: 2009-11-8 19:24

引用:
原帖由 轩轩儿的妈 于 2009-11-8 18:33 发表

老公单位说假离婚也不行.
这就不讲道理了。怎么感觉你LG单位只不过是把这当借口,其实就是想让你LG走人。.
作者: soo-goo    时间: 2009-11-8 19:45

9个月打胎跟杀人已经无异了,奉劝你别做这等傻事,工作可以再找,孩子已经是你家的,你忍心不要他吗?如果打了,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作者: 馒头妈妈    时间: 2009-11-8 20:03

九个月,不能引产了.
作者: 佳宁妈妈    时间: 2009-11-8 20:10

引用:
原帖由 轩轩儿的妈 于 2009-11-8 18:33 发表

老公单位说假离婚也不行.
假离婚是目前唯一可行的了,领导那边通通关系试试看,我现在终于体会独生政策的残忍,为什么前面不说不可以,到现在才说,太过份了. 那样的领导真该杀..
作者: 晴朗    时间: 2009-11-8 20:19

9个月了,MM要多考虑啊
据说对妈妈也是有生命危险的.
作者: 扬扬妈咪    时间: 2009-11-8 20:20

杀一个已经活生生的亲生孩子,和工作哪个更重要?

如果失去工作是不能承受之重,为什么要生二胎?.
作者: 棉絮    时间: 2009-11-8 20:56

都9个月了,想想也是作孽的.还是生下来吧. 顶多把以前的积蓄拿出来先用着总比杀一条命好.
虽然知道会被人拍砖,还是要说: 关乎人命的事情还是要慎重啊! 不要被网上某些不负责的人转些乱七八糟的帖子,就以为生二胎政策就改变了. 与其吃后悔药还不如预先把所有的最困难的情况都考虑进去.
LZ目前因该做的是: 做好最坏的打算,然后以乐观的态度克服生活的磨难.相信风雨过后就会见彩虹的. 9个月做引产真的不可取,既然当初要了这个孩子,就要坚强地生下他给他幸福.因为你的名字叫母亲. 就是养条狗也不能说扔就扔啊!.
作者: 诸超超妈妈    时间: 2009-11-8 21:00

作孽!作孽!不晓得这父母当初那能考虑的,生二胎也好跟风啊!引产跟活杀孩子有啥区别,可怜那未出世的孩子.这父母实在是可恨!.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9-11-8 21:02

9个月引产,就是在肚皮里弄死,再自然分娩或者剖腹产

这算啥事.
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04

太过分了, 不是人干的事儿 .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1:11     标题: 回复 21#william@200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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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有亲亲    时间: 2009-11-8 21:13

害人害己


9个月不想要了,想得出来的!这个孩子上辈子是瞎子,投胎视力不行。.
作者: 一只美美羊    时间: 2009-11-8 21:13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家有亲亲    时间: 2009-11-8 21:14

再补一句恶毒点的,若是杀了孩子保了工作,请问这种人,别人会让你保多久的工作???!!!


先办出生证。。。。。再办死亡证。。。。。九个月了,这是医院的规定

[ 本帖最后由 家有亲亲 于 2009-11-8 21:15 编辑 ].
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15     标题: 回复 22#cocoyangyang 的帖子

生二胎, 不是深思熟虑才付诸实施的么, 到生下都能成活的时候了反悔了, 算啥事儿啊, 你的天下一家精神去哪里了.
作者: 小燕子妈    时间: 2009-11-8 21:15

这件事还用问?肯定是选择要孩子啊.
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8 21:18

你们怀孕实在有欠考虑太轻率了
现在引产也太轻率了,太自私!.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1:19     标题: 回复 26#william@200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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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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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21     标题: 回复 29#cocoyangyang 的帖子

你, 叶公好龙,
老邱, 我理解她的, 她不主张生二胎的,我也不主张, 但这么大了还做掉太不人道了--lz不是无知少女不该如此行事.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1:27     标题: 回复 31#william@200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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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28

