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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事故] 奉劝新手上路一定要当心啊! [打印本页]

作者: 雪儿mami    时间: 2009-9-28 13:09     标题: 奉劝新手上路一定要当心啊!

这两天特郁闷,周六中午急着送女儿奥数班,车子从地下车库开上来,停在楼下,准备马上就走。人还没上楼,只听“砰”一声巨响,扭头一看,车子后屁股被撞得瘪进去一大块。
一80后小姐车子刚从购车点开回来,倒车入左边车位,方向打错,本应方向朝左,结果朝右,碰到前方一辆桑坦纳后,急了,又错把油门当刹车踩,碰到了我们停着的车。我狂晕~~~~~这种人还敢上路啊~~~~
可怜我的车车刚停稳,呜~~~~十一的行程全泡汤了~~~~~
怎么这么倒霉!
事情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希望圆满解决

[ 本帖最后由 雪儿mami 于 2009-10-10 09:54 编辑 ].
作者: benfish    时间: 2009-9-28 13:51

万分同情。虽然我也是新手。.
作者: 凡妈妈    时间: 2009-9-28 14:05

安慰一下你,虽然我也是新手!.
作者: 麒妈妈    时间: 2009-9-28 14:56

憋屁股的车开出去 。。。。。。。。。。。。安全!!!.
作者: 雪儿mami    时间: 2009-9-28 14:57     标题: 回复 4#麒妈妈 的帖子

安全?难看啊~~~~~很拉风的~~~~~.
作者: 豆妈633    时间: 2009-9-28 17:33

安慰一下, 虽然我也是新手.
作者: yvonne_tina    时间: 2009-9-28 17:50

我也是新手,不过没有做过杀手,进来安慰一下.
作者: 凯琴小宝    时间: 2009-9-28 23:15

80后 小姐 更郁闷, 她的可是 全新车 。.
作者: 小飞龙    时间: 2009-9-29 08:26

是够倒霉的。LZ想开点,车只是代步工具,擦擦碰碰在所难免。既然10.1有出行计划,干脆等过完节再修车。.
作者: 宝贝融融妈妈    时间: 2009-9-29 08:30

引用:
原帖由 凯琴小宝 于 2009-9-28 23:15 发表
80后 小姐 更郁闷, 她的可是 全新车 。
LZ郁闷,80后小姐更胸闷了。你的车后面瘪了估计她的车前面也严重破相了。.
作者: 荷风    时间: 2009-9-29 08:35     标题: 车后窗贴一张“自学成材”就保险了!

.
作者: 大头女儿小头爸    时间: 2009-9-29 09:34

反正是屁股你看不见。别看后面吧。.
作者: parisnow    时间: 2009-9-29 09:51

修一下!!

难免磕磕碰碰!!.
作者: 紫云英    时间: 2009-9-29 10:10

还算好的啦,我上次停在停车场,办好事情出来发现才买了5个月的车车的车门被撞扁了,对方跑的人影也没有,还要自己花钱修,说起来就气人。.
作者: 海逸    时间: 2009-9-29 10:31

建议新手们上路前一定要多看看汽车VCD介绍,还要多问问周围有经验的司机朋友。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别人的安全。.
作者: SSZZ    时间: 2009-9-29 11:20

同情LZ,我第一次倒车进车库时硬是将车子往墙上挤,只顾看后面不看前面,把好好的一辆车的前部挤瘪了。幸好只是伤害了自己的车没有碰到别人的。.
作者: 顺顺娃    时间: 2009-9-29 13:29

引用:
原帖由 海逸 于 2009-9-29 10:31 发表
建议新手们上路前一定要多看看汽车VCD介绍,还要多问问周围有经验的司机朋友。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别人的安全。
看和问的作用不会很大吧?关键还是要多练。.
作者: 雪儿mami    时间: 2009-9-29 13:33

后屁股撞得不像样了,开出去害怕后保险扛掉了。
只能自认倒霉了。
对现在的新手真不敢恭维!商谈维修的事,态度比我们还硬,敢情这社会撞了人家还成了老子,无语~~~~~~.
作者: 寶貝虎媽媽    时间: 2009-9-29 14:02

