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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人事] 急盼回复!合同不续签补偿金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Liudingdong2004    时间: 2009-8-3 17:48     标题: 急盼回复!合同不续签补偿金问题。

本人于2009年8月28日合同到期,目前已在公司工作3年,(之前是每年签一次合同,一共签了3次)日前,老板让同事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1、按新的合同法,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2、目前老板提出减薪续签合同,如果不同意减薪续签,补偿金又是如何计算的?.
作者: August    时间: 2009-8-3 18:31     标题: 回复 1#Liudingdong2004 的帖子

我来回答一下。

1. 按新的劳动合同法,补偿金应该算2个月, 从2008年1月1日算起。
2. 如果不同意减薪续签,则补偿金按照前12月平均工资发放。.
作者: 小白鲨    时间: 2009-8-3 19:46

公司不再续签和减薪你不同意续签,赔偿是一样的。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共两个月,月工资按过往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作者: 浩然妈    时间: 2009-8-3 20:20     标题: 回复 3#小白鲨 的帖子

就是这样。.
作者: Liudingdong2004    时间: 2009-8-4 09:00

谢谢!.
作者: doubleseven    时间: 2009-8-4 13:02

那,如果已经连续签约三次,在该公司工作已经4年或5年的,不续约的话,怎么赔偿呢?.
作者: Liudingdong2004    时间: 2009-8-4 13:17

应该是一样的算法,都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连续工龄,然后按相应的上年月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比老的合同法貌似合理一点,这里主要是针对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问题。不是提前解聘,如果是提前解聘,是按在该工作单位的累积工作年限给违约金的。.
作者: lyx902    时间: 2009-8-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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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yx902 于 2009-8-22 08:52 编辑 ].
作者: Ywenn    时间: 2009-8-4 16:39

08年以后的第三次才需要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作者: 浩然妈    时间: 2009-8-4 17:29     标题: 回复 8#lyx902 的帖子

连续三次是要从08年1月1日后算起的,揪不住的。.
作者: MINGMINGBB    时间: 2009-8-5 08:5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diana369    时间: 2009-8-5 15:43

那如果签订了无限期合同,公司在每年更新的时候,是否可以减薪或换岗呢?
如果在有效合同期内,公司借换岗名义是否可以减薪呢?
在公司签订08年后第三次长期合同时,公司要换岗减薪,是否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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