引用:
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9-11-8 21:27 发表
不是叶公好龙,你看兔子不也是么 。总归要看家里的实际情况的吧,我看楼主也是没办法。
都是, 你逼着我把话说出来.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1:31     标题: 回复 33#william@200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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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y818    时间: 2009-11-8 21:36

9个月的孩子生出来肯定是活的,人家有早产的7个月都能活了,所以如果不想要等于是提前让孩子出来再用药直接把他杀死,这样未免太残忍了吧。我个人认为在上海的医院应该不允许这样做吧,这属于杀人行为,医生恐怕不敢担这个责任吧。.
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38     标题: 回复 34#cocoyangyang 的帖子

你的阅读真的有问题, 我说的是32/33的关联.
作者: candytangtang    时间: 2009-11-8 21:44

本来已经关了这个帖,该说的大家都说过了,结果和老公讲了这事,他第一反应:太不人道了!!!!.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1:50     标题: 回复 36#william@200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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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51     标题: 回复 38#cocoyangyang 的帖子

你仔细看32/33, 你不是把兔子拉出来说事儿吗, 我就说你们都是叶公好龙, ok, understand???.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1:53     标题: 回复 39#william@200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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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54     标题: 回复 40#cocoyangyang 的帖子

对, 你俩都是叶公好龙

[ 本帖最后由 william@2000 于 2009-11-8 22:05 编辑 ].
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11-8 21:57     标题: 回复 40#cocoyangyang 的帖子

别再回我了, 不想管这破事了, 关特.
作者: jocularjog    时间: 2009-11-8 21:57

引用:
原帖由 candytangtang 于 2009-11-8 21:44 发表
本来已经关了这个帖,该说的大家都说过了,结果和老公讲了这事,他第一反应:太不人道了!!!!
我也告诉老公了,他也是这样说,我问他他单位会这样伐,他说如果是这么没人性的单位不如出去另辟天地,现在又不是计划经济时代,人挪活树挪死,有能力哪里赚不到钱,LZ也不要盯着这个死胡同了,这样找你老公麻烦的单位用孩子换来的岗位能待多久?出来了开始可能全家会辛苦一点,但将来只会越来越美好!.
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8 22:00     标题: 回复 43#jocularjog 的帖子

对的,感觉孩子即使引产了,以后单位领导还会继续找他LG麻烦
孩子只是导火索.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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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niuniumama    时间: 2009-11-8 22:11

生。车到山前必有路。否则才是一了百了了呢。.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2:17     标题: 回复 34#cocoyang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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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鸿飞妈妈    时间: 2009-11-8 22:22

引用:
原帖由 家有亲亲 于 2009-11-8 21:13 发表
害人害己


9个月不想要了,想得出来的!这个孩子上辈子是瞎子,投胎视力不行。
这小孩命真苦!!!LZ既然本有打算去香港生,想来经济条件也是可以的,不过生下个孩子而已,又不是一下子要你掏出成千上百万的,至于吗?.
作者: 饭泡粥    时间: 2009-11-8 22:23

有病啊,想要就要不要就不要啊,你当孩子是商品啊?
这么大人了,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真不配当人家父母!!
鄙视你.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11-8 22:26

引用:
原帖由 jocularjog 于 2009-11-8 19:16 发表
未结是什么情况???

随便什么选择都好只要将来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9个月引产下来可能都是活生生的婴儿,已经足月了!
我老公公司计生办的女的,问我何时去香港,我说十五号左右,她说她和家人也是这个时候去香港,当时,我没有理解什么用意,其实她是要我安排她家的行程.过了几天才醒悟,她到我老公单位推波助澜,已经给我们找了大麻烦.后来,说给她一万元,想让她去平息,但她也没这能力.我老公单位已经做了决定..
作者: 彤彤妈妈    时间: 2009-11-8 22:28

让孩子吃饱还是很容易的。.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11-8 22:28

引用:
原帖由 TOM妈 于 2009-11-8 19:24 发表


这就不讲道理了。怎么感觉你LG单位只不过是把这当借口,其实就是想让你LG走人。
本来说好好的,还说有困难提出来,主要是公司计生办的女的没有拿到她想拿的好处,所以总是挑起事端..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2:30     标题: 回复 47#小斐101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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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只美美羊    时间: 2009-11-8 22:30     标题: 回复 45#小斐101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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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cularjog    时间: 2009-11-8 22:31

