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婚姻] 她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0:04     标题: 她该怎么办?

一个同事结婚才一年,LG提出要离婚。这个男人是极品,一直在外地工作。一年里只给过她每月不到2000的家用,(我同事和婆婆住在一起)而且LG的姐姐带着外甥女,几乎天天吃住在一起,饭费从不付。她LG一年回来不超过5次,每次不到1周,按她的话说,从来对她没有过干柴烈火般的感觉,但也不至于有很大的矛盾。七月份的时候,回来提出要离婚,我同事当时就懵住了。那个男的说:我们感情不合,还是好聚好散吧。问他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打死不承认。谈到离婚的条件,一毛也不给。下作到连结婚时婆婆送的金银首饰也在我同事不知道的时候偷偷转移了。而且话说得很难听,说如果不离让我同事在单位也呆不下去。我同是是个老实的女孩子,绝对属于本本分分的人,可能不是特别机灵,但这些都是结婚前就知道的。现在男的一句感情不合要离婚,她精神上受不了,可是想查查LG有没有小三,又是在外地的,很难查,物质上想让男人补偿,男的还凶得不得了。可笑的是,现在还没离婚,她偶尔上婆家去拿点东西,婆婆和姑娘向防贼一样地盯着她,还说:家里东西什么可以拿,什么不可以拿,你应该知道的。这是什么世道啊?现在就这样耗着,所有同事都劝她拖着,可仔细想想,拖他也是拖自己呀,可是莫名其妙地离了,她是什么都得不到了。各位MM有何妙招,对付这种极品男人和婆婆?.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9-10-14 10:35

一年,还没孩子吧!
上法院,赶紧离。.
作者: chenyz_2hotmail    时间: 2009-10-14 10:41

赶紧离.
作者: 澄汁妈妈    时间: 2009-10-14 10:45

快点加赶紧离,还拖什么呀,拖的是自己,说不定那个男人天天在温柔乡呢.
作者: 光动我心    时间: 2009-10-14 10:48

不要再想得到什么再离了,快点离吧!.
作者: dtdtdtdt    时间: 2009-10-14 10:52

我就不明白这种女人
婚前就一点没看出来?
脑子上长眼睛不是摆设哎.
作者: dtdtdtdt    时间: 2009-10-14 10:53

现在还想什么
赶紧离啊?
这种婚史越短越好.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10-14 10:57

同意LS几位的观点。虽然说“劝合不劝离”,但从你同事的以后来讲,这样的家庭对她有弊而无利,拖也是拖她既自己的时间。这样的男人,能滚多远就让他滚多远~~.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1:01

问题是离婚的话,那个男的什么补偿也不给,就叫她卷铺盖滚蛋,她想想心不平呀。.
作者: xiangxiangmama    时间: 2009-10-14 11:30

一个人对付一家人有多少胜算?要么找找外地的私家侦探。.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9-10-14 11:30

算算有什么共同财产伐
没有的话,赶紧走人,不要拖了
有的话,坚决分清楚,哪怕是对半分,也不能客气
抓不到把柄就自己吃个哑巴亏
娘家没有人的啊,怎么随便婆家这样欺负呢.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9-10-14 11:31

引用:
原帖由 我爱鲁小宝 于 2009-10-14 11:01 发表 \"\"
问题是离婚的话,那个男的什么补偿也不给,就叫她卷铺盖滚蛋,她想想心不平呀。
本来嫁给这种男人就已经够倒霉了,就自认倒霉,还管啥心平不平的,就像做股票碰到垃圾股,不割亏自己的,只能清仓止损。.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9-10-14 11:45

赶紧止损.
作者: jslj188    时间: 2009-10-14 11:53

引用:
原帖由 我爱鲁小宝 于 2009-10-14 11:01 发表 \"\"
问题是离婚的话,那个男的什么补偿也不给,就叫她卷铺盖滚蛋,她想想心不平呀。
心理不平衡的事多了,自己没能力搞定,就早点离了吧 .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1:58     标题: 回复 12#lily730619 的帖子

想想这倒也是,可是放在自己身上是绝对不平衡的。.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2:01

娘家也都是老实人,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又没什么帮得上忙的亲朋,想想也只能自认倒霉吧。这年头,都是吃人的,她自己没本事只能任人宰割。.
作者: longmother    时间: 2009-10-14 12:02

虽然这么问没有用,但是还是要问下,为什么要和他结婚呢,不知道他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还要和他家人住?.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9-10-14 12:19

