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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 关于婚前财产共有的问题?补充:和LH、小三都无关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3 10:43     标题: 关于婚前财产共有的问题?补充:和LH、小三都无关

和几个女友聚会时,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婚前财产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共有财产?
一个女友的住房是她LG在结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只有她LG的名字。但买入后不久便和她结婚了,因此一起用了约3年的时间还贷。因此她认为这虽婚前财产,但可以在结婚8年后成为共同财产。可有朋友说,按新的婚姻法,婚前财产一旦确定,过多久也不会改为共同财产。
请问各位MM,哪个说法是对的?有点糊涂。。。

[ 本帖最后由 小老鼠吉米 于 2009-7-14 11:01 编辑 ].
作者: October    时间: 2009-7-13 11:23

共同还贷有一部分是共同财产的。

这个老公不地道,算计LP。.
作者: 休息休息    时间: 2009-7-13 11:39

卖掉重买.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3 13:33     标题: 回复 2#October 的帖子

也就是说后3年的部分是共同财产,是吧。
嗯~是不地道,打.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3 13:34     标题: 回复 3#休息休息 的帖子

这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只是目前的房价~嘿嘿~.
作者: 休息休息    时间: 2009-7-13 13:44     标题: 回复 5#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还有一个办法,加名字。.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3 13:45     标题: 回复 6#休息休息 的帖子

注意不错。好像操作很麻烦。.
作者: 休息休息    时间: 2009-7-13 13:47     标题: 回复 7#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不麻烦,只要配偶同意,费用很少。.
作者: 子元妈    时间: 2009-7-13 14:05

LZ打算离婚吗??? 很多家庭,婚姻在,感情好,结果女方或者女方娘家没事要求在婚前财产上加个名字什么的,搞一搞,搞出事来,严重影响感情和家庭稳定。.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3 16:36

恩,是个问题。
这是几个朋友聚会时谈论的一个话题,算未雨绸缪吧~~这是世界总是有太多的惊喜和惊奇等待着你,所以时刻准备着!哈哈~~.
作者: 爱猫猫的乐乐兔    时间: 2009-7-13 17:11     标题: LP撒个权益也没有的

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购买的就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和LP没有关系,除非lg把lp的名字加上去。如果离婚了,LP参与了还贷的,这一部分钱应该偿还给lp,财产还是LG的,LP没有份滴,只不过是LP参与还贷了,仅此而已。8年以后成为共同财产已经是老婚姻法的内容了,新婚姻法保护个人财产,就是个人婚前财产。.
作者: 美女妈妈008    时间: 2009-7-13 17:28     标题: 回复 3#休息休息 的帖子

这个最简单,名目“改善住房”.
作者: 休息休息    时间: 2009-7-13 17:31     标题: 回复 12#美女妈妈008 的帖子

这是智取,加名是抢夺,可以软硬兼施。.
作者: 波纳妈妈    时间: 2009-7-13 17:38

还贷的一半,斤斤计较的,还要找出3年的还贷帐单,算一半,补偿给女方。

现如今,房子涨得这么厉害,女方肯定也想要升值部分的,那没可能的!

所以,女孩子还是要动些脑筋维权,至于怎么做成功,看智商+情商了!.
作者: Sally妈妈    时间: 2009-7-13 17:42     标题: 回复 14#波纳妈妈 的帖子

真要找到这么个男人,只好怪自己当初眼睛瞎特!.
作者: fruit    时间: 2009-7-13 18:18

房价再贵,也重新买过。
只有这样比较保险。.
作者: lyx902    时间: 2009-7-14 08:14

00

[ 本帖最后由 lyx902 于 2009-8-22 08:53 编辑 ].
作者: 小鱼的妈妈    时间: 2009-7-14 08:39

婚姻这个东西,你不能老想着离.
作者: 往事随风    时间: 2009-7-14 09:12     标题: 回复 8#休息休息 的帖子

具体怎么操作呢?找那个部门办.
作者: 逗逗妈妈    时间: 2009-7-14 10:41

男人愿意把老婆的名字加上去的,那是极品,可遇而不可求,一定要好好珍惜。就算你动心思要卖房重新来买,估计大部分的男人也不愿意,现在的男人算得精,其实还是没有把老婆当成一家人。.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0:46     标题: 回复 11#爱猫猫的乐乐兔 的帖子

好像听说过,就是这样的。.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0:47     标题: 回复 14#波纳妈妈 的帖子

唉,谁说不是呢。
我看婚姻就是个最好的学校,让你永远进修着~~.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0:49     标题: 回复 16#fruit 的帖子