引用:
原帖由 雪儿mami 于 2009-9-29 13:33 发表
后屁股撞得不像样了,开出去害怕后保险扛掉了。
只能自认倒霉了。
对现在的新手真不敢恭维!商谈维修的事,态度比我们还硬,敢情这社会撞了人家还成了老子,无语~~~~~~
看到竟然有人回复还在同情那个撞你的人,扔个鸡蛋给他,不管怎样总是闯祸的人不对,总应该同情受害的人啊!看来新手不少。.
作者: 雪儿mami    时间: 2009-9-29 14:28     标题: 回复 19#寶貝虎媽媽 的帖子

知音啊~~~~
说句不中听的话,她的车撞是咎由自取,我完全是无辜的。这一撞,生活莫名莫名其妙改变了.
作者: 羽亮妈妈    时间: 2009-9-29 17:11

还有这样的人啊,自己给别人造成那么大的损失和麻烦,居然态度还不好点?要死了,什么人啊。。。同情LZ,安慰一下。。。.
作者: priscilla_zhou    时间: 2009-9-29 19:33

新手犯错可以理解,但是同样开车,自己的责任态度还不配合就让人BS.
作者: 雪儿mami    时间: 2009-9-30 08:09     标题: 回复 22#priscilla_zhou 的帖子

是啊,110来了,他们付全责,由他们与投保的保险公司交涉理赔,他们投的是人民保险,看现场拖了整整半天都不来,后来好不容易来了个人,现场是看了定损却定不下来,要我们的车子到4S店,然后再联系保险公司再4S店与保险公司与双方人都在场定损,商定维修方案,这家80后的老子死活不肯去,居然说这件事是我们跟保险公司的事,与他们无关!!居然摔下这句话,自己回家了
我们只好自己开车子去4S店,4S店说后面车子维修好了,他们保险公司要先垫付钱,再拿发票拿着他们的投保书去理赔,我们的意思是去开车时让他们一起去把钱付了,他们发票拿了去理赔,我们把车开回来,连这也不肯,我狂晕~~~~~一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摔电话,世上怎么有这样的人,气死我了,看样子世道变了~~~~~~我怎样才能赶走霉运!!!

[ 本帖最后由 雪儿mami 于 2009-9-30 08:11 编辑 ].
作者: 阿霏霏妈妈    时间: 2009-9-30 08:21     标题: 回复 23#雪儿mami 的帖子

可真是无耻者无畏啊!同情LZ,继续关注。.
作者: 小飞龙    时间: 2009-9-30 08:42     标题: 回复 23#雪儿mami 的帖子

LZ,这么一来你有的折腾了,估计等尘埃落定,要1个月了,无妄之灾啊~~~~~~同情。。。。。。.
作者: joyhong    时间: 2009-9-30 08:57

素质真差!.
作者: 豆妈633    时间: 2009-9-30 09:12

天哪! 楼主遇上极品了!.
作者: YJYmama    时间: 2009-9-30 09:53

那就上门,在他们家门口大声地和他们交涉,把事情经过和他们的行为让周围邻居都一起评评理,80后难道真的有些通病?周围的朋友有和80后打过交道的,都颇多微词,总结下来最大的特点是做事缺乏责任心.
LZ加油,明明是他们让你一下子多出了那么多麻烦事,连个节都过不舒坦..
作者: Nicole021022    时间: 2009-9-30 09:54

这种人上路开车也不会有“行车道德”的。鄙视!.
作者: 淘宝宝007    时间: 2009-9-30 11:41

楼主有说得对的地方  有说得不对的地方

  先说说程序  警察来后 双方要填写责任事故认定书 分清谁主责  写明双方各项信息 留下警察报案号  留下保险报案号  最最主要双方签字  
    各自或者共同去主责方保险公司约定定损点定损,你也可以指定任何地方 但肇事方没必要同你一起去
    你维修  你先付维修费  然后拿发票给肇事方换现金。 别担心对方不给你钱:没有你的发票  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他单独报销的   如果对方不修理不报销   你可以再打110找当初接警的警察由他来处理

