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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 怎样的晚年才幸福? [打印本页]

作者: 不二周助    时间: 2009-7-17 20:39     标题: 怎样的晚年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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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不二周助 于 2009-8-24 20:36 编辑 ].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7-17 20:42

儿子是什么国籍?
这很重要.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7-17 20:45

如果儿子是澳籍,又逝在澳大利亚,那么关于遗产继承要看澳大利亚的相关继承法规定的,但是他有遗嘱,遗嘱还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如果儿子是华籍,逝在澳大利亚,那么情况会复杂点,涉及到动产和不动产的法律适用问题。

不过无论如何,真实的遗嘱的效力是优先的。.
作者: 不二周助    时间: 2009-7-17 20:59     标题: 回复 3#普通 的帖子

儿子澳籍。.
作者: shineyale    时间: 2009-7-17 22:41

澳洲的继承法也是规定配偶有一半的共有权吗?

在那边,生前赠与有什么限制条件?

实在不该心的话,就全部捐掉吧。.
作者: semain    时间: 2009-7-18 01:38

为什么这么担心呢?
他完全可以立遗嘱的呀!.
作者: 不二周助    时间: 2009-7-18 07:00

如果配偶还在,立遗嘱不给是不可以的。想全给女儿是做不到的。.
作者: 塞翁失马    时间: 2009-7-18 08:46

一声叹息.......   
生命将逝,还会有那么多的割舍不下...........
.
作者: 不二周助    时间: 2009-7-18 08:54     标题: 回复 8#塞翁失马 的帖子

苦命的人。.
作者: 调皮捣蛋妈    时间: 2009-7-18 09:58

没死前全部捐献出去.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7-18 10:58

前面看着很顺利很美满,后面就变样了。我认为幸福的晚年是有个老伴,有个老窝,有固定的退休金,有点养花养鱼的爱好,不要有病.
作者: 水淼淼    时间: 2009-7-18 11:37

在我们老人中流传的是:老了要有
  1.老伴   2.老窝(自己的房子)  3.老底(有些钱)   4.老朋友.
作者: 快乐的小肥阳    时间: 2009-7-18 18:15     标题: 回复 1#不二周助 的帖子

不是有句古话吗,半路夫妻....记 不得了,感觉媳妇好过分,好歹也是丈夫亲人,怎么能这样,只是20%,如果资金有问题,可以和公公说按月给,但是不能不给,她丈夫在地下该多么不安心啊,好人有好报,坏人....
作者: 浩然妈    时间: 2009-7-18 21:04

人老了,总想有个伴,总想找个“老伴”,可称得上“老伴”的都是从年青一直伴着到老的人,半路而来的“老伴”,我听到现在几乎没有美满的。
叹气!.
作者: cerhui    时间: 2009-7-18 21:37

引用:
原帖由 浩然妈 于 2009-7-18 21:04 发表 \"\"
人老了,总想有个伴,总想找个“老伴”,可称得上“老伴”的都是从年青一直伴着到老的人,半路而来的“老伴”,我听到现在几乎没有美满的。
叹气!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啊,.
作者: Sally妈妈    时间: 2009-7-18 22:18     标题: 回复 14#浩然妈 的帖子

半路而来的“老伴”多半只是为了搭班过日子,一旦有了利益冲突,好来,人性的贪婪就显露出来了。.
作者: TEEDY熊妈妈    时间: 2009-7-18 23:31     标题: 回复 1#不二周助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家有亲亲    时间: 2009-7-19 11:22

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天天麻将!.
作者: vivianda    时间: 2009-7-19 13:26

平平淡淡、平安健康就是幸福!.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9-7-19 14:39

有健康的身体,体贴的老伴, 孝顺的儿子, 舒适的住房,口无遮拦的闺蜜死党, 实现财务自由!.
作者: VanVanMM    时间: 2009-7-19 20:39

引用:
原帖由 钊元妈妈 于 2009-7-19 14:39 发表 \"\"
有健康的身体,体贴的老伴, 孝顺的儿子, 舒适的住房,口无遮拦的闺蜜死党, 实现财务自由!
说得好 .
作者: 小魔术    时间: 2009-7-19 22:29

真是感叹!OZ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少年就算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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