看来找个有房的也不行,应该找个有能力的,婚后一起买。省了这些许的麻烦。.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0:50     标题: 回复 17#lyx902 的帖子

想过,没行动。.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0:51     标题: 回复 18#小鱼的妈妈 的帖子

报告!
没有老想着,只是偶尔想想,行不?呵呵~.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0:53     标题: 回复 20#逗逗妈妈 的帖子

这个社会,想找个极品还真不易。
百炼成钢后,自己成极品了~.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7-14 10:55

是你的就是你的,逃也逃不掉,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拉也拉不住..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7-14 10:55

.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0:59     标题: 回复 27#丰禾妈 的帖子

这个~~~
道理是有的,只是听着有点慎的慌~~我讨论的不是LH的问题 .
作者: 休息休息    时间: 2009-7-14 11:02     标题: 回复 19#往事随风 的帖子

各区的房交中心。.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7-14 11:20

引用:
原帖由 小老鼠吉米 于 2009-7-14 10:59 发表 \"\"
这个~~~
道理是有的,只是听着有点慎的慌~~我讨论的不是LH的问题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人是你的钱就是你的。 我家LG赚多少钱我根本不知道。也无从查起。所以索性不问,想不想告诉随便。但我用钱都是刷他的卡,他也让我随便。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房子还贷部分按比例归夫妻共有,所以有些事想是没用的。.
作者: 卡米的宝贝    时间: 2009-7-14 11:20

所以,买房最好是在结婚登记后再买.登记前买的房子,就是他或她的婚前个人财产.
加个名字到产权上,很容易也很便宜的,好象就一两百元吧....
作者: 踏青去    时间: 2009-7-14 11:42

婚前财产本来就不共有,呵呵..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3:20     标题: 回复 31#丰禾妈 的帖子

呵呵~马兰花呀,马兰花~.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3:22     标题: 回复 32#卡米的宝贝 的帖子

等明白时,已经晚了。
悔时晚矣~~哈哈.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3:30

非常感谢MM们给的那么多建议,也许这个帖子较容易让人联想到LH的问题。
从结婚到现在已有8个年头了,不能说没有考虑过LH,我指的是认真考虑而不是冲动争吵中。但是漫长的8年时间已将原先的激情变为了亲情,对于激情可以说再见,但对亲情怎忍心就此放弃。
其实,在和好朋友讨论起这个问题时,大家抱着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更明白的生活。.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7-14 14:15

引用:
原帖由 小老鼠吉米 于 2009-7-14 13:30 发表 \"\"
非常感谢MM们给的那么多建议,也许这个帖子较容易让人联想到LH的问题。
从结婚到现在已有8个年头了,不能说没有考虑过LH,我指的是认真考虑而不是冲动争吵中。但是漫长的8年时间已将原先的激情变为了亲 ...
“婚姻就像手中的沙子,捏得越紧,漏得越多”。财产算计好了,情也没有了。老夫老妻磕磕碰碰一辈子,最后财产都归子女的。.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4:28     标题: 回复 37#丰禾妈 的帖子

有理~
各有各活法,各有各快乐~.
作者: yunyunlee_ya    时间: 2009-7-14 15:47

那在新婚姻法出来前就满8年的算共同财产吗?.
作者: susanxv    时间: 2009-7-14 15:49

引用:
原帖由 yunyunlee_ya 于 2009-7-14 15:47 发表 \"\"
那在新婚姻法出来前就满8年的算共同财产吗?
不算的.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4 15:58     标题: 回复 40#susanxv 的帖子

新婚姻法维护妇女权益不够呀~.
作者: susanxv    时间: 2009-7-14 16:03

嗯, 好像看到过一篇文章, 说俗称的“新婚姻法” 其实是对老婚姻法的修正,并不是新的法, 所以生效日跟老的婚姻法是一样的, 只要是发生在修正颁布之后的诉讼都按照新的来判的.
作者: cslx    时间: 2009-7-14 16:0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susanxv    时间: 2009-7-14 16:09

发现自己没有逻辑, 说错了, 删除

[ 本帖最后由 susanxv 于 2009-7-14 16:11 编辑 ].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9-7-14 16:36

说实话,我觉得那种只付首付的婚前房男方如果不肯女方加名字是不地道。如果女方心有不甘,那也在婚前贷款买一套吧。.
作者: minner_vertex    时间: 2009-7-14 17:08