    撞了车  不管肇事方还是被动方其实都不好过的。 除非是碰磁的。  、
    对方也许不了解程序  可以帮他解释解释  大家应该和和气气的
    损失已经造成了  最大挽回就行了  楼主不比生气了  
后妈六十大寿  大家要开开心心啊.
作者: xyc18    时间: 2009-9-30 11:51

我爸前些日子遇到更有意思的一个新手,在停车场里两人同时往外倒车,结果我爸的车子什么事情也没有,对方的国产新车凹进去一块,车里跑出一个女孩,坐在地上大哭,哭喊着说她们刚买的车子,明天要结婚,今天是出来买东西的,打110人家不受理,我爸心软看他们大喜的日子遇见这种事情总会不开心的,就提出让她开着车子去修理厂,我爸买单,结果人家小姑娘还是坐在地上哭喊着不起来,没办法我爸只好给她身份证,让她自己看着办,一周后拿了一张1000块的修理单过来拿钱走人。.
作者: 塞翁失马    时间: 2009-9-30 12:41

引用:
原帖由 xyc18 于 2009-9-30 11:51 发表
我爸前些日子遇到更有意思的一个新手,在停车场里两人同时往外倒车,结果我爸的车子什么事情也没有,对方的国产新车凹进去一块,车里跑出一个女孩,坐在地上大哭,哭喊着说她们刚买的车子,明天要结婚,今天是出来买 ...
各到蛮好!只要坐在地上哭就能解决问题,要不LZ也试试?坐到伊拉窝里箱门口侬看哪能?.
作者: 雪儿mami    时间: 2009-9-30 12:47     标题: 回复 30#淘宝宝007 的帖子

我也想开心呀,只是对这种人肇事后的态度不敢恭维,不接电话,不管一句话跟他们没关系,让我们去跟他们的保险公司谈,我想如果放在你身上你也不舒服。
我也是一直想息事宁人的,可是他全责,是他的保险公司赔,理赔号保险单都在他手上,他不管能行吗?凡事是好商量,我们垫钱也没问题,可是这样的态度值得赞赏吗?.
作者: lhlmzm    时间: 2009-9-30 13:46

引用:
原帖由 xyc18 于 2009-9-30 11:51 发表
我爸前些日子遇到更有意思的一个新手,在停车场里两人同时往外倒车,结果我爸的车子什么事情也没有,对方的国产新车凹进去一块,车里跑出一个女孩,坐在地上大哭,哭喊着说她们刚买的车子,明天要结婚,今天是出来买 ...
你爸把女孩当自家孩子啦,真大方!

怎么快结婚的人,还坐在地上大哭,这应该是2 -3岁孩子的表现。.
作者: lhlmzm    时间: 2009-9-30 13:47

引用:
原帖由 淘宝宝007 于 2009-9-30 11:41 发表
楼主有说得对的地方  有说得不对的地方

  先说说程序  警察来后 双方要填写责任事故认定书 分清谁主责  写明双方各项信息 留下警察报案号  留下保险报案号  最最主要双方签字  
    各自或者共同去主责方保险公司 ...
专业啊!学习了。.
作者: 豆豆家长    时间: 2009-9-30 13:53

只要对方的保单是有效的,就无所谓了。反正最后是对方的保险公司赔钱。

碰擦后,如果责任认定无异议,双方车辆能移动,一般共同到定损点处理。如果超过2000,需要找在场警察签字。然后剩下就是各修各车了。原则上,全责方没有垫钱的义务。

维修结束把发票清单和相关复印件给对方,同时要回维修费。

要理赔号,一般只要报对方车号就可以了。.
作者: 雪儿mami    时间: 2009-9-30 14:15     标题: 回复 36#豆豆家长 的帖子

对的,可是一同到定损点处理,他都不去.
作者: shimin4825    时间: 2009-9-30 16:49

人肉,别客气!!.
作者: LILI-006    时间: 2009-9-30 19:50     标题: 回复 37#雪儿mami 的帖子

不去就不能理赔?.
作者: clarin    时间: 2009-9-30 19:55     标题: 回复 30#淘宝宝007 的帖子

别担心对方不给你钱:没有你的发票  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他单独报销的
谢谢,这条正好用得到..
作者: babyrain    时间: 2009-10-1 06:44