结婚前干嘛不看看清楚?老实人斗不过这种门槛贼精的男人的,就当被狗咬了,好在时间还不长,又没有孩子,重新来过吧。.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9-10-14 12:20

引用:
原帖由 我爱鲁小宝 于 2009-10-14 11:01 发表 \"\"
问题是离婚的话,那个男的什么补偿也不给,就叫她卷铺盖滚蛋,她想想心不平呀。
算了,心里不平衡也是一时的,比起日后天长地久的痛苦,长痛不如短痛了,这种男人要是不要你,什么事做不出来?被他折磨的短命反而不值得。.
作者: leo041105    时间: 2009-10-14 12:52

这个女孩太老实了,怎么到了这个地步?.
作者: 金妈    时间: 2009-10-14 13:0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cihyxy    时间: 2009-10-14 13:08

没孩子,赶快离!
这种男人,早点离开是福气。.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09-10-14 13:09

脱离苦海就是重生

经济损失点算了,多呆一天都是损失,因为时间最宝贵,损失的金钱就当是喂狗了.
作者: 飞鸿踏雪    时间: 2009-10-14 13:11

看样子共同财产也不多,也别太计较了,趁着没孩子赶紧离婚,年轻又没孩子好找啊,要是有孩子就不会这么利索了.
作者: 天蓝蓝    时间: 2009-10-14 13:19

这种人就是贴点钱也跟他离,有什么不平衡以后慢慢自己调节吧,如果想做得绝点,做出个"是我甩了你哦"这样的姿态,可能感觉会稍微好点..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0-14 13:22

引用:
原帖由 angel2008 于 2009-10-14 10:35 发表 \"\"
一年,还没孩子吧!
上法院,赶紧离。
.
作者: 天蓝蓝    时间: 2009-10-14 13:23

引用:
原帖由 金妈 于 2009-10-14 13:06 发表 \"\"
请个侦探找证据(男的有外遇的证据),再谈离婚的条件,不能不明不白地给人甩了还得不到补偿。
据楼主说她的朋友"有点笨笨的",这样的人有些招术是教不会的,只能直接告诉赶快抽身,心里要平衡的话最好来个"优雅转身" .唉!.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0-14 13:23

引用: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9-10-14 11:30 发表 \"\"
算算有什么共同财产伐
没有的话,赶紧走人,不要拖了
有的话,坚决分清楚,哪怕是对半分,也不能客气
抓不到把柄就自己吃个哑巴亏
娘家没有人的啊,怎么随便婆家这样欺负呢
兔子法官闪亮登场.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9-10-14 13:27     标题: 回复 28#狗不理妈妈 的帖子

又咬我.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3:31     标题: 回复 17#longmother 的帖子

好像当初是亲戚介绍的,据说一开始,那个男的就不是对她很好,可能是我同事觉得自己也不是条件太好,男的要近40了。我想我的同事自己是有问题的,我也这样说过她,不应奢望在结婚前就对自己不太好的男人在婚后会有所改变,先结婚后恋爱的事情,基本是不大存在的,尤其是现在的社会,到处都是利益和欲望。可是,那个男人如果在婚前就不爱她,那为什么要和她结婚呢?现在既然不想和她过日子了,难道一点点的亏欠感都没有吗?哪怕面对的只是普通朋友都不会如此绝情吧?不说感情,人性总是有的吧?.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9-10-14 13:37

找个私人侦探拿到证据,然后上法院起诉.
作者: longmother    时间: 2009-10-14 13:39     标题: 回复 30#我爱鲁小宝 的帖子

太冤了!看人真的很重要。.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3:46

她和婆婆住在一起是因为家里只有这一套房子。那个婆婆厉害的不是一点点。伙食费贴进去,每天不知道吃的什么,从不问她喜欢吃啥,她只能经常不回家吃。最近谈离婚的事,那个男的居然说我同事在他回来的时候做家务、买水果回来都是做做样子的。由此可见,那个婆婆应该是在儿子面前说过点什么的。她姑娘的孩子也经常让她照顾,甚至她婆婆的姐姐生病,也让她每天赶来赶去地打针。她是不怎么会做人,为人处世的确不是八面玲珑,有时甚至不很拎得清,但结婚前,那男的干吗去了?他如果不满意,不结不就行了?.
作者: 蜜元妈    时间: 2009-10-14 13:53