引用:
原帖由 轩轩儿的妈 于 2009-11-8 22:26 发表

我老公公司计生办的女的,问我何时去香港,我说十五号左右,她说她和家人也是这个时候去香港,当时,我没有理解什么用意,其实她是要我安排她家的行程.过了几天才醒悟,她到我老公单位推波助澜,已经给我们找了大麻烦.后来 ...
你是说由于你没出钱安排这个公司计生办的女人家里人去香港旅游,所以才会引发后来的事???这个女人不是人,社会的渣子!!.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11-8 22:32

引用:
原帖由 jocularjog 于 2009-11-8 22:31 发表



你是说由于你没出钱安排这个公司计生办的女人家里人去香港旅游,所以才会引发后来的事???这个女人不是人,社会的渣子!!
确实如此,只怪我笨,没有及时领悟..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2:37     标题: 回复 53#cocoyang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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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2:39     标题: 回复 54#一只美美羊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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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2:42     标题: 回复 57#小斐101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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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2:43     标题: 回复 56#轩轩儿的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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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mother    时间: 2009-11-8 22:44

天哪.但是,现在就是引产也是活的孩子了吧?难道还真要杀人?如果这么做,是多大的罪孽啊?工作还可以再找,否则大人孩子?不敢想象..
作者: jocularjog    时间: 2009-11-8 22:48     标题: 回复 59#cocoyangyang 的帖子

我也是现实和网上一模一样的人,做人有什么可隐藏的,能帮助别人就帮助,不能帮助也不用落井下石说风凉话做小动作!

回复 57#小斐1015 的帖子
我没有暴力倾向,也不喜欢有暴力倾向的恶人,以后这种嘴皮子还是不用耍了,没意义,反正你也是虚张声势现实你又不敢!
引用:
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1-8 21:42 发表
我现在最想抽你的脸,踢你的肚子——以少胜多
.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2:49     标题: 回复 59#cocoyang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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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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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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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2:57     标题: 回复 64#cocoyang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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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3:00     标题: 回复 66#小斐101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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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3:08     标题: 回复 67#cocoyang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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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3:11     标题: 回复 68#小斐101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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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3:21     标题: 回复 69#cocoyang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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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11-8 23:24     标题: 回复 70#小斐101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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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3:31     标题: 回复 71#cocoyang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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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8 23:34     标题: 回复 57#小斐1015 的帖子

薛宝钗小斐.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3:38     标题: 回复 73#ROBYN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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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8 23:39     标题: 回复 74#小斐1015 的帖子

说话滴水不漏不会得罪人的小斐
这个类型的代表人物就是宝姑娘.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3:39     标题: 回复 75#ROBYN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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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8 23:48     标题: 回复 76#小斐1015 的帖子

小斐真实性格和宝姑娘GAP太大
宝姑娘的一面需要你平时刻意去维持
所以才在WW上这样真情流露吗
时间长了,也累
还好,在家里看样子你还是不需设防的
总之,做人真的难,都不容易
你真的是人际风格里的变色龙性格吗?
如果是这样,倒还好.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8 23:54     标题: 回复 77#ROBYN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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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虞余妈妈    时间: 2009-11-9 00:10

实在看不下去了,九个月了还要做掉,都是个大活人了。
父母与孩子都是前世的缘,能成为一家人是千年修来的,LZ三思,估计你老公公司并不是为了超生而裁你老公,裁你老公可能是早晚的事。可孩子才来一回。.
作者: 昱辰妈妈    时间: 2009-11-9 01:39

我觉得可以去香港生,同时想办法去内地小医院通通路子,说在那旅游发生意外,孩子没了,单位只是要这个孩子没了的证明而已,这样领导那好交代了,具体的事情没人会查的。香港出生的孩子不牵扯国内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以后读书多花点钱进国际班就可以了。其实,只要和户籍警察熟的话,即便你想要上海户口,也是可以办到的。.
作者: 昱辰妈妈    时间: 2009-11-9 01:41