各人购买一套,大家公平,哈哈.
作者: jess    时间: 2009-7-14 23:55

引用:
原帖由 小老鼠吉米 于 2009-7-13 10:43 发表 \"\"
和几个女友聚会时,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婚前财产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共有财产?
一个女友的住房是她LG在结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只有她LG的名字。但买入后不久便和她结婚了,因此一起用了约3年的时间还贷。因此 ...
只要她有还贷款的证明,房子应该有分的可能.
作者: 一星妈    时间: 2009-7-15 08:23

引用:
原帖由 逗逗妈妈 于 2009-7-14 10:41 发表 \"\"
男人愿意把老婆的名字加上去的,那是极品,可遇而不可求,一定要好好珍惜。就算你动心思要卖房重新来买,估计大部分的男人也不愿意,现在的男人算得精,其实还是没有把老婆当成一家人。

偷着乐一下,我就是碰到了我的“极品老公”。是到本区的房产交易中心那里办理,费用好像是契税的一半吧。我们那时候还有银行的人陪着。因为银行的贷款还没还清,他急吼吼的跟在后面拿走一样什么东西。 忘了是啥了。估计是抵押凭证之类的。.
作者: 呆宝找友    时间: 2009-7-15 08:50

房产证增加名字,楼上一星妈说的对的,去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作者: lili0076    时间: 2009-7-15 08:51

加个名字很容易的啊,我们当时买房是我家首付,可是用老公的公积金所以就只写了他的名字, 后来还清了贷款就加上我的名字了.
作者: jennyyukemama    时间: 2009-7-15 14:00

引用:
原帖由 jess 于 2009-7-14 23:55 发表 \"\"



只要她有还贷款的证明,房子应该有分的可能
没有的,电视上看到过案例,只是给还的贷款的一半钱。只是钱,不是房子的份额。.
作者: mentos    时间: 2009-7-15 15:38

是的,只有共同还贷的部分才是共同财产。
嘿嘿,虽然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但是曾经看过这样的节目。
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房产就算结婚多少年,也永远是个人财产。.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15 16:25

"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房产就算结婚多少年,也永远是个人财产。"
知道了~这是句总结!.
作者: 菡儿mami    时间: 2009-7-16 00:28

LZ的这些想法是没错的,混应不能总想着离,但不是你不想就不会离,现在的男人其实都很精的,既然是共同还款,为什么不加上LP的名字呢?男人大方些这些就是小事情了

真想看到男人出来现身说法,到底他们是怎么想的?.
作者: 菡儿mami    时间: 2009-7-16 00:29

写错了,是婚姻。.
作者: 快乐的小肥阳    时间: 2009-7-18 18:21     标题: 回复 1#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吃力哦~,和老公说吧,就说我要房子上写我名字,我有安全感,别背后瞎想了
我觉得有话还是当面说好,我结婚时候就和老公说,房子我没出钱,你不要写我名字,我不要,老公说:哼!小样,我压根没打算写你名字( )
但随之把所有卡都给了我,哪怕单位发一百元,也会告诉我一声
夫妻还是不要太计较,都是自己人
有时老公问我,想没想过万一他抛弃了我,我啥都没有咋办,我就说,可以呀,等整个世界都毁灭的那一天,我们再来讨论到底要不要分手的问题好了.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20 09:43     标题: 回复 56#快乐的小肥阳 的帖子

是幸福的一对!.
作者: 小老鼠吉米    时间: 2009-7-20 09:46     标题: 回复 54#菡儿mami 的帖子

即便是出来了一个BB,也不能代表全部男同胞的心声~
的确像你说的,男人现在也很会保护自己。这到也没有错,只是关系好的时候,什么都好说。看到这里的几个LH贴,看着就觉得难过,怎么都说翻脸就翻脸的呢?可能是我危机意识太强了。.
作者: 嘉嘉姐姐    时间: 2009-7-20 10:23     标题: 回复 8#休息休息 的帖子

没贷款的手续很方便,费用也少,只要200不到
有贷款的,得重新公正、转贷等,得等上1个月,还得3000-5000的各种手续费.
作者: 休息休息    时间: 2009-7-20 11:37     标题: 回复 59#嘉嘉姐姐 的帖子

多谢补充,看来有贷款的麻烦点,不过一切取决于配偶的态度~~~.
作者: mei_mei95    时间: 2010-3-13 14:27

引用:
原帖由 cslx 于 2009-7-14 16:06 发表 \"\"
婚后不管几年,私人财产就是私人的。
这是对双方的保护--因为现在女性的收入并不低
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姻期间卖掉了,这笔钱有另一方的份吗?.
作者: cslx    时间: 2010-3-13 17:59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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