典型的不能自保的弱势群体,被人欺负
能作出请私家侦探和弄这个男人的想法就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真的很可怜。

[ 本帖最后由 蜜元妈 于 2009-10-14 14:11 编辑 ].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3:54     标题: 回复 31#绿茶 的帖子

问题是找私家侦探,即便拿到证据,判那个男的是过错方,他如果不肯赔钱的,强制执行不知道力度够不够,再说,男的在外地,找私家侦探恐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9-10-14 13:54

找私家侦探什么的还是省点吧,这个女孩看着也不是那种强势和聪明灵活的人,找出来了她又能怎样。是厉害的主也不会要这个男人,也不会无怨无悔的和婆婆小姑生活在一起了。

这个社会人太老实又运气不好肯定要吃亏的呀,没啥好再搞的,认命吧。现在该想想如何过好以后的日子。这种恶人家自然以后会有报应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0-14 14:07     标题: 回复 29#兔子波波 的帖子

结婚一年,没有小孩,离婚,我觉得连私家侦探的费用都可免,赶紧88,这次不泼硫酸.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09-10-14 14:29     标题: 回复 33#我爱鲁小宝 的帖子

失败都是有代价的。再纠结这些,只会让代价变得更大。

想自己该怎样是明智
想对方应该怎样是徒劳.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9-10-14 14:33     标题: 回复 37#狗不理妈妈 的帖子

意见相同,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这种情况
这种婚离就离了,没什么可气的。
也许我不是当事人,说得太轻巧了,请见谅。.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0-14 14:42

引用:
原帖由 angel2008 于 2009-10-14 14:33 发表 \"\"
意见相同,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这种情况
这种婚离就离了,没什么可气的。
也许我不是当事人,说得太轻巧了,请见谅。
我也不是当事人,不过,我觉得这种婚和分手区别不大,伤害较小,没有小孩,伤害没有延续 我胡说八道,我撤了啊,安琪儿小姐.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9-10-14 14:47     标题: 回复 40#狗不理妈妈 的帖子

我是请楼主那个倒霉的朋友见谅,不是请你见谅呀。
我们觉得离了算了,离得干净点,以后就是陌生人,没小孩,以后就再无任何瓜葛了。
当事人也许不这么想,现在正非常痛苦中呢!

[ 本帖最后由 angel2008 于 2009-10-14 14:49 编辑 ].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0-14 14:48     标题: 回复 41#angel2008 的帖子

神秘的安琪儿小姐

[ 本帖最后由 狗不理妈妈 于 2009-10-14 14:52 编辑 ].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9-10-14 14:51     标题: 回复 42#狗不理妈妈 的帖子

呀,你怎么能,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了你呀.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0-14 14:53

引用:
原帖由 angel2008 于 2009-10-14 14:51 发表 \"\"
呀,你怎么能,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了你呀
迅速改正,请看楼上 老大,我错了.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9-10-14 14:54     标题: 回复 44#狗不理妈妈 的帖子

.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0-14 14:56

引用:
原帖由 angel2008 于 2009-10-14 14:54 发表 \"\"
付我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我被你碰破额头了.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9-10-14 15:02     标题: 回复 46#狗不理妈妈 的帖子

一时激动,你就在家慢慢疗吧,上医院麻烦来,你又那么忙.
作者: eileen0521    时间: 2009-10-14 15:02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会跳舞的黄叶儿    时间: 2009-10-14 15:21

女人的眼神真的要好~
都这样了,没小孩离了算了。
看看能否求助于妇联的法律援助,得到些补偿
不过,性格太弱的话,估计难的.
作者: 海带羊    时间: 2009-10-14 15:39

花钱请私人侦探拿证据。.
作者: jocularjog    时间: 2009-10-14 15:42

离婚吧,这女人自己的性格应该有问题,让她去争家产估计也争不来,真搞不懂怎么会去找个40岁的老男人结婚,还1年就被甩!.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4 16:05

是的,以上各位MM说得都对,人的命运是由自己性格决定的,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日子。我应该好好劝劝她,过好今后的日子,那个男人只是一堆垃圾,离就离,没什么大不了。不离的话,照这户人家的素质来看,苦日子还在后头呢。.
作者: hq2005831    时间: 2009-10-14 16:28