等生完了,单位那边花重金打点好,就不会有大麻烦了。其实越是贪财的人,越容易搞定。.
作者: 昱辰妈妈    时间: 2009-11-9 01:45

如果您最后决定不要这个孩子的话,能否把孩子生下来,让我朋友领养。她住加拿大,家境很好的,就是无法生育。夫妇都是中国人。.
作者: junhuayang2005    时间: 2009-11-9 04:24

没有什么发考虑的,就是要生下来。
钱财,身外之物。
既然当初已经决定要,就生下来吧。.
作者: 精灵格格    时间: 2009-11-9 06:42

作孽的,都成人了,做妈的还想打掉,怪只怪那个烂政策,老早好改成允许生二胎,禁止生三胎了!.
作者: 子玖妈妈    时间: 2009-11-9 08:08

有点残忍,应该会有折中的做法吧。.
作者: kathytangyong    时间: 2009-11-9 08:10

这就是杀人犯,7个月的孩子就完全能活下来,离婚还有什么假的真的,老公的单位决定你家孩子的性命?那你是干什么的呢?.
作者: 棉絮    时间: 2009-11-9 08:22     标题: 回复 84#精灵格格 的帖子

这跟政策无关的吧.如果开放生二胎,禁止生三胎,我相信还是会有人以身试法的..
作者: AMY1015    时间: 2009-11-9 08:51

生下来,如果仅仅是为了老公的工作杀了自己的孩子,那就太不值了,总会有办法的。当初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呀,何况孩子已经九个月。.
作者: 乖宝儿一涵    时间: 2009-11-9 09:04

有这种想法就可见你是多自私 的人,孩子投胎到你家,真是可怜,如果你引产了,我天天都会上来BS你的.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9 09:0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zhxl_sh    时间: 2009-11-9 09:15

太恐怖了!!!9个月的孩子,怎么下的去手!!MD,大不了重新找工作,难道能饿死????.
作者: fablestory    时间: 2009-11-9 09:18

LZ,96年的时候,我的一个堂姐姐,因为要和姐夫离婚,把七个多月的胎儿引产引掉了。是先弄死在肚子里,然后再生出来的,是一个女孩。伯伯说,孩子出来以后,并没有死透,手脚还在抽搐,挣扎。堂姐大概受了刺激,后来得了抑郁症,至今都没有完全康复。

你的孩子都9个月了,你怎么忍心不让TA活!.
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1-9 09:26

养下来送人吧,即使送福利院,也比要他或她死好.
作者: Roy妈妈    时间: 2009-11-9 09:33     标题: 已经是生一条生命了。

由不得自己,只能生下来,再做打算。
活路总有的,调节自己的心态,迎接小生命。.
作者: sunny妈咪    时间: 2009-11-9 09:34

都9个月了,想也不要想,孩子一定要的,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要。有什么大不了的困难不可以解决的。LZ哪怕仅仅动了不想要孩子的念头也是罪过。.
作者: 欣宝妈    时间: 2009-11-9 09:34

好残忍.9个月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生下来吧.活生生一个人..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1-9 09:35     标题: 回复 93#ROBYN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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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幸福之鸟妈妈    时间: 2009-11-9 09:36

既然早决定要二胎了,还犹豫什么?还有你生二胎干吗那么高调?LG单位里早就不要让知道的呀。baby在你肚子里几经待了9个月,已经是人模人样了你还犹豫打掉?生!.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9-11-9 09:37

LZ,你家决定生二胎应该也是考虑过的吧,家庭经济条件应该也还是过得去的吧。难道现在LG工作没了全家就活不下去了?就算没有二胎也难保你LG一辈子不失业不换工作吧。就为这谋杀已经9个月的孩子,你们还是人不?工作没了可以再找,大不了全家日子过得节俭的,你家不至于没存款吧,不至于全家饿死吧,人家捡破烂的卖水果的几个孩子都能养活。9个月了,你忍心不要嘛,能说出这种话来怀疑你是不是一个母亲,但凡称职的母亲怎么也做不出这种事 .
作者: 家有小草    时间: 2009-11-9 09:39

生!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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