引用:
原帖由 雪儿mami 于 2009-9-30 14:15 发表
对的,可是一同到定损点处理,他都不去
他不去你不再打110
JC会请他去事故组处理的.
作者: skyline358    时间: 2009-10-1 19:32

很简单,开车过去,把他们的车撞得狠一点!.
作者: zhuzhu119315    时间: 2009-10-1 21:25

首先;鄙视现在的驾校,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减少许多学员的操作时间(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其次;鄙视80后的女孩的爸爸,既然发生了事情,而且是自己失误造成的,就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
最后;如果楼主觉得不满意,就狠狠的再撞她一下,以牙还牙,对付这样的人这个办法最有效。.
作者: zhuzhu119315    时间: 2009-10-1 21:29

10.1开始保险理赔有新政策了,两车事故交警开好单子各自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不在需要找对方的保险公司了。.
作者: 星空茫茫    时间: 2009-10-1 22:37

没有主责和次责之分了?.
作者: 我的小宝子    时间: 2009-10-7 23:59

引用:
原帖由 星空茫茫 于 2009-10-1 22:37 发表
没有主责和次责之分了?
同问.
作者: 娃他妈    时间: 2009-10-8 18:52

引用:
原帖由 紫云英 于 2009-9-29 10:10 发表
还算好的啦,我上次停在停车场,办好事情出来发现才买了5个月的车车的车门被撞扁了,对方跑的人影也没有,还要自己花钱修,说起来就气人。
我家小波同此遭遇!.
作者: 娃他妈    时间: 2009-10-8 18:55

引用:
原帖由 zhuzhu119315 于 2009-10-1 21:25 发表
首先;鄙视现在的驾校,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减少许多学员的操作时间(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其次;鄙视80后的女孩的爸爸,既然发生了事情,而且是自己失误造成的,就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
最后;如果楼主觉得不 ...
不要一网打尽,我学车是韩国人办的荣安,实足学了33小时,现在虽是新手上路,并且劳工陪驾时要时时吵,但开得还是不错的。.
作者: 小飞龙    时间: 2009-10-9 08:49

引用:
原帖由 星空茫茫 于 2009-10-1 22:37 发表
没有主责和次责之分了?
同问.
作者: kerry    时间: 2009-10-9 09:03     标题: 回复 44#zhuzhu119315 的帖子