离吧!  老实人,教是教不会的。只有自己止损!.
作者: 噜噜和峥峥    时间: 2009-10-14 16:55

离  TMD  遇到极品了.
作者: 成mm    时间: 2009-10-15 08:56

结婚才一年,也没什么好分的
离婚吧,这种男人、这种p家,有什么好留恋的,早点离早点开始新生活.
作者: 康康的妈妈    时间: 2009-10-15 09:09

赶紧离婚吧,金钱永远补偿不了感情,楼主的朋友还年轻,这倒霉的婚姻持续的时间还不长,这才是最幸运的。.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10-15 09:41

引用:
原帖由 我爱鲁小宝 于 2009-10-14 13:46 发表 \"\"
她和婆婆住在一起是因为家里只有这一套房子。那个婆婆厉害的不是一点点。伙食费贴进去,每天不知道吃的什么,从不问她喜欢吃啥,她只能经常不回家吃。最近谈离婚的事,那个男的居然说我同事在他回来的时候做家务、买 ...
看着就有火!
如果不想花钱找私家侦探,那就找一民工,狠狠的K他一顿!!都40了,这个男人欠揍。.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9-10-15 09:4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芒果西米露    时间: 2009-10-15 09:54     标题: 回复 52#我爱鲁小宝 的帖子

LZ说的极是,好好劝劝你那朋友吧.
作者: 去远方    时间: 2009-10-15 10:26

引用:
原帖由 我爱鲁小宝 于 2009-10-14 13:31 发表 \"\"
好像当初是亲戚介绍的,据说一开始,那个男的就不是对她很好,可能是我同事觉得自己也不是条件太好,男的要近40了。我想我的同事自己是有问题的,我也这样说过她,不应奢望在结婚前就对自己不太好的男人在婚后会有所 ...
找那亲戚去,怎么介绍来这样的人啊,退一赔一。.
作者: cindy    时间: 2009-10-15 10:34     标题: 回复 60#去远方 的帖子

.
作者: 爱子亮亮妈    时间: 2009-10-15 11:00     标题: 回复 52#我爱鲁小宝 的帖子

要离,就不要协议离婚,这样便宜了那男的,让那男的急了到法院去起诉离婚,说什么也别让那男的太顺利。
私家侦探就算了,费钱费事,好的律师最好找一个认识的咨询咨询。.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5 11:16     标题: 回复 60#去远方 的帖子

啊?这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了,我想,如果那个亲戚知道是现在这个结局,应该心里也不好受,怎么能让他赔呢,只能自认倒霉。我一直说她:路道老粗额再会得碰到个种南宁。.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5 11:20     标题: 回复 62#爱子亮亮妈 的帖子

好像她咨询过了,律师说像这种情况只能是赔一点精神损失费,问题是那个男的,一毛钱也不会赔的。我同事主要是咽不下这口气。知道这日子是没法过下去的,可世上哪有这种想甩掉自己LP就翻脸不认人的男人的?对一只自己养的宠物也不会这样呀。因为一切都不是有人用枪逼着的。.
作者: 去远方    时间: 2009-10-15 11:23

引用:
原帖由 我爱鲁小宝 于 2009-10-15 11:16 发表 \"\"
啊?这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了,我想,如果那个亲戚知道是现在这个结局,应该心里也不好受,怎么能让他赔呢,只能自认倒霉。我一直说她:路道老粗额再会得碰到个种南宁。
我这种说法是开玩笑的。但是真的可以找一下介绍人,因为他对双方都了解,可以帮忙沟通一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象你也是都听的你同事说的,真的听一下对方的说法说不定也有一定的道理。.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5 11:37     标题: 回复 65#去远方 的帖子

可能吧,再怎么样,我们也都只是旁观者,很多事,他们自知。.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9-10-15 13:14

不过我不太明白, 为啥要男方赔?
时间是2个人都损失了一年,也不止是女方啊,
当年结婚也是你情我愿的, 不合适就分开呗。.
作者: Boyboy    时间: 2009-10-15 17:06

才结婚一年,之前也没什么了解的。赔什么呀。能赔多少呀。
自己的将来才是最重要的。有手有脚的,经济可以靠自己改善的。说不到还会碰到珍惜她的好男人。因祸得福,有什么不平衡的呢?
让她上WW,洗洗脑子。.
作者: cicici    时间: 2009-10-15 20:01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看看你朋友的想法就觉得她。。。。。

无语。.
作者: 我爱鲁小宝    时间: 2009-10-16 10:05

谢谢各位MM,她已经相通了,早离早散,自己的幸福要紧。.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123.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