能不能详细的说一下啊,呵呵.
作者: zhuzhu119315    时间: 2009-10-9 10:08     标题: 回复 50#kerry 的帖子

从10月1日起,已经执行了17个月的《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将被新版的《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所取代。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新的“处理办法”在鼓励事故车辆“快撤”的原则上,不仅放宽了适用范围,而且收紧了车辆理赔定损的权限。但由于“处理办法”强调了事故车辆必须进入全市指定的服务中心定损理赔,对车主而言,这样的变化也可能有利有弊。
  [五项新举措]
从10月1日起,车主遇到物损事故后适用“自撤协商”处理模式的操作流程,将面临以下显著的变化:
  外省市车辆也可适用
此前的“暂行办法”规定,凡在外省市办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车辆,不能在沪享受“自撤协商”。新版的“处理办法”对此进行了修改,即:在本市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只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能够安全移动的,都必须按法律规定先撤离现场,可选择自行协商方法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夜间事故不再特别办理  
  目前全市13个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业务受理时间,统一为每天9时至17时。从10月1日起,本市“绿地”、“利港”、“众国”、“南空”、“上汽交运”、“瀚博”等业务量较大的6个服务中心,服务时间调整为每天8时30分至22时,其它服务中心的时间调整为每天8时30分至17时。
  同时,“处理办法”改变了原先在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发生的相关事故必须报警,由*屏蔽字*开具“事故证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做法。从10月1日起,适用“自撤协商”的交通事故,不管发生在白天还是夜间,都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到服务中心办理定损理赔事宜。*屏蔽字*将不再开具任何形式的“事故证明”,驾驶员一定要求报警处理的事故,*屏蔽字*将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定损必须同到服务中心
  “处理办法”在车主办理理赔定损的地点上,作出了重大调整。
之前发生事故后,既可以选择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也可以选择在其他地方等候保险公司派员勘验、定损。从10月1日起,当事人选择自行协商处理的,必须将事故车辆共同移至同一服务中心定损理赔。这种改变是为了节省保险机构的人力资源,同时杜绝骗保。以往符合“自撤协商”处理的事故车辆,直接驾车到4S店定损、理赔、维修的做法,将不再被允许。
  引入“互碰自赔”模式
  “互碰自赔”是指: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后,经协商确定责任后,当事人各自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向被保险人理赔,其赔款由保险公司通过内部结算中心相互补偿。这种理赔机制是国际上惯用的做法,比较方便。
  “处理办法”首次引入“互碰自赔”模式。今后只要事故责任明晰无争议,车辆物损金额在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且双方在事故中均有责任,那么车主只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即可,不再需要对方车主的全程配合。目前本市的“互碰自赔”仍不能在一方全责事故中采用。
  新版《协议书》一式三份
  “处理办法”规定,将统一使用最新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这种《协议书》一式三份,事故双方只要由一人书写一次、双方签字后即能生效。《协议书》不能由车主自行下载打印,目前将由*屏蔽字*、保险机构向车主免费派送。今年年底,车主在办理下一年度的“交强险”、“商业险”手续时,本市各保险公司也将主动附送。)
“自撤协商”谨记五项细节
  由于“处理办法”的多项条款出现重大变化,因此车辆驾驶员,需要牢记五项关键细节:
  一、以下情况不适用“自撤协商”。如出现下列情况,均需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分别是:1、人员死亡、受伤的;2、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凭证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它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事故发生后,应先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撤离前,应做好证据固定工作,有摄像功能手机的,应先将现场全景、车辆号牌和碰撞损坏部位进行拍摄记录,或将车轮定位;撤离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并互相拨打对方所留联系电话印证是否正确,确认无异议后填写《协议书》。
  三、填完《协议书》后,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然后事故双方必须到同一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保险公司无法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和勘验工作。当事人尽可能亲自办理,以防受骗或利益受损。
  四、如果当事人不愿到服务中心处理,没有必要填写《协议书》,应在撤离现场后报警处理。
  五、如符合“人未伤、车能动”的“快撤”条件,而当事人坚持不撤离现场的,*屏蔽字*将责令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记者分析]车主担心服务中心定损偏低
由于10月1日起,适用于“自撤协商”处理模式的交通事故,双方车辆必须同时到服务中心接受理赔定损,这可能会让部分车主不适应。
  私家车主楚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6月份的一次交通事故就采用了“快撤协商”理赔方式,跟随对方车辆一起到金沙江路上的服务中心定损,但是,那里的定损员对车损估价明显偏低,根本不足以支付正常4S店的维修费用。事后,4S店告诉他,服务中心的定损价格都是本着“能省就省”的标准操作。“如果今后只能到服务中心定损,意味着他们给我什么价格,我只能接受什么价格,”楚先生非常担心,因为同样的车损,在小型汽修厂、4S店的维修价格是相差极大的。
为此,记者昨天分别致电“太平洋保险公司”的95500热线和沪太路上的某品牌4S店。一名负责车险理赔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4S店目前具备的保险公司定损点职能并不会改变。如果有类似楚先生这样的情况,车主可以向服务中心提出二次定损的申请。但他也表示,今后凡车主愿意以“自撤协商”模式处理交通事故的,也只能适应到服务中心定损的流程。.
作者: kerry    时间: 2009-10-9 10:33     标题: 回复 51#zhuzhu119315 的帖子

好详细阿,谢谢哦!送花!
慢慢看呵呵!.
作者: 千零    时间: 2009-10-9 10:57

快速撤离的定损真是赛过要办事员摸钞票一样,价